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23〕56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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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3〕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基础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一)编制背景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2018年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列入2018年改革工作任务。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强调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要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1年9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4个以上设区市建成国家“无废城市”;到2030年,所有设区市均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2022年6月,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苏污染攻坚指办〔2022〕53号),立足江苏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经济技术基础等,融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形成了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65个三级指标组成(包括37项必选指标和28项可选指标)的指标体系。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扬州视察时,称赞“扬州是个好地方”。古城扬州践行总书记嘱托,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稳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综合考虑扬州市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基础条件,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制定《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二)“无废城市”建设基础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扬州市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加大监管力度,初步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工业低碳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建筑业绿色转型、生活垃圾分类等源头减量工作初见成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收贮运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不断增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高邮市获批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全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格局逐步完善;积极推进制度体系、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为“无废城市”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目前,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仍存在一定挑战:一是固体废物相关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可回收物和建筑垃圾行政管理职责边界不清,全市固体废物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询”有待强化提升等;二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支撑仍需加强;三是利用处置市场机制、秸秆离田扶持、再生产品推广等保障措施有待健全;四是固体废物外运转移监管水平及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能力仍需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推动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扬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政府统筹。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制度先行、监督到位,切实做好政府统筹全局作用,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扬州“无废城市”建设。

行业引领,推动自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形成扬州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规行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自律自查自治,带领行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场驱动,企业主体。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培育本土优质企业,发展壮大“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链强链补链,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公众参与,多元共治。积极宣传“无废城市”建设新理念,通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等系列举措,积极调动公众参与意愿,提升公众意识水平,形成政府统筹、行业引领、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三)建设目标

倡导企业低碳发展、居民绿色生活,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通过完善固体废物收贮运和处置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全过程管控,提高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政府统筹、行业引领、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管理体系,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无废城市”。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十五五”初,全面启动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到2030年,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以及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填埋量逐年减少,落后、过剩产能全面淘汰,聚焦五大类固体废物协同治理、全程监管,“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建设指标

根据《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结合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固体废物管理现状等情况,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共确定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9个三级指标。在确定的三级指标中,必选指标37项,可选指标19项,自选指标3项。

(五)实施范围及期限

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范围为扬州市全域,包括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实施方案中基准年为2021年,建设时限为2022年至2025年,建设共分为三个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重点建设阶段(2023-2024年)、持续推进阶段(2025年)。

三、建设任务

(一)促进工业低碳发展,推动工业固废管理规范化

1.推进工业低碳发展。加快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浅层地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推动火电、钢铁、化纤、水泥等重要工业领域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稳步下降。推进钢铁、化工、电池制造、纺织、汽车制造等扬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等开展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推动化工、汽车、船舶等主导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以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逐步开展“无废园区”建设,促进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60家。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开展扬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排查工作,编制《扬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推广高邮马棚清水潭温泉建设模式,实现矿山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2.健全收贮运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机制,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中心,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全收集”。推动企业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环境污染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全面摸底调查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炉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堆存情况,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综合整治率达到100%。

3.提升利用处置能力。鼓励和引导全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统筹规划“无废城市”示范区建设,引导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等园区内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向示范区迁建。推动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正面和负面清单,保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兜底能力。助推高邮市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大宗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综合利用产业,优化基地固体废物产业布局,促进基地与周边区域耦合发展协同降碳。制定绿色发展领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标准,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综合评估,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加快再生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在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等各类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的再生产品。

(二)强化危废风险防控,优化利用处置终端布局

1.深度开展源头减量。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危险废物产生强度”指标考核推动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源头减量,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负增长。

2.加强收运体系建设。推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提质增效,逐步实现全域覆盖、全类收集、全过程监控。到2023年,实现全市小微企业集中收集体系全覆盖。将机动车维修行业、教育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等产生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收集体系,到2025年,实现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全覆盖。制定《扬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管理规范》,规范集中收集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集中收集试点建设,与钢铁冶炼企业签订“点对点”利用协议。支持扩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范围,持续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企业废铅蓄电池本地回收率达到70%。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废物收运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废物“1223工作机制”,将美容机构、宠物医院等诊疗废弃物纳入医疗废物收运体系。

