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2〕1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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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202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需求,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订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武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大力推进健康武汉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十三五”主要规划目标全面完成。连续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等国家级荣誉。

(一)经受住了新冠疫情的重大考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中央指导组和省委、省政府科学统筹、有力调度,全国人民风雨同舟、倾力支持,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用3个月左右时间取得武汉保卫战决定性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严格的封控管理,第一时间关闭华南海鲜市场,及时关闭离汉通道,严格落实流调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争分夺秒建院增床,10天建成火神山医院,12天建成雷神山医院,大规模改造定点医院、建设方舱医院;千方百计救治患者,建立分级分层救治机制和“隔离点-方舱-非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梯次转运机制,广泛采取中西医结合疗法,有效防止轻症向重症转化;集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首创混检技术,提高检测效率;加强医疗物资供应和生活物资配送,建设疫情大数据应用系统;第一时间分离出病毒毒株,第一时间筛选出治疗药物,第一时间将恢复期血浆用于救治,第一时间开展疫苗研制,为全球抗疫贡献力量。

(二)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出台《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达到省除“四害”先进城市标准,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复审。全面推进《健康武汉2035规划》落实,实施15项健康武汉专项行动,建成3个国家健康促进区、2个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基地,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19%。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十二五”末期的80.55岁上升到80.57岁,婴儿死亡率从2.63‰下降到1.84‰,孕产妇死亡率从11.44/10万下降到7.02/10万,均位居全国前列。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资源扩容提质,全市三级医院从46家增加到62家,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8.07万张增加到9.38万张,执业(助理)医师从3.29万人增加到4.19万人,注册护士从4.52万人增加到5.73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从3.1人增加到3.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从4.26人增加到4.65人。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明显,同济、协和医院进入复旦排行榜前十,5家医院上榜全国百强,同济医院中法院区、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等10余个项目投入使用,15家“1+N”模式专科诊疗中心、14家专科联盟、12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建成。中医药“三名”战略深入实施,6家医院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黄陂区被纳入国家医共体建设试点县。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健康扶贫任务圆满收官。

(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全。重大传染病防控策略全面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入选国家第四轮示范区项目,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不断巩固,提前1年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甲、乙类传染病(不含新冠)报告发病率从189.47/10万下降到120.17/10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深入实施,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38%,成人疫苗接种比例逐年上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取得良好成效,建成6个国家级、5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危急孕产妇救治、新生儿救治、儿童医疗救治网络进一步完善,启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医疗急救网络建设,牵头组建“长江急救联盟”,圆满完成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武汉马拉松等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启动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开展公立三级医院绩效考核,药品、耗材加成全部取消,探索实施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纵深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分级诊疗及医联(共)体全面推行,建成19个紧密型医联体、10个医共体。职业健康和老年健康机构改革顺利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在全省率先实施居家护理服务和医疗综合保险制度。

(六)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夯实。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加快建设,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谋划实施125个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08.08亿元,202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首次降低到30%以下。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国家级转化医学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现“零”的突破,国家级科研项目累计1315项。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互联网医院11家,率先在全国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成功举办三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公立医院党建不断加强,尊医重卫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宣传、干部保健、对口支援、国际合作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全面开启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挑战。

一方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任务。湖北省“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武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实施健康武汉行动,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市上下形成了全面加强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卫生健康保障能力的良好局面,全社会关注健康、追求健康、维护健康的氛围前所未有。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新兴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为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提供了科技支撑。这必将对武汉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等发生变化,疫情防控持续承压,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面临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医疗卫生资源不平衡不充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纵深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保障能力有待增强等短板和问题,这迫切要求我们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扣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建设健康武汉为抓手,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为根本目的,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以人为本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创新智慧发展,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在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汉新征程中谱写卫生健康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健康优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党政主导,密切部门协作,强化社会参与,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

