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20〕8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穗府办函〔2020〕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0〕1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通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保护耕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控耕地“非农化”行为
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为平台,统筹推进全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表(见附件)要求,压实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坚持立行立改,严查违规占用耕地情况
各区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
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将各区上报的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自查整改情况核实汇总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自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我市贯彻落实情况,汇总形成我市情况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径报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附件:任务分工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