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1〕5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执行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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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执行力的意见》
武政〔2021〕5号
执行力是政府第一能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总体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执行力,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充分发挥武汉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的“主引擎”作用,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市委的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政府工作。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奋发有为做好政府各项工作。
(二)增强政治能力。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心怀“国之大者”,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善于洞察经济活动的政治后果,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扛起政治责任。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是本区域本部门抓执行的责任主体,对抓执行负总责,在制定政策时要同步研究部署抓执行工作。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本部门抓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分管负责人是抓执行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执行落实。
二、提升能力谋发展
(一)提升抓经济工作能力。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推动经济形态优化升级、发挥“主引擎”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内需潜力和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等工作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把思路厘清、把问题想透、把措施抓实,争当抓经济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到困难矛盾集中、情况复杂、基础薄弱和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开展调研。要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更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方式,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案、心中有图。
(三)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要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格遵循。要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等制度,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决策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体现区域差异、符合发展规律。
(四)提升改革攻坚能力。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大局谋划改革,联系实际研究改革,坚持不懈深化改革。要强化创新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凡事都要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目标和结果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变革创新。
(五)提升狠抓落实能力。对上级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在收到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布置落实;对上级要求制发实施意见、方案、配套措施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迅速处置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对上级组织的巡视、巡察、督查、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要按照规定时间提出整改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并迅速整改到位。
三、健全机制抓落实
(一)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对市“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明确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图”,坚持周调度、月分析、季汇总、年总结。要细化任务清单,逐项进行量化分解,研究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时限要求,确保任务落实落细。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施工队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做到日常工作定期办、具体工作现场办、紧急问题随时办。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对于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要抽调干部进驻第一线,组织强力攻坚克难。
(三)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的落实事项,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责,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协办部门和相关区,组织推进落实;协办部门和相关区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意见不一致、经牵头单位协调难以解决的,由政府办公厅(室)作出明确协调意见,或者由政府办公厅(室)提出倾向性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协调。牵头单位不得直接上交矛盾,不得事先未经部门之间沟通便直接报请政府领导同志协调。
(四)健全闭环管理机制。要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监督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对决策部署有明确反馈时限要求的,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反馈;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决策部署出台1个月内,将学习贯彻、采取措施以及基层反映等情况通过政务信息渠道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要事项,要及时正式行文报告。
(五)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要把督促检查考核工作贯穿于政府行政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推进执行中全程跟踪问效,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将单位和个人执行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给予激励;对执行不力,导致工作迟误、项目迟缓、群众利益受损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四、改进作风提效能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十必须十不准”要求,开展“五减五通”,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力求标准化、精简化、信息化,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城通办、跨市通办,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努力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加快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
(二)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倡导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减基层负担“三短一减”新风。要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从严控制会议总量、规模和规格,多采取电视电话会、网络视频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的形式推动工作;严格发文审核,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提倡制定条目式、简短型文件。要严格控制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各部门开展业务性工作检查,原则上只检查下级对口部门,不得对下级政府提出检查要求;不得把是否对口开会、发文、成立议事协调机构以及“专设办公室”“制度上墙”“内刊简报上稿”、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指标。
(三)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守住重要节点,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堵住廉政风险漏洞。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之以恒推进政风行风好转,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请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