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1〕2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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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武政〔2021〕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武汉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

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深化改革

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号)要求,服务我市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总体目标,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以下简称武汉片区)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力争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基地,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高地和全国营商环境一流的示范区。

--创新能力保持领先。高标准规划建设东湖科学城,全力打造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攻克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每年800个以上,专利申请年均增速不低于15%。企业创新主体加速成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760家。

--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光芯屏端网”和大健康两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力争打造3-5个千亿级新兴产业,培育1个千亿龙头企业和10个百亿级领军企业。3年累计新增投资总额2300亿元以上,新增亿元以上开工(营业)项目投资额年均增速1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项目投资额比重超过50%。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定期发布营商环境发展报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每年形成不少于15项制度创新成果,高质量复制推广国家、省级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实现新登记企业数量年均增速10%以上,3年累计新登记企业4.6万家。

--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加快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双边投资协定(CAI)等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速15%以上,3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9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15%-20%,2023年突破1860亿元,每年新增外向型产业项目30个以上,招引1个投资额50亿元以上外向型产业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1.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完成东湖科学城规划,加快建设东湖科学城核心区、九峰山科技园、生命AI中心等重点板块,集中布局一批高水平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到2023年,建成3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批4个国家创新中心。聚焦光电科学、集成电路、空天科技等重点领域,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重大创新平台设立独立运行的事业法人单位,不定行政级别、不定编制,实行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2.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实行“先赋权后转化”模式,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试点。试行科研经费投入“双轨制”,对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分别采取“非竞争性”和“竞争性”的扶持方式。实行“揭榜挂帅”“悬赏制”制度,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人才破题的新机制,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推行湖北实验室和合作高校人才“直通车”和“双聘制”,允许保留原身份的同时在对方单位任职。

3.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落地运行,落实市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四不像”、专业研究所等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纳入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体系,加快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创新体系。

4.加快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驼鹿”等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方式改革,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报备即批准”。

5.深入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对混合所有制国企、上市企业、上市金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等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引才聚才,股权激励专项资金规模增加至10亿元。

6.促进天使投资蓬勃发展。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联合社会股权投资机构组建科创天使基金,优先给予出资配股。探索政府投资基金让利机制,对投资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东湖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出资收益拿出一定比例部分奖励给子基金社会资本。

7.加快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构建“初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政策支持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园区”孵化培育链条,持续办好“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楚才回家”等品牌活动,延揽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进驻自贸区创新创业。

8.鼓励发展离岸创新创业。完善中国(武汉)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中心服务功能,实施“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协同创新创业新模式。

(二)实施主导产业升级行动

1.推动产业规模能级跨越发展。围绕“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新,探索推行“链长制”,制定“一链一策”。加快华星光电T4及T5、迈瑞医疗、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制定武汉片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争取国家对自贸区鼓励类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制订产业招商实施方案。紧抓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空白领域,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打造“第二总部”集聚区。创新武汉片区产业招商工作方式,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含国家公职人员)予以奖励。

3.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引领区。武汉片区每年按计划设立不低于5亿元的“硬核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武汉片区集成电路、基础软件、人工智能企业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场景。打造“信创”生态体系,推进“信创”适配基地、长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长江计算”本土产品进入信创企业及产品目录。推动更多集成电路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自用设备等享受进口关税优惠政策,高质量建设国家存储器基地。

4.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开展医疗器械跨区域生产试点。支持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项目建设,补齐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等领域检验检测短板。积极争取设立国家“药品及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华中分中心”。支持武汉国家级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建设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间充质干细胞等人类资源样本的战略储备库。

5.推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国家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推广“5G+工业互联网”、网络协同制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技术,鼓励企业从生产智能化向全流程智能化转变。

6.抢抓数字经济新赛道。加快布局以5G、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基建”,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和IPv6规模部署。全力打造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引进培育一批在线教育服务、在线文娱、在线医疗等新经济企业,发布光谷新经济应用场景清单。积极争取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举办2021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发展合作论坛。

7.着力壮大高端服务业。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加快发展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研发设计、检测维修、软件信息、建筑服务等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升级。支持发展高端航运服务,研发长江航运系列指数,积极构建船舶、货运、人才等交易平台,完善航运金融、法务等服务体系。

(三)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推进省市107个“一事联办”主题在武汉片区落地实施,自主探索更多“一事联办”主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比例达到99%。探索“两个免于提交”,对本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点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为新开办企业联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等无介质“电子礼包”,拓展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全流程“网上办”。率先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同步推进“照后减证”。对首批15个试点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3.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围绕项目开工,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达到全省最优水平。建立项目前期辅导机制,从项目签约落地到动工投产,为企业提供全程无偿帮办代办协办政务服务。

4.提高办税便利化水平。扩大税收遵从合作协议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无收入免申报”制度。对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企业,提升退税办理速度和效率。

5.提高监督监管质效。持续优化“八双五联”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加快监管数据融合应用,进一步推进分级分类智慧化精准化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若干措施,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建立市场信用记录,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6.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持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升级扩容,推动建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推动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武汉片区专窗,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利审查速度,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力度。

7.健全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立武汉片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武汉片区涉外典型案例库,为企业依法开展跨境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指引。搭建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一站式”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建立武汉片区仲裁机构与国际仲裁组织、境外仲裁机构及法院的相互协助保全机制。试点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试点建立临时仲裁制度。