2.目标导向,惟先务实。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短板、改革发展关键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需求,补短板、固底板、树样板、建机制,坚持系统施策、集成攻坚,推动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3.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优化不同区域、层级、专科、功能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整合型价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4.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坚持“三医联动”,推动卫生健康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构建全民健康服务新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发挥新基建优势,强化数字化改革赋能增智,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作密切、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平疫结合、防治融合、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成机制顺畅、体系健全、职责明晰、运转高效、指挥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居民健康水平、总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学高端人才、医学科技创新等重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打造国家健康城市、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标杆城市、国家医疗服务高峰高地、世界大健康产业之都。

--居民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加快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深入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攻坚行动,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居民健康预期寿命位居全国前列。

--公共卫生防护网切实织密织牢。夯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职能,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等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有效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和医防协同机制。

--特色化医院建设和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取得明显成效。推进现代化、高水平、特色化市级医疗机构建设,做实做强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步入全国前列。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人口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持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

--医学科技创新和智慧化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加强研究型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建成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武汉),不断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和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健康产业迈上跨越式发展轨道。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药流通、健康服务等重点领域,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推动建设万亿大健康产业集群。

(四)具体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以市级疾控机构为核心,区级疾控机构为枢纽,医院公共卫生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推动三级网络疾控职责全面落实。建成市疾控中心综合实验楼,完善病原体全面快检平台建设,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一锤定音”的检测能力。各区要遵循“新城区建全,中心城区建专”的原则,按国家标准加快提升辖区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在市疾控中心建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站及研究生院教学实践基地。在市金银潭医院和市肺科医院建设市疾控中心临床基地,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实现防治一体化。

2.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市、区两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委员会,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建设全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应急指挥、专家会商、应急资源一键调度和实时响应。坚持以区为主、市区联动,强化流行病调查、核酸检测、重点人群管控、消毒消杀、职业与化学中毒、核与辐射应急队伍建设,确保平时服务、规范应急。推动医疗机构完善应急办建设,提升平疫快速转换能力。加强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市场供给储备长效机制,形成重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三方储备体系。

3.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多点触发和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以上,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全面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六大工程,主动发现检测,促进性病艾滋病协同防治。提升结核病防治水平,打造市-区-社区-家庭四级结核病防治体系,全面推广结核病“互联网+DOT”管理模式,遏制聚集性疫情,加强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力度。坚持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测与查治,努力消除传播风险。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控制病毒性肝炎及其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上升趋势。提升武汉麻风防治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区域麻风病防治中心。有效应对霍乱、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进一步强化常规免疫规划和查漏补种工作,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确保适龄儿童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8%以上。

专栏1?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程

01.压实“四方责任”

全面总结突发疫情处置经验,按照“四伞并举(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常急兼备、精准施策、统筹均衡”的工作原则,加快补齐疫情防控工作漏洞和短板,严格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制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02.坚持“人物地”同防

盯住人,加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汉人员排查、隔离等管控措施;定期核酸检测28类重点人员;持续推进疫苗接种。管好物,加强进口货物管控,进口冷链食品做到“五全、六专”(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严格执行专库、专人员、专通道、专工具、专台账、专消杀管理)闭环管理。守住地,严格落实“四站一场”、商超、集贸市场、医院、特殊场所“五有”(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要求,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外环境监测。建设10个城市核酸检测基地,确保6小时内报结果。

03.加强常态化红区管理

按照“快、准、严、实、统”要求,对机场、冷链行业、入境隔离点、定点医院等按红区标准管理区域,实行物理硬隔离,工作人员实施集中居住,切实加强感控,严格闭环管理。

04.提升数字战疫能力

完善立体式智能预警监测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卫生与公安、民政、学校、社区等之间相关数据协同应用,做到多点触发、一触即发、智能摸排、实时预警。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提高流调、管控、检测等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05.分类实施区域管控

按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划分低、中、高风险等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封闭区、管控区、防范区)至最小单元,精准防控。

