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3〕58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机器人+”应用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机器人+”应用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3〕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机器人+”应用行动专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
唐山市“机器人+”应用行动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各领域机器人应用拓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应用牵引、典型引领、基础支撑,以产品创新和场景推广为着力点,拓展机器人应用深度和广度,培育机器人发展和应用生态,增强自主品牌机器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 年,工业机器人在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密度显著提升,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试点取得成效,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8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1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培育3-5家“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
三、应用领域
(一)制造业
重点面向精品钢铁、现代化工、轨道交通装备、汽车、陶瓷、装配式建筑材料、电池及电池材料等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打造工业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鼓励开元、英莱、贺祥、中熠皓然等研发焊接切割、巡检、机车检测、搬运、钣金、码垛拆垛、钢材打捆喷涂、陶瓷施釉等先进实用产品,开发专业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积累模型库、工艺软件包等经验知识,深度融合机器人控制软件和集成应用系统,推动形成大规模应用。发展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系统,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变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农业
以智慧农业示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为契机,鼓励支持智能化牧场、现代农业园建设,打造设施农业、大田、园艺、畜牧等农业机器人应用场景。围绕农业智能精准化作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自动化、智能化农机设备应用需求,鼓励思尔闼、天一合、坤翼、龙凤畜牧机械、长城畜牧机械等开发采摘、灌溉、植保、清污、消毒、畜禽饲养等作业机器人,开发专用操控系统、自主智能移动平台及作业部件,推动机器人与农田、农艺、品种相适应,实现信息在线感知、精细生产管控、无人自主作业、高效运维管理。培育壮大机器人运营服务企业,发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培训、展示、咨询、租赁、维护等服务,积极探索实用唐山农业特色的机器人商业推广和营运模式。加快农业生产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机器人与农业种植、养殖、林业、渔业生产深度融合,支撑智慧农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筑
支持鼓励松下、开元面向建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钢结构制作等环节,思尔闼、中信开诚面向建筑安全监测、安防巡检等场景加大产品研发力度。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在研制测量、材料配送、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楼面装饰装修、构部件安装和焊接、机电安装等施工过程中使用机器人产品,开展安全监测、安防巡检、高层建筑清洁等运维环节的创新应用,促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能源
鼓励思尔闼、中信开诚等龙头企业面向能源领域研制新型巡检、应急处置等机器人产品,招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操作、维护等机器人生产企业落地唐山。推动企业突破高空、狭窄空间、强电磁场等复杂环境下的运动、感知、作业关键技术。推广机器人在姜各庄、菩提岛等风电场,以及市域内光伏电站、水电站、油气管网、枢纽变电站、重要换流站、主干电网、重要输电通道等能源基础设施场景应用。推进机器人与能源领域深度融合,助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商贸物流
支持传统物流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仓储、装卸、搬运、分拣、包装、配送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百名供应链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丰树(唐山)现代供应链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推进智能化终端应用,鼓励开展配送机器人、无人机示范应用。培育壮大本地智能终端运维服务企业,以及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研制新型自动码垛机、物流无人机等产品,加快引进自动导引车、自主移动机器人、配送机器人、智能分拣机等产品。推动5G、机器视觉、导航、传感、运动控制、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应用。鼓励机器人企业开发末端配送整体解决方案,促进机器人配送、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多式联动的即时配送场景普及推广。打造以机器人为重点的智慧物流系统,提升商贸物流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按照分管领域负责)
(六)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
鼓励助浴、康复训练、娱乐休闲、安防监控等助老产品在养老服务机构的应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和模式,推动养老领域供需信息对接,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广咨询服务、手术、辅助检测、辅助巡诊、重症护理、急救、生命支持、康复、检验采样、消毒清洁等医疗机器人产品。推动机器人在医院康复、远程医疗、卫生防疫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医院使用机器人实施精准微创手术,加强机器人在患者院前管理、院内诊疗及院后康复追踪整体病程服务体系中的应用,助力医疗健康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分管领域负责)
(七)教育