(四)实施高端人才集聚行动

1.完善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推荐条件,支持武汉片区设立出入境管理大队,推动居留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加快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受理范围由武汉片区拓展至东湖高新区全域,探索实现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一网通办”。

2.设立武汉片区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打造外籍人才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3.推进职业资格与资历互认。允许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在武汉片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并执业。探索建立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支持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在武汉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4.打造高品质国际社区。加快建设国际商业、国际医疗、国际教育等配套设施,引进国际一线品牌学校和国际主流课程,引入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和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到2023年在东湖高新区光谷中心城范围内初步建成26.3公顷的核心起步区,营造“类海外”生活环境。

5.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每年设立1亿元高端人才专项奖励资金,对自贸区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高端紧缺人才予以奖励,促进高端人才集聚。

6.升级“3551光谷人才计划”。构建评审制、举荐制、认定制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设立10亿元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和开发人才,推广1亿元“中国光谷奖学金”,导入高校创新要素,完善“金字塔”式人才体系。

(五)实施金融服务创新行动

1.扩大金融领域开放。推动设立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基金,持续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积极推广运用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便利涉外企业开展贸易融资,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外债便利化试点。进一步简化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支付使用业务办理流程。

2.加快科技金融机构集聚发展。以光谷金融控股集团为基础,筹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积极争取银行、证券、保险和租赁等全牌照科技金融体系。支持新设服务于供应链金融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机构,引导合法合规的存量机构在自贸区加快发展业务,探索将租赁标的物拓展至装备设备、医疗器械等新领域。

3.建设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打造东湖风险管理实验室和保险创新研究院等科技保险创新平台,研究制定符合科技创新需要的标准化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科技保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到2023年各类保险服务及中介机构达到80家,投保企业数量每年增长30%。

4.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对银行投贷联动贷款本金损失给予50%补偿。依托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试点。持续建设“金种子”“银种子”等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推动每年报会或者报交易所审核企业不低于6家。

5.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国家金融监管沙盒,对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及模式进行测试,及时发现和规避产品缺陷和风险隐患。

(六)实施对外开放提质行动

1.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推进电信、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大健康、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2.加强外商投资“单一窗口”建设。全面实行外资登记注册“云帮办”,全流程对申请人进行在线指导,对武汉片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容缺办理。

3.促进外向型经济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东湖综合保税区功能,大力开展保税研发、保税检测、保税维修等业务,打造手机保税维修中心。支持武汉片区加工贸易企业由组装向技术、品牌、营销转变,不断提升加工贸易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打造中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集聚新高地,力争2023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到360亿元。

4.推进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东湖高新区跨境电商标杆示范园区,引进跨境电商生态链服务企业和运营企业,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触网出单,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B2B业务。复制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拓展跨境电商保税自提店的商品类别及营业面积,打造武汉跨境电商消费品集散中心。力争获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开展基于校企融合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创业培训,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5.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武汉生物特殊物品及材料快速通关平台建设,实施生物医药领域特殊物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一站式监管服务。应用远程作业支撑平台辅助开展进出境活动物检疫监管,试点实施互联网远程视频辅助目的地检查等创新举措。推广海关税收征管模式和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改革,创新税收担保形式,扩大多元化担保覆盖面。

6.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支持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商业健康保险跨境结算业务。推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升级扩容,试点数字跨境安全流动,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搭建直播、游戏等品牌文化节会平台,推动文漫影游、直播电竞等特色优势产业走出去,高质量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7.设立武汉片区进出口企业服务联盟。以“1+N”模式为企业提供标准技术创新、检验检测计量、通关和消减贸易技术壁垒等服务。

8.完善国际物流通道体系。拓展加密欧美货运航线运营,推动武汉天河机场继续拓展至东南亚等中短程货运航线。引导汉欧班列为武汉片区企业提供市场化、定制化物流服务。加密武汉至日本直达航线,开通武汉至韩国直达航线。加快与鄂州机场的通道建设,联合武汉天河机场、阳逻港、吴家山铁路中心站等物流资源,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铁路进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加快推进花山港一类口岸建设与验收,构建武汉片区“出海口”。

9.积极推动区域联动发展。争取武汉片区扩容,推进在市内国家级开发区、功能区等区域设立创新联动区。加强与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城市群等重点区域的经贸合作,参与产业、技术协作,承接优质产业转移,共建特色产业园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装备制造、物流、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积极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助力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武汉片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强力推进自贸区建设发展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研究部署武汉片区重大工作,协调解决跨层级、跨部门重大事项。

(二)明确责任分工。武汉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自贸办)负责对接国家、省自贸区工作,加大市级层面统筹协调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强制度创新,提供制度保障,落实改革任务。武汉片区管委会承担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抓好各项改革创新措施的落地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自贸办加强督查考核,围绕改革任务落实、制度创新提炼、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工作成效进行排名通报,对作出重大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及时评估推广。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改革试点任务,开展首创性改革探索,及时总结评估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新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加强对国内外先进自贸区的态势跟踪研判,积极学习借鉴新的制度创新经验。加强宣传推介,为武汉片区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武汉片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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