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函〔2023〕164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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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张政办函〔2023〕164号






桥东区、桥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张家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桥东区、桥西区、经济开发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2024年度以及2024—2026年度各类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充分利用地方投入、企业投资、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强土地收储入库和前期开发工作,及时快捷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为促进主城区和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根据主城区和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发展定位,确定土地储备范围和数量,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储备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用地上。

(二)坚持规划先行原则。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交通、旅游等相关规划,优先收储城市重点发展建设区域土地。推进低效、闲置、外迁企业等国有存量用地纳入储备,做大政府可支配收储土地总量。

(三)坚持以供定储原则。综合考虑主城区和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以及储备土地开发潜力,结合近年来土地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增储备土地规模,保持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

三、重点储备范围

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重点储备范围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四、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2023年度末结转规模。截止到2023年9月底,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在库土地共558.8亩。其中,居住用地152.05亩、工矿用地108.86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道路绿地297.89亩。

(二)年度储备规模。本年度计划储备土地5555.4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1464.85亩(工业用地98.5亩、商住用地1087.19亩、其他用地279.16亩)、新增建设用地4090.55亩(工业用地2414.23亩、商住用地966.93亩、其他用地709.39亩)(附件1)。

(三)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本年度储备土地前期拟开发2595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662亩、新增建设用地1933亩。

(四)储备土地供应规模。本年度储备土地计划供应约4295.7亩,其中:桥东区1600亩、桥西区338.57亩、经济开发区1243.13亩、察北管理区608亩、塞北管理区506亩。

(五)计划年末储备规模。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1259.7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502.05亩、新增建设用地757.65亩。

(六)年度资金使用规模。本年度资金规模74.3607亿元,其中:自筹资金44.2810亿元、区财政拨付30.0797亿元。桥东区资金规模34.6493亿元,均为自筹资金;桥西区资金规模9.3124亿元,均为自筹资金;经济开发区资金规模29.6873亿元,均为区财政拨付资金;察北管理区资金规模0.3193亿元,均为自筹资金;塞北管理区资金规模0.3924亿元,均为区财政拨付资金。

五、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储备土地15510.70亩。其中:城市存量土地6269.22亩、新增建设用地9241.48亩(附件2)。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土地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终要将计划执行情况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二)建立健全土地储备运作机制。坚持以市政府为主导,统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桥东区、桥西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经开区等单位,对土地收储、供应等实行统一调度,严格按照计划予以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组织好区内收储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完成收储计划。

(三)建立土地储备资金保障制度。市财政局要调度好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储备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整合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年度土地收储资金需求,实现土地收储工作的良性循环、滚动发展。



 


附件:

1.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

2.张家口市主城区和察北、塞北管理区2024—2026年度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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