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字〔2024〕3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亭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2-19 22:32:07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亭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唐政字〔2024〕3号
乐亭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批准<乐亭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年)>的请示》(乐政呈〔2023〕5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乐亭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年)》。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乐亭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年)》,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开发建设活动,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由你县负责在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