4.增强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合作、机构支持、群众响应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形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长效机制,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患者的“防、筛、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开展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摸底,以及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继续落实目标人群首诊免费测血压和测血糖制度。深化落实健康体检政策,健全相关制度。加快国家青少年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建设,巩固深化“4-2-1”(完善“四项服务体系”,制定“群体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共服务”与“个体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专项服务”工作规范,研究开发“智能监测与数字化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系统”)模式,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推进临床营养科建设。

5.优化精神卫生防治措施。完善全市“1+3+13+N”(以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汉口、武昌、汉阳三大区域治疗中心为依托,十三个区级医疗中心为枢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全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以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为重点,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防治工作模式。健全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提升医疗系统心理服务能力,加强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夯实“三专”心理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专班、区级设立心理专员、社区设立心理专干),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心理健康“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重点关注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等有关群体心理健康,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高于25%。

6.提高城市应急与急救效率。完善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功能,组建升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形成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加强创伤复苏单元设施、接收伤员通道及二次检伤分类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建设;加强信息联通、救援设备、移动手术室等紧急医学救援设施配置建设;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综合功能建设;加强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队伍配置、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建设。到2025年,人员培训率、装备规范化建设率均达90%以上,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现场规范处置率达100%。支持建设省级传染病、烧伤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建设升级5个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中心城区10分钟、新城区12分钟、农村30分钟急救圈体系,实现院前和院内急救一体化。各区建设独立的区级急救中心,全市建设110个网络急救站,建成空中急救基地3个、水上急救基地3个。建立全区域全体系急救转运调度信息系统。实现非急救业务与急救业务的分类管理。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

7.推进职业健康服务。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自律、社会各界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网络。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提高职业人群健康素养。加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职业卫生监管网络,提高职业病监测和监管执法能力。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能力建设,保障劳动者全职业周期健康。到2025年,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8.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人员柔性流动、信息互通共享。明确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完善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交叉轮训机制,加强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作,推动疾控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全面推进健康武汉建设,奋力打造国家健康城市

1.大力实施健康武汉行动。进一步落实《“健康武汉2035”规划》,健全推进工作机制,组建专项工作组,落实任务分工,推动15个专项行动,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健康武汉建设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形成全社会支持健康武汉建设的良好氛围。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爱国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评估考核体系。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科学防制病媒生物,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完善常态化监测、评估、交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以健康细胞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力争在2025年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30%。

3.不断加强健康教育建设。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市、区、社区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促进健康教育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实施健康科普行动,完善专家库、资源库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达到35%。加强控烟行动,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逐步建立戒烟服务体系,完善烟草监测评估系统,力争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2%以下。

4.推动大健康产业跨越式发展。推进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全要素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支持“一城一园三区”及健康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搭建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健康企业合作平台,促进临床科研转化和创新技术孵化。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创新发展,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积极采购第三方供应服务,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第三方健康体检。落实和完善采购大健康产品补贴政策,支持培育药品器械生产、健康服务领域的头部机构和领军企业。继续办好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打造高端资源汇集平台,开展大健康项目招商。

专栏2?大健康产业与卫生健康事业融合发展工程

01.培育世界一流的大健康博览会

持续办好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吸引全球大健康产业资源、要素聚集武汉,打造“大健康产业之都”。

02.建设一批优质医疗服务聚集区

推进环同济-协和国际医疗服务中心、武汉长江新区生命健康创新发展试验区、环儿童医院“一老一小”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中心等建设。

03.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支持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扶持现代化中药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建设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物流基地。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设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护理院、养生保健院。支持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项目建设。

04.推动数字健康产业发展

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构建互联网医疗、智慧健康养老、数字化健康管理、智能中医等新业态,加速形成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

5.高质量开展区域协同和对口帮扶。发挥“一主引领”作用,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推动我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各城市共建共享,在疫情防控、看病就医、双向转诊、应急救援、科研创新、信息共享、人才培养、互联互通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援疆、援藏和对口帮扶省内恩施州、五峰县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化医疗机构“组团式”结对帮扶,提升受援地诊疗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对外合作和援助,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医疗卫生合作。全面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

