武政办〔2023〕41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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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3〕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2日




武汉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运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城市治理精细高效、为民服务精准精致的总体目标,构建全市一体化智能化、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全市运行体征全面感知、决策分析统揽全局、综合调度一体联动、事件处置高效有序,助力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23年6月底之前建成市城运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接入公安及交管、城管执法、水务、应急等14个市直部门专业指挥信息系统,实现“一屏统览、一体联动”;12月底之前全市各区城运中心和平台全面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基本形成“一网统管”工作体系。

2024年,上线不少于600项动态体征指标和22个专题应用,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的城市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城市管理精细化应用和风险防控能力达到国内城市先进水平。

2025年,城市运行实时事件及体征指标汇聚率达到100%,深化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应用,完善智慧泛在的城市感知网络,提供城市全要素数字化表达、动态三维呈现、智能决策指挥支持,全面形成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数字治理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建成实战化功能强的综合调度中心。升级改造市民热线塔子湖办公场所和设施,建设市城运中心综合调度大厅和融合通讯系统,接入相关部门业务专网、公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和“雪亮工程”等平台,视频会商功能逐步连通14个市直部门专业指挥信息系统和各区,实现重大事件在线联合调度,同时满足智慧城市形象展示、干部教育培训、产业生态培育等功能。适时在市委、市政府机关接入市城运中心信息平台,与市城运中心综合调度大厅系统互联互通,满足市领导同志靠前指挥和政务值班值守功能。各区要结合实际,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基础条件,建设区、街道(乡镇)城运中心实体场所。(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投控集团〉,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建强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体征指标体系,建设集态势感知、监测分析、协调联动、综合调度、系统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城市运行重点领域多要素呈现和“一屏统览、一体联动”。依托“武汉政务”建设城运平台移动端,实时呈现城市运行状态,分发调度信息,实现集约化、扁平化管理和全市协同运行。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规范,由各区结合实际建设区、街道(乡镇)一体化的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直观呈现全区运行情况,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统一受理转办各类事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综合调度协调机制。推动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与公安及交管、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卫生健康、水务、消防救援等专业指挥信息系统协同联动,制定联勤联动运行规则,确保链路通、业务通、数据通,形成能统观、能调度、能反馈的综合调度协调体系。梳理分析高频和多跨事件处置的难点和堵点,优化事件处置机制,推动协同处置、闭环管理,提高处置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实体化常态化运行体系。市城运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实施统筹、协调、调度、监督的机构,负责抓统筹、定标准、强赋能,不包揽、不替代各部门的依法管理职责。“平时”重点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协调整合城市运行实时数据,监测分析城市运行态势,及时报告和分发处置;梳理优化事件处置流程,推动跨部门数字治理场景创新应用。“战时”发挥综合调度中心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指令,相关指挥部进驻综合调度大厅开展城市重大事件综合指挥调度。市城运中心综合调度大厅设置公安及交管、城管执法、应急、政务服务大数据等坐席,接入、连通部门专业指挥信息系统,由市城运中心负责调度使用,部门按需派驻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和协同运行。有特殊要求不能连通平台的部门,需派人员进驻。各区、各部门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事件处置和指挥调度,完成市城运中心派发任务,实现一体高效协同联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五)实现城市运行体征数据全域覆盖。聚焦城市治理难点痛点,梳理含历史积累数据在内的相关业务数据,接入全市通信、水电气、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数据,实时在线汇聚应急维稳、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城市管理、防汛排涝等城市运行重点数据。建设城市物联感知体系,实现城市运行的灵敏感知。建设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夯实“一标三实”基础,统筹构建城市信息模型、建筑信息模型,为“一网统管”提供坚实底座。结合专题应用建设,梳理社会化数据需求,统筹推动互联网数据在场景建设中的整合应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公安交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市城运中心工作专班,加强对城运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市城运中心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市城运中心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城运中心日常工作,建立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各区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力量,做好工作衔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创新运营模式。武汉数据集团负责市城运中心的场所建设、系统开发运维和运营保障,市城运中心按年度支付购买服务费用。市财政局将场地租赁、购买服务费用列入市城运中心单位预算予以保障。各区城运中心建设、运营模式及资金保障由区政府负责。(责任单位:武汉投控集团,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网络安全。各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保障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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