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2023〕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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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2023〕26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积极回应重要民生关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以“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为原则,以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为重点,全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整体发展,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保障群体公平发展,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经过一个时期的不懈努力,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

2.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5年,完成金水区、中牟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县(市、区、旗)”创建工作,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强力推动其他区县(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我市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规划建设

3.优化调整中小学校建设布局规划

指导各县(市)、上街区研究编制本区域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研究编制并出台《郑州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1—2035年)》。科学谋划、超前规划,结合未来人口发展和教育需求,统筹城乡中小学校布局,预留中小学用地,科学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着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区域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布局。加大全市中小学建设和布局调整力度,强力推进建成区中小学校配套建设,加强新建小区中小学校同步配套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到“十四五”末,全市续改建中小学150所;持续推动中心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通过多种途径挖潜现状学校及高效率新建中小学校等措施,力争至2026年新增小学学位9万多个,初中学位4万多个。同时,整合、挖潜各种教育资源,加大统筹力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市内各区就近就优入学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问题。至2026年秋季开学前,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规定班额标准,为2027年初步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三、持续强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保障

4.加大全市财政教育支出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大义务教育经费市级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切实保障区县(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经费,鼓励支持各县(市)持续加大教育支出,促进郑州地区整体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经费稳定增长。

5.优化区级财政投入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市级财政向薄弱区域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支持区级财政提高生均拨款标准,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益。引导各区做好项目储备,通过郑州市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平台申报项目,建立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

四、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6.统筹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按照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范围和核定标准,持续强化编制统筹管理,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统筹考虑中小学教职工队伍梯队建设实际,扎实做好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解决好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

7.扎实做好高层次教师引培工作

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2〕78号),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持续开展优秀教师引育并重,以引进为导向,以培养为基础,创新教育英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大引进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重点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引进力度,加快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落实国家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研究制定《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适时开展全市班主任专项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力争到2025年,建设市级名校长工作室40个,成立市级名师工作室75个,创建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120个,培养省市级名师220名、骨干教师3000名。结合各区县(市)实际,2023—2025年按比例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000人次。

8.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工资结构,突出岗位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结构中的权重,有效体现教师所聘岗位、承担责任、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优化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调整与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联动机制,同幅度提高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调整市级与区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五、推进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发展

9.推动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

充分发挥郑州市“新优质初中”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减少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差距,到2023年底,全市“新优质初中”达195所,其中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达120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教育需求。研究出台《郑州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研究制定《郑州市新优质学校评估标准》,整合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优质学校资源,均衡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形成逐年倍增格局,新增一批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2024年,培育创建首批新优质学校100所;根据人口变化情况,研究制定2025年、2026年新优质学校培育创建目标任务。力争到2026年,培育创建新优质学校400所以上。

10.探索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模式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市级统筹,通过探索“市建共管”或“市建区办”方式,在重点区域、薄弱区域布局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优质初中和优质小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教育资源配置不足、高层次师资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为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11.强化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发展监测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发展监测体系,对各区县(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工作。重点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和均衡情况、教师水平和均衡情况、县域教育投入情况、学生学业质量水平和体质健康状况。同时,对各区县(市)学校布局调整、教育资源配置等影响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的因素进行督导评估。监测结果和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有效监测,推动择校比例逐年下降,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差异不断缩小,全市义务教育由县域基本均衡向市域优质均衡迈进。

12.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支持各区县(市)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需要,制定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重点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统筹均衡配置。研究制定《郑州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对象、交流形式、保障措施等。采取定期交流、人事关系随调的方式,开展区域交流轮岗,着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书记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着力推进教师全职交流轮岗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增加交流补贴,对定期交流的优秀校长和教师,在原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每月增加适当补贴。

13.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持续加大各区县(市)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明确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中的职责和任务,持续推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加大对改革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

14.合理配置义务教育硬件资源

研究制定《郑州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硬件资源合理配置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硬件建设。加大现有中小学校体育场、篮球场、教辅用房等升级改造力度,规范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体育艺术卫生、综合实践等功能部室及场地的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对新建改扩建学校,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配齐相关硬件设施。

15.全面推动集团化办学改革

扎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2〕73号),进一步强化“三标”意识,按照“着眼长远、抓好当前、全面提质”思路,深度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市累计创建不少于75个市级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创建不少于150个区级(含市直属学校)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城乡全覆盖、薄弱学校全覆盖、新建学校全覆盖。

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16.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政策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坚持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五统一”,努力实现“学校建设标准、教师收入标准、生均经费、装备配置标准、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统一,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研究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切实解决人口集中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17.支持乡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学校建设标准和规定,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乡村中小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校舍面积、运动场地、绿化用地达到规定标准。办好村小学和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以“小而美、小而优”为目标,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温馨校园”。“十四五”期间,在乡镇和人口较多的中心村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30所左右,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至2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现学校(含教学点)互联网全接入、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全覆盖,用好国家和省市等教育资源平台,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以薄弱学校和教学点为帮扶重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学区化、集团化、乡镇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七、强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监管

18.强化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

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对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市、区县(市)、学生家长三方经费分担机制,创新课后延时服务模式,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教职工补贴费用,稳步提升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补贴标准,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区县(市)创建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区、示范校。

19.规范午餐供应服务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管控严、服务质量高、信息化程度高的企业依法依规纳入校外集中供餐企业准入名单,确保学生午餐食品安全。出台有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充分改造利用现有设施,建立校内食堂,最大限度在校内解决午餐问题;稳步推进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同步建设校内食堂,确保校内午餐供应。

20.强化中小学生校内课后午休服务保障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中小学生课后午休服务对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改造、配建午休服务设施及场所。出台有关政策,稳步推进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配建午休设施,午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确保中小学生健康发育成长。学生午休场所均应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学校负责做好午休期间学生安全管理。

21.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

研究制定《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监管,明确托管机构的申办(登记)流程,建立托管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规范管理常态化,促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运行。

八、推动民办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22.提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积极引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明确办学定位,服务社会需求,提高办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持续发展,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3.引导民办义务教育协同发展

持续优化民办义务教育结构,科学编制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引导公办民办教育协同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民同招,严明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强风险防范,营造良好义务教育生态。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9日起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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