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2〕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公共服务提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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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公共服务提质的实施意见》








武政〔202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全市人民,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公共服务提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以补短板、保基本、提品质为主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推动民生保障改善、民生服务优化、民生安全提升,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不断巩固,民生服务优质均衡、便捷高效,民生安全维护有力、和谐有序,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一)聚力织密民生保障网,城市发展更有温度。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更大规模、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格局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加巩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机制更加灵敏有效。

(二)聚力打造民生服务圈,市民生活更有品质。民生服务制度更加健全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可及,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均衡,15分钟生活圈、12分钟文体圈、10分钟公共活动圈和中心城区10分钟、新城区建成区12分钟医疗急救圈基本形成,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宜业。

(三)聚力增强民生安全感,安居乐业更有保障。城市治理制度加快完善,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平安武汉”建设深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超大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初步实现现代化,实现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高水平民生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

1.构建稳定充分的就业创业格局。围绕“劳有所得”,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容量,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完善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落实对初创实体的扶持政策,认定不少于50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成50所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持续举办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创业赛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和重点行业(工种)职业培训,重点打造一批市级技能竞赛品牌赛事,企校合作建设一批国家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省、市级示范集训基地,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新增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150万人。

2.织密筑牢应保尽保的托底保障网络。围绕“弱有所扶”,强化底线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智慧救助平台,推进“申请、核对、认定、审核、救助、管控”全过程管理。到2025年,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不低于90%,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重点人员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范围。推进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大力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强化无障碍生态系统建设,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3.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职工基本养老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应保尽保,推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障政策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到2025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0万人、305万人、720万人,实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工伤、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相关制度以及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制度,健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健全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4.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围绕“住有所居”,制定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安居政策以及公租房保障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措施,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公租房制度定位,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持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探索建立新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深入推进人才安居工作,建立“租购衔接”的梯次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到2025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新增公租房保障1万套(户),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6万套(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616个。

5.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稳步提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调整完善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政策。推进职工医保基金从市级调剂逐步过渡到全市统收统支,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健全医疗救助体系,优化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的协调衔接,科学确定医疗救助范围。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0万人、335万人,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二)加快构建高质量民生服务体系

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以信息化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体验,推动民生服务公平可及、均衡配套、便民利民。

1.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学有所教”,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0%以上,等级园占比达到7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目标。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优质高中资源占比稳定在85%以上,重点建设17所领航学校和25所特色高中。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每个区布局1所特殊教育学校。充分考虑户籍制度改革、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等政策因素,持续加大学位供给。到2025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不少于250所,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不少于7万个,新改扩建中小学不少于150所,新增中小学学位不少于20万个,新改扩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50所。

2.提供更有品质的健康服务。围绕“病有所医”,强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到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9.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3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0.5%以下。实施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基层防控、院前急救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职业人群、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新增1-2个国家级和3个以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诊疗中心,发展一批全国以及区域领先的专科特色医院,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8.8张,三级医院达到70家以上,急救站点达到140个,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4000台。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10万、2.5‰以下,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至82.4岁以上,居民健康主要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

3.打造更加舒心的颐养之城。围绕“老有所养”,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分类型、分区域、分层次、分年度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给能力,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各中心城区至少新建1所综合性、示范性中大型养老中心,加快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全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优化市、区两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探索“平台、机构、社区、居家”联动的人工智能养老模式,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5个人工智能养老示范区、10个人工智能养老机构、30个人工智能养老社区、3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利用基层社会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4.拓展更加温暖的儿童关爱服务。围绕“幼有所育”,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支持和引导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拓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全面实施免费五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以及听力筛查。加大儿童青少年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加强对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定期巡访制度,实现教育关爱“全覆盖”。加强残疾预防,广泛开展“全国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儿童康复的意识和能力。

5.提供更加丰富的文体服务。以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为契机,聚焦“一廊两翼为核心、三区四带为支撑”文旅发展格局,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持续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文体设施,优化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优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提质增效工程和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提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率。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政策衔接,打造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优化形成12分钟文体圈,实现社区全民文化健身活动站(点)全覆盖,打造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育品牌赛事,全市每年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 1500 场以上,市、区两级每年举办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市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1000场次以上。

(三)加快构建高标准民生安全体系

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超大城市平安稳定保障机制,创建全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1.推进“平安武汉”建设。结合智慧城市“一网统管”工作,探索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协同联动的民生安全运行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安全风险预知预警预防。建立民生安全物联感知体系。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织密立体防控网络,开展平安商圈、平安景区、平安站点等系列平安创建。到2025年,新增智能感知前端设备2万路,新建30家标杆中心戒毒社区,新建2000个智慧平安小区。

2.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抽检监测机制。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口,探索建立粮食质量追溯制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和“昆仑行动”“蓝剑行动”,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到2025年,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达到国家“双安双创”标准,均创成国家级或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3.开展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交通危险路点、老旧居民社区电气线路、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突出油、气、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推进风险排查和评估。推动精致交通创建,每年至少创建10个精致片区、打造30个精致交通示范路口、治理一批突出堵点。构建水、陆、空相结合的立体消防体系。

4.强化基层源头治理。健全完善街道“大工委”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机制,强化街道统筹协调、领导基层治理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常态化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打造一站式化解矛盾平台,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完善多途径调解方式,健全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营造清朗安全网络环境。构建网上网下打防新型网络犯罪体系,健全情报侦察、破案打击、侦管融合、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涉枪涉爆、侵犯公民隐私、网络暴力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建强市、区两级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深度整合通信、互联网等大数据资源,推动精准预警、精准反制、精准打击。建设“网络安全监控指挥中心”、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平台,实行7×24小时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网络安全隐患。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络舆情监测体系。

6.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坚持立体型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机制和局部应急处置机制有机结合,以“防”为先、以“控”为要、以“保”筑基,做到“四伞并举、常急兼备、精准施策、统筹均衡”,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严格落实人物地同防、点线面结合等防控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触发、条块联动执行、常态化防控监督、信息公开发布“四大机制”。加强生活物资、医疗物资战略储备,备足定点医院、隔离场所,建强检测、流调、管控、救治四支队伍。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和家庭“四方责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合力。

四、工作要求

加大民生工作统筹力度,建立“五个强化”推进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惠及于民。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安全3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负责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评估评议等工作。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比照市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民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统筹调度。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十四五”规划为纲,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梳理年度民生工作要点和重大民生项目,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实施计划和完成时限,形成统一的年度任务台帐,压实各部门和各区责任,推动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开展调度、总结、讲评和考核,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推广经验。

(三)强化资源保障。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经济和财力可承受、可持续基础上,先解决急需紧迫问题,再构建长效保障机制。以年度预算编制、用地指标分配为抓手,整合优化全市民生工作资源配置。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最后一公里”。统筹使用财政、社保、医保、残保、福彩、体彩、慈善、国企民企资本等各类资金,多渠道保障民生支出。建立重大民生项目库,实行项目滚动管理,确保民生项目建成落地。

(四)强化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以改革思维系统破解民生痛点堵点,研究提出优化和创新举措,全面提升群众体验。强化兜底线,注重保基本,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扎实补齐补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短板弱项,坚决把民生之网织密织好,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五)强化考核督办。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督查机制,加大督导力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部门检查和综合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对民生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闭环跟踪。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推广民生成果和经验做法,公开曝光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价问效,以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主要指标检验民生成效。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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