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通字〔2023〕8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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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3〕8号
为加强河道管理,增强公民保护河道意识,维护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对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进行了复核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的水工程保护范围内权属及管理权限不变。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