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1〕2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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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2021〕20号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实施意见(2021-2025)》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订《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有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劳动力市场监管等多项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就在武汉、创赢未来”的品牌效应不断显现,求职难和用工难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人才支撑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成功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等创新试验成效明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逐步提高,调解、监察、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基层劳动纠纷机制初步建立,推广应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稳步推进“智慧人社”建设,人社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基本建成人社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和驻村扶贫成果显著。“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聚焦叠加,武汉的战略地位、发展优势、增长潜力进一步凸显,为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赋能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坚实的基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推进,将进一步拓宽就业空间,催生新职业新岗位,促进就业规模扩大和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将从更大范围内促进人力资源等要素的合理配置。“数字武汉”全方位推进,将促进人社数字化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另一方面,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给稳定和扩大就业带来较大压力,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考验。经济社会发展使城市间人力资源竞争加剧,对引进聚集高精尖缺人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提出新的挑战。新经济形态不断涌现对劳动关系和谐、人力资源配置、劳动权益保障提出新的挑战。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和法治化、对公共服务的优质性和便利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干部职工能力素质面临新的挑战。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紧紧抓住机遇、沉着应对挑战,为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时的殷殷嘱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千方百计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稳定更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努力使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走在全国前列,为我市争当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崛起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五个中心”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人社工作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着力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着力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努力彰显人社部门责任担当。
2.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社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着眼于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持续为民办实事,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3.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统领各项工作,聚焦谋划重要关键性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影响民生福祉的现实矛盾问题,不断推动理念、制度、政策、机制创新,以追求卓越、全国一流的人社成效为全市发展汇聚活力。
4.坚持科学发展、防范风险。坚持遵循发展规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统筹推进各项政策的有机衔接与相互平衡,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坚持依法行政,科学防范应对人社领域安全风险,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四)主要目标
1.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更加完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重点人群就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6%,新增留汉高校毕业生150万人。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更可持续。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实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和应保尽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720万人。
3.人才队伍更具竞争力。围绕打造新时代创新人才聚集高地,积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优化人才工作体系,推动人才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整体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万人,“965”产业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明显增多。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优化,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根治欠薪标志性成果。
5.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完善。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大力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人社队伍素质显著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
二、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把稳就业保就业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确保就业形势稳中向上发展。
(一)强化完善就业综合配套政策。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消费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进一步完善与企业稳岗扩岗相挂钩的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激励措施。研究制定新时代武汉就业政策升级版,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奖补资金,强化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贯通衔接,不断完善促进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就业的政策措施。压实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保障就业政策顺利实施。
(二)深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优化创业投资基金使用管理,大力扶持科技创业、返乡创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加强创业平台建设,新建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创业经济带,推动形成集中集约的创业空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办好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对接会等,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校企行”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三、 坚持兜住民生底线,健全覆盖全民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应保尽保,推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障政策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将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适时开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探索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伤保障办法,完善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新业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单位和群体参加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全民参保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民参保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比对核查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保扩面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9.4%。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降费率综合方案,切实减轻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发挥好社会保险稳定器作用。积极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要求,平稳衔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贯彻落实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政策,研究制定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的配套管理办法,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预防绩效评价,健全工伤康复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伤认定工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后续相关工作,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健全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
(三)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实施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政策,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健全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经办规程,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比对核查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专项稽核,依法依规纠正参保违规行为。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创新监管方法,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健全基金支出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多层次多方式全方位严密排查管理风险。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套取或挪用侵占社会保险基金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追缴机制和违法行为司法移送衔接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高水平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纵深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我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完善落实“1553”人才工作框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聚焦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等重点领域,优化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战略科技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深入实施院士专家引领高端产业发展计划,大力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进一步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落实院士津贴、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政策,促进高端人才和技术成果向企业和经济发展一线集聚。探索建立国际人才创业园,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快引进大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优化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建立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人才政策“一网通查”、人才和企业互动“一口受理”、人才流动服务“一码集成”,确保高精尖缺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支持行动,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健全人才分类培养、梯次培养链条。深入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支持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引育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深入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完善博士后工作激励措施,加强博士后创新人才、卓越人才、国际人才选拔培养。创新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改进专家选拔方式方法。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序承接、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卫生、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定向评审,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制造、网约配送物流和城市管理网格员等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促进职称评价结果与用人制度、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三)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技能人才强市。健全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推动更多技能人才成长为高级工程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社会认同度,拓宽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搭建企业和职业院校一线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提升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供给能力。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能力开发,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示范技工院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选才育才作用,建立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市级技能竞赛为主体、各区和行业技能竞赛以及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四)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坚持分业分类分策选用人才,进一步改进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制定《武汉市事业单位特殊人才引进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建造人才“蓄水池”,探索建立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进一步下放市属高校、科研单位招聘权限。健全岗位管理制度,“一业一模”科学动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聘)期制度,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分类分级岗位聘任管理,扩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机制,鼓励行业内跨单位、跨区域竞聘,规范市外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业,拓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渠道。改进事业单位人才评价机制,建立适合不同行业及其岗位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实践能力评价。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制度,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完善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实施办法,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创建示范活动。推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
(五)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健全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
五、积极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优化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市、区人社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三方机制向街道、工业园区延伸。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制度,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推动落实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定期研判、分级预警、分类处置机制,制定完善我市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
(二)促进职工收入合理增长。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发布我市“965”产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工资价位。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首办负责”“零门槛投诉”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强化部门联合、主动监管。突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超时加班等重点问题治理,查处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健全多方协同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动态和突发事件。强化信用惩戒与激励,提升企业劳动用工领域信用水平。推进“智慧监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人员培训、案卷评查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健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推进区、街道(乡镇)调解中心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促进调解与仲裁有机衔接。完善仲裁案件处理机制,优化仲裁办案程序,细化仲裁办案制度。健全仲裁与法院裁审衔接机制,提高裁决效率。推进仲裁院仲裁庭建设,充实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推行“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仲裁线上办案全覆盖。
六、健全完善高质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健全公共服务制度,高质量提供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一)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归并整合人社信息系统,构建一体化数字应用平台,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人社工作全面深度融合,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一网通办”和信息共享,全面建成24小时“15分钟人社服务圈”。积极探索创新应用场景,打造新型智能化服务模式,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从“快办”向“智办”升级。
(二)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标准管理和评价制度,积极构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劳动保障监察等人社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打造人社服务品牌。
(三)强化人社领域安全防控建设。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社保基金运行、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人事考试安全等传统风险隐患。加强人社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控,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常态化安全攻防演练。筑牢管人、管事、管钱的安全防线,始终强化人社廉政风险防控。
(四)推进人社区域一体化合作。全面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和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积极完善一体化协商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就业、人才、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经办业务联动发展,逐步实现“待遇同城化”。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大与武汉城市圈以及恩施、五峰等对口地区的劳务协作力度。
七、强化规划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领导机制、推进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围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规划衔接有序、落实有力。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推动作用,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统筹指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继续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各级政府分担机制,加大对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的资金投入。
(三)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积极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定期开展政策文件“立改废释”,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规划实施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充分用好“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加大与新媒体的合作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大力宣传“武汉人社好声音”。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完善健全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及时消除误解误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严格调度规划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执行进度,加大规划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加强规划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价,统筹抓好开展专项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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