3.提升利用处置能力。重点关注本地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全力推动现有综合利用企业升级改造,优先引进综合实力较强、工艺先进可靠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防范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剩产能新增。以废无机酸综合利用项目为切入口,强化综合绩效评估结果应用,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区域定向焚烧机制,逐步淘汰运行负荷低、运营成本高、污染控制水平低的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制定扬州市危险废物填埋准入机制,设置危险废物填埋正面清单,严格控制可资源化利用、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稳步提高全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维持100%。在“无废城市”示范园规划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增强医疗废物常规和应急收运处置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综合利用能力。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源固废收处能力

1.强化源头减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合理消费、全面落实“光盘行动”;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办公设备采购力度,引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推广使用非塑制品、可降解购物袋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展会、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禁止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外卖行业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严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使用,持续推广快递行业绿色包装使用,到2025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全市配备快递包装回收装置的快递网点占比达到75%。培育“无废”理念和文化,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激活“无废小区”“无废餐饮”“无废商场”“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集团”“无废园区”等一批“无废细胞”,到2025年,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景区、园区)不低于200个,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无废城市”建设参与度不低于95%。

2.健全收运体系。全面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收运网络,避免“前端分类、中转混合”现象发生。结合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双修”工作,优化转运站布局,新改建一批转运站,运输车辆及设备更新换代;建设多功能环卫综合体,实现垃圾转运集约化、高效化;规范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并将其纳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以创建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厘清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可回收物台账制度,搭建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加快城市环卫系统和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

3.提升利用处置能力。推动主城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短板。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探索园林废弃物在生物有机肥、有机覆盖物、有机基质和园路铺装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有序开展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宝应运西和宝应运东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封场后运行监管,探索封场地块梯级再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封尽封。合理利用现有热电厂协同处置市政污泥,探索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共商共建共享宁镇扬一体化利用处置设施,逐步实现“趋零填埋”。

(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1.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业生产领域节能减排、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倡导专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规模种植户等选择大包装农资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大力宣贯《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地膜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非标地膜不进店、不下田。加快推广强化耐候地膜和“一膜两用”“一膜多用”等技术应用,推进地膜减量替代。到2025年,全市地膜覆盖面积基本实现零增长,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负增长。深入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形成生态农业循环利用体系。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加强种畜禽质量监管,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病死畜禽产生量。

2.推动收集体系建设。推广“多级秸秆离田收集体系”,按照“搂草机+圆捆打包机+田间抓草机+运输设备+码垛机”的组合方式配置秸秆离田机械化收集设备,采取“谁收集、奖补谁”的原则,形成“市县级行政推动、乡镇统筹规划、村组联动配合、企业具体实施、农户积极参与”的离田收集模式,划定秸秆离田区域并动态调整,逐步提高秸秆离田率。合理布局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综合收贮站点,构建“一个县级收贮中心+若干基层回收站点”回收体系。积极推广以农资经营者为主体的押金制、有偿回收制、补贴代贮等方式,因地制宜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使用者自觉回收意识和科学回收能力。到2025年,全市涉农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到100%。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机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五有标准”网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5%。

3.提高资源利用价值。科学制定秸秆还田作业标准,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技术路线,加大高性能还田机具推广,提高还田质量。积极推动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引导秸秆收集离田市场化运作,建立秸秆收集企业与农户间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良性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秸秆收集和利用可持续发展。鼓励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与农业科技力量合作,充分发挥扬州大学、中国农科院家禽研究所、江苏里下河农科所“一校两所”科研优势,扶持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开展高效有机肥应用推广。以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农业养殖区为核心,探索建立覆盖周边小散养殖户的畜禽粪污“绿岛”项目。开展经销商库存过期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底经销商农药库存情况,督促经销商按规定定期清理农药,无法回购的农药按过期农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加强病死畜禽风险管理,推动实验动物尸体纳入病死畜禽处理体系,指导督促高邮市隆盛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鼓励规模以上养