(三)科学规划医疗资源布局,努力实现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填补杨春湖、南湖、汉口北等人口聚集区医疗卫生资源空白,推进省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市中心医院杨春湖院区、市第一医院盘龙城院区等项目建设;配齐做强光谷、车谷、临空经济区、长江新区等四大副城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市第三医院未来城院区、同济国际康复医学中心等项目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优化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达到850公顷。发展专科医疗机构,新增床位重点向精神、老年病、康复等专业倾斜。改善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医院停车场和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

2.构建高质量整合性医疗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努力争创国家妇产医学中心,在心血管、创伤、骨科、神经、精神、儿科等领域创建1-2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协和医院质子医学中心、省人民医院重离子诊疗中心建设,提升武汉医疗卫生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推动市级医院提质增效,强化技术、模式、服务、管理创新。鼓励和引导区级医院转型发展和业务整合,发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疑难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等功能。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完善移动诊疗系统和远程医疗体系,推动互联网医院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智慧化医院建设,完善以患者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智慧化医疗服务新模式。推进部省属医院等优质资源有效扩容、精准下沉,建立协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中部地区医疗服务龙头地位,力争2所医院持续位于全国排行前十,5-6所医院进入全国百强。

3.加快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坚持“一院一特色”和“强专科大综合”发展思路。实施学科、人才、薪酬、科技创新、管理能力五大提升行动,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把市区级医院打造成具有鲜明专科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医院。到2025年,皮肤、烧伤、儿科、传染病、心外科、肛肠疾病6个领域建成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心血管、骨科、肺结核、中医药、精神医学、老年医学、神经外科等7个领域达到华中先进水平;康复医学、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肝病等4个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专栏3?专科特色化医院建设提升工程

01.加快医院专科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市第三医院烧伤门诊综合楼、武汉儿童医院妇幼综合大楼、市武东医院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市汉口医院心肺康复综合大楼、市第六医院江汉大学老年医学中心、市优抚医院康复综合大楼等项目,谋划推进市第一医院皮肤病专科大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区皮肤、烧伤、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等专科能力。

02.加快医院专科人才培养

打通特色专科人才进编绿色通道,实行专项招聘;打通医院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的政策通道;打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越级晋升、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政策瓶颈。

03.加快医院专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鼓励三级医疗机构设立研究型病房。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4.增强血液供给效能。改革无偿献血方式,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争取将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均衡布局献血设施,围绕“血液中心-分中心-献血点”三级建设目标,加快新建武汉血液中心江南分中心,扩建江北中心,建设献血点(屋)20个。健全“采集-检测-制备-供应”的血液全周期质量管理,提高输血相关传染病病原体和血液疑难标本的检测技术水平,降低质量不良事件发生率和血液报废率。到2025年,血液采集量43万单位,血液供给量50万单位,达到并保持全国前列,创建全国无偿献血模范市。

5.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上下协同、平疫结合、分级分类救治、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专家联合查房模式和中医药作用,减少重症患者,降低病死率。统筹医疗资源,满足封控地区、隔离点人员的日常医疗需求。对传染病专科人才建设和学科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全市储备重大疫情救治床位20000张,其中:部省属(管)医院病床4600张,市、区属(管)医院病床15400张,并按照10%储备重症监护(ICU)病房,储备重症监护床位1850张、负压病房床位1240张。市、区属(管)医院常用床位1500张、平疫结合(可转换)床位9600张(含精神卫生、妇幼、老年、肿瘤等专科床位1200张)、疫时动员床位4300张。储备相应医疗设备、医用物资和防护物资,配备移动设备等。大型公共设施预设平疫结合改造接口。

专栏4?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工程

01.加快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

协调推进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建设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市第一医院盘龙城医院、市第三医院未来城医院、市中医医院汉阳院区(二期)建设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02.加快传染病医院和平疫结合医院建设