推进机器人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在“机器人+教育”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协同研制交互、教学、竞赛等教育机器人产品及编程系统;按照“机器人+”应用建设机器人服务平台,着力拓展机器人应用深度和广度,支持新禾研发机器人科普教育产品,推广机器人科普教育产品在唐山市各中小学的应用。鼓励机器人企业参与中小学机器人课程教材和产品研发推广,依托中小学生机器人教育基地和相关机器人企业开展研学教育活动。推进5G、人工智能、智能语音、机器视觉、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机器人技术融合应用,积极培育机器人校园服务新模式和新形态,深化机器人在教学科研、技能培训、校园安全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八)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
支持思尔闼研制移动警务系统智能化产品,推动安保巡逻、勘查取证、交通边防、治安管控、服务管理等社会安全场景应用。支持中信开诚研制矿山、石化、消防、危险环境等领域机器人产品,开发机器人对明火、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等复杂非结构化作业环境的适应性技术。推进智能采掘、灾害防治、巡检值守、井下救援、智能清理、无人化运输、地质探测、危险作业等矿山场景应用。加强防爆排爆、消防巡检、工程抢险、自然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危险环境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分管领域负责)
四、重点工作
(一)加快机器人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深化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联系,瞄准机器人基础和前沿技术,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提升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推进河北工业大学河北机器人产业研究院(唐山)挂牌,尽快组建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加强机器人产业应用技术研究。支持有潜力有能力的创新人才及团队开展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机器人领域重点研发计划、试点示范应用等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瞄准机器人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大力培育各级各类创新平台,积极争创河北省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试点,推进早日获批建设,促进机器人领域研发平台量质同升。(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机器人孵化培育体系。加强国家火炬唐山机器人特色产业基地孵化中心建设,借助百川集团技术、研发、人才优势,促进机器人孵化中心提档升级。吸引聚集“产、学、研、资、信、介、贸”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完善提升技术支撑、市场共享、人才引进、管理服务等功能。引导联东U谷、e家产业园等发挥加速器作用,为孵化毕业机器人企业提供优质发展环境。全面促进机器人产业资源集群集聚,加快构建机器人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机器人产业发展生态。以开元、中信开诚、百川等龙头企业为主导,汇聚研发制造、系统集成、传感器、基础零部件等企业,成立机器人产业发展联盟和机器人产业协会。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体系,洽谈推进与中关村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河北工业大学等合作,共建机器人技术服务平台。建立技术专家库,成立技术咨询委员会,对机器人产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政策等提供咨询和建议,不定期组织专家进企业活动,调研情况,解决问题。发挥开元、松下在焊接机器人领域的领先优势,与有关院校合作建设焊接机器人特色技术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机器人应用标准研制与推广。鼓励我市辖区内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机构开展机器人应用标准研制,参与机器人特殊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标准研究。按照《唐山市促进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若干措施》落实资助政策。推进机器人新兴技术领域专有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等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应用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行业领域实际,开展机器人产品创新和应用示范推广。依托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开发开放机器人成熟、新兴和潜在应用场景,开展协同创新活跃、应用成效显著、推广价值较高的“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机器人+”应用供需对接。鼓励重点县区、企业举办机器人论坛、展会、沙龙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器人+”应用供需对接活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遴选一批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典型场景,大力培育标杆企业,加强机器人高端产品供给,提升机器人应用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发挥市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协调调度,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要素供应、基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将机器人应用推广作为科技创新、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重点方向,统筹政策、资金、资源予以支持,加大对机器人创新应用的投入力度。
(三)开展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有关企业和行业组织要及时跟踪、总结、评估应用行动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总结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宣传应用好典型经验。依托各行业相关大会展会,加强机器人应用成果交流与展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调度,及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人才梯度培养,充分发挥“凤凰英才3.0”政策优势,鼓励企业聘用机器人领军和高层次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机器人技术开发,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外籍科学家、工程师等,对企业聘任的人才予以适当的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