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2〕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铁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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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铁项目建设的意见》








武政〔202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全国铁路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助力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高铁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高铁项目建设机遇,以扩大通道规模、加密区域线路、提升枢纽能力、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营效率为目标,全力推动沿江高铁、武汉铁路枢纽直通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五主两辅”枢纽格局,谋划和完善12个方向高铁路网布局,打造以武汉为中心的“超米字型”高速铁路网。

二、统筹推进高铁项目建设

(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在市推进高铁建设指挥部统筹下,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整体合力。高铁项目建设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由市高铁办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交市推进高铁建设指挥部研究。

(二)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时序。根据国家铁路网建设总体布局、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铁路专项规划以及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优先推进通道、枢纽、联络线等建设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分年度安排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近期,要重点推进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以及武汉铁路枢纽直通线等项目建设。

(三)统筹高铁项目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高铁项目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等协调衔接,依规预留高铁项目建设通道、客货运站场及高铁项目周边综合开发建设条件,确保高铁项目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

(四)落实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责任主体。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是实施高铁项目红线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拆、管线迁改责任主体,采取“包任务、包进度”方式,全面负责辖区内高铁项目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加强规划和用地管控。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高铁项目确定的红线范围,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用地管控,防止抢栽抢种、乱搭乱建、违规变更用途等行为。市城投公司履行市级出资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体职责。

三、加强土地规划及综合开发

(一)做好高铁站点及周边用地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统筹、市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牵头负责,会同高铁站点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原则,科学谋划站区综合体、站城一体化区域以及高铁功能区,做好产业规划导入、投资招商、园区运营等工作,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市政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实现站城融合以及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站城一体化融合发展。按照空间融合、业态繁荣、联动开发的创新模式,推进汉阳站、武汉天河站和长江新区站站城融合建设。结合高速铁路、城际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体系,打造公交可达、步行便捷、多层进站、立体衔接的城市综合体,耦合城市空间与业态布局,引入商务、商业等多重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空间肌理延续,促进城市功能空间布局优化,将交通枢纽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紧密融合,以高铁枢纽片区开发支撑城市空间发展。

(三)强化土地综合开发。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会同高铁站点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高铁站点片区综合开发,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导下,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合理确定高铁站红线外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土地综合开发时序,合理分步实施滚动开发。支持新建区域实行开发单元导控,运用联合投资建设运营体、特许经营等模式进行集中成片综合开发,探索总体容积率不变前提下域内容积率转移调剂机制。将高铁站片区征地拆迁、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资金纳入土地综合开发成本,土地综合开发收益覆盖区域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扩大站房规模部分的投资。

四、拓宽建设资金渠道

(一)落实项目资本金。按照路地双方确定的资本金分摊比例,市财政局负责研究编制市级资本金出资方案,将市级资本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全面统筹落实到位。

(二)明确资金筹措主体。高铁项目红线内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资金由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筹措;3个高铁站(即:汉阳站、武汉天河站、长江新区站)扩大规模投资、站点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平台公司会同站点所在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白沙洲公铁大桥项目中我市分摊资金由市级财政、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落户区人民政府共同筹措;白沙洲公铁大桥两岸接线工程由市城投公司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编制高铁项目可研批复中我市资本金出资部分及站点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平衡及筹措方案。市发改委负责对高铁站扩大规模部分以及站点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单独立项,并将其纳入当年全市城建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项目安排。市、区财政部门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从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城建专项资金,优先弥补高铁站扩大规模部分以及站点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所需资金不足部分;鼓励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依法依规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债券等方式予以支持;积极参与省铁路发展基金,设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武汉铁路投资基金,推动我市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发展。

五、完善工作推进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推进高铁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职能,高位推进高铁项目建设。市高铁办为市推进高铁建设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市推进高铁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按照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增强支铁服务意识。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加强指导,优化办事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市高铁办要加强与铁路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重难点问题协调,全力推动项目实施。

(三)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高铁项目工作任务、责任、时限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市高铁办要履行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职责,实行周调度、月小结,督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度。高铁项目沿线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结合专项工作任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方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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