改扩建市金银潭医院常用床位1000张,并储备疫时动员床位300张;迁建市肺科医院,配置500张常用床位、500张平疫结合床位。建成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洪山五区平疫结合三级医院。改造大型公共设施10-15家,作为预留应急救治场地。

03.加快综合医院传染病房楼或可转换病区建设

在中心城区选择改造传染病房楼或可转换病区;在新城区人民医院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或传染病房楼。具备平疫转换能力的三级医院比例达到100%。

04.加快专科医院(特殊患者)传染病区或可转换病区建设

推进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儿童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专科医院通过改扩建储备专科平疫结合床位。

05.加快发热门诊网格化布局和标准化建设

在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三级及以上专科医院、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相对独立的发热诊室。

6.营造一流社会办医服务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引导社会资本兴办资源紧缺型、服务高端型、技术优质型医疗机构,兴办美容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复产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全科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机构建设、市场准入、技术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开展诊所备案制管理,鼓励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举办诊所。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积极推动第三方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国际医院和国际化医院建设。

7.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与国内先进接轨、体现武汉特色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健全市、区、医院三级医疗质量控制队伍,建立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为抓手,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到2025年,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全覆盖。创新急危重症急救服务模式,完善胸痛、卒中、创伤、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中心建设,提高救治成功率。加强重点科室、区域、环节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合理用药、安全用血。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平台,运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引入PDCA循环等管理制度,推动临床路径实施,加强病种质量控制。

8.优化便民惠民服务。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建设区域影像、区域病理、区域心电、区域检验等应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信息共享互认,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医疗服务格局,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巩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实施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导诊、诊间结算等便民措施。畅通急诊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

9.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建立以群众利益为基础、法律为依托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理机制,依法处理恶性伤医事件,保障群众利益和医务人员执业安全。

(四)大力促进中医药守正创新,充分传承中医药独特优势

1.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以省市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区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开展中医特色医疗机构连锁经营。构建“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共体新模式。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站、75%以上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公立医院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

2.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推进皮肤科、脾胃病、肝病科、脑病科、骨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等国家、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努力建成5-10个国家、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力争创建1-2个国家、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中心建设,加大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力度。加强各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支持做优做强肾病、皮肤、传染病、肝病、风湿、妇科、儿科、针灸、肛肠科等专科(专病)。

3.彰显中医药疾病治疗特色。强化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和救治工作体系。推进2-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生殖、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等领域开展中西协同攻关,形成可推广的诊疗方案。

4.发挥中医药预防和康复优势。增强中医药治未病的作用,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综合、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工作。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市中医医院等建设区域中医康复中心,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研发推广中医特色康复辅助器具。建设中医药运动医学健康中心,推动中医药机构与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举办机构开展协作。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开展传统中医药非遗项目普查,建立市中医药非遗保护名录,做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中医药典籍文献的抢救性记录。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支持叶开泰中药文化园区、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和中医药文化宣教科普基地等建设。依托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建立多学科融合的科研平台,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控研究、中药新药研制和中医医疗器械研发,促进相关企业转化中医药科技成果。

(五)不断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区域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为基础,打造重点突出、功能明确、网络完善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五个一批”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打造2-5个区域基层医疗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或者二级医院标准。规范一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建设评估全覆盖。推进一批,对达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授予社区医院称号。扶持一批,扶持群众有需求的专科专病科室,实现“一中心一特色”的差异化突破性发展。帮补一批,对基础设施不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改扩建或迁建。增加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在新城区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设施提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老年康养等政府职能。统筹做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发热哨点建设,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3.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定位,落实各区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运行机制。按照标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全面落实基层财政保障、人事制度、绩效薪酬和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改革,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全面实行政府指导价,全面落实医保报销政策,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力推进基层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录,落实新增儿童眼保健项目,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针对性制定健康体检项目,强化健康干预。合理量化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管理情况,发挥绩效评价激励作用。

4.创新基层卫生服务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融合,优化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以家庭式签约和全周期管理为重点,建立多维健康干预模式,提升签约效能。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有偿服务和绩效考核,提升签约服务质量。重点人群全科(家庭)医生签约率不低于70%,全面推进电子化签约。探索慢性病长处方、中医治未病、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开拓康复护理型、安宁疗护型床位,开展功能社区健康服务。

专栏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01.探索开展区乡一体化管理

通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中心、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医院、特色科室、提档升级等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基础,新城区重点探索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

02.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逐步形成全科与专科相结合、社区医疗与家庭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以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全周期多维度优化签约服务。

03.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免费医学生培养,加大引进医学本科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新城区、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力度。

(六)积极增强妇幼和老年健康,有序拓展全周期健康服务

1.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立以市、区妇幼保健院以及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机构为补充的大妇幼、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全市13个区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改造;全面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深化市、区妇幼健康共同体建设,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带动区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水平全面提高。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加强对产科、儿科、助产、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相关专业人员培养。

2.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深入推进出生缺陷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出生缺陷一级、二级、三级预防措施,产前筛查率不低于80%。全面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视力筛查和眼保健等妇幼健康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危急孕产妇救治、新生儿救治、儿童医疗救治网络,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高于3.5‰。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有效控制儿童肥胖。继续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

3.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人口监测,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取消生育审批和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延长女职工产假,给予职工育儿假和子女护理假。

4.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知识的指导,增强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面达到90%。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加强托育设施配套,每个区至少建设1所承担示范指导功能的托育机构,全市建设100个政府主导的托育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和产业园区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探索规范开展家庭托育服务点。优化托育机构服务监管,推进托育机构备案“一事联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托育机构规范服务,全力保障婴幼儿安全。

5.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落实好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城镇年老夫妇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着力解决此类家庭生活保障、养老保障、精神慰藉,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6.逐步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以老年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企事业单位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机构等,鼓励医疗机构发展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鼓励新建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一体规划,毗邻建设。探索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多种模式,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协同各部门整合医养结合配套政策,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融合康复服务中心”,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探索护理、安宁床位和治疗床位分类管理,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0%,全市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达到70%。

专栏6?健康老龄化工程

01.加强健康教育

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完善健康自我管理机制。

02.加强预防保健

完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免费健康体检,加强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癌症早诊早治,探索失能预防及评估工作,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

03.加强疾病诊治

推进老年病科建设,探索开展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完善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推广适用于老年人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04.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促进医疗、养老、康复服务有机融合。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服务。

05.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探索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完善多学科服务模式,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

(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方位赋能卫生健康事业

1.全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大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广力度,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2.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坚持居民自愿、政策引导,以降低市域外转率和提高基层就诊率为重点,完善医疗机构梯度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强化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和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实施医联体整体综合绩效考核,发挥公立医院骨干核心作用。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建立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3.深入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实施“四个重点建设”行动(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和“四个能力提升”行动(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医院管理提升行动、临床科研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快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学技术创新和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以市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市域诊疗能力,减少跨市就医,打造技术顶尖、质量过硬、服务高效、管理精细、患者满意的公立医院。

专栏7?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0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

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持续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

0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

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0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创新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

04.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内的自主分配。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内部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的倾斜,推进主要负责人和优势学科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05.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逐步在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落实对公共卫生、基层、对口支援及急救、儿科、精神卫生、中医药等特殊工作岗位的职称晋升倾斜政策。

4.统筹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逐步提高基药配备和使用比例,到2025年,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分别不低于90%、80%、60%。医联(共)体内建立统一用药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全额保障机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督、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作用。

5.协调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的占比,引导分级诊疗。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和按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规范医保协议管理。

(八)统筹强化保障体系建设,着力夯实卫生健康发展基础

1.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着力构建“1+X”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到2025年,选拔资助医疗卫生顶尖人才10名,医疗卫生领军人才50名,医疗卫生中青年骨干人才650名。设立卫生健康人才专项经费。采取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定向引进、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重点向儿科、精神科、感染科、公共卫生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等专业倾斜,统筹兼顾卫生经济学、信息化、医学人工智能、卫生法务等专业人才。

实施卫生健康基层人才提质计划。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培养体系,扩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施“区聘乡用、乡聘村用”计划,加强医学本科毕业生引进,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推进区内医生交流轮岗,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多点执业,开办诊所。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生学历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其中90%达到大专以上,60%达到本科以上。

实施公共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公共卫生重点专业(学科)建设,引进培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临床+预防”复合型人才,探索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培训模式。到2025年,区疾控中心本科学历达60%,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妇幼保健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0%-85%。

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评选30-50名市中医大师名师,支持参与国家、省大师名师遴选。争取国家、省大师名师在汉设立传承工作室,遴选20-40名市中医大师名师设立传承工作室,培养100名以上本土优秀青年中医骨干人才。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三甲中医类医院建立“西学中”人才培训基地,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改革带徒带教中医医师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国家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并向基层一线倾斜。

构建终身学习的人才培育体系。搭建行业人才交流成长平台,建立职业化能力培训基地,开展各类研修实践培训,全面发展复合型人才。强化医教协同,加大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高校医疗卫生专业学科教育,重点培养儿科、精神科、急救等紧缺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增设中医药、中医药产业、康复保健、卫生健康信息和医学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建立校院医教研协同制度,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快武汉市医学考试中心建设。

2.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瞄准医学新一代人工智能、生命健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基因与生物技术、临床医学与健康等前沿领域,鼓励支持参与国家重大实验室建设,参与1-2项国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继续开展省市联合基金科研项目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争取达到150项,省级科研项目争取达到600项,省级以上科技奖项争取达到60项,各项专利争取突破1000项。打造国内一流的医学科学产学研医对接平台,设立科研成果转化机构,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见效。

提高临床研究水平。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制定实施“一院一策”,对标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发展现有医院优势学科,加强薄弱学科建设。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启动市级医院建设临床研究医院,以建设湖北省高价值医学发明培育基地为契机,推进临床研究医院规范化、特色化建设。

加快推动武汉预防医学科学院建设和发展。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研究基地建设,形成平疫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

3.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和价格改革

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投入政策,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医药事业以及能力建设、体系建设等领域倾斜,完善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投入的方式,推动医疗卫生项目投融资建设,多元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项目政府规费减免、规划、立项、土地划拨等相关支持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医院和疾控、血液、急救、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建立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调价启动和约束条件,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价格合理补偿功能,理顺比价关系。促进技术创新和临床应用,加快受理审核进度。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4.推进“数字健康”建设

推动“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实现在汉医疗机构一网全覆盖。推进5G智慧医疗专网建设。完成“武汉健康云”中公共卫生云、基层医疗云、医疗服务云、药事服务云、中医药云5朵业务应用云系统建设,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市区一体化平台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进一步提升“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统一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线上入口,完善健康武汉多种客户端体验。实现一码看病、无卡就医。推进医疗、妇幼、疾控、医保等纵向信息系统功能协同与整合。完善全市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应用。

推动“数字健康”新业态进一步蓬勃发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共享服务平台,打造卫生健康服务“天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服务数字化,推动健康医疗数字化产业发展。

推动“数字健康”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进一步巩固强化。完善并落实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相关机制。加强医疗健康信息特别是个人健康隐私的数据保护。

5.全面加强法治化建设

健全卫生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修订《武汉市献血条例》,坚持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行业依法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提高行业法治意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四办”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全面落实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督察机制。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信用承诺制度,落实部门和内部联合奖惩措施。深入实施“双随机”联合执法,探索量化分级和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大协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精准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医疗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基层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本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强化考核评价,分年度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编办、财政、人力社保、医保、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常态化协商调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二)加强综合保障。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财政、土地、生态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激发卫生健康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强化项目支撑,谋划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加快推进一批、建成运营一批,滚动推进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卫生健康领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评估督导。本规划是指导卫生健康事业展、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制订以及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各方面监督,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监测,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武政〔2022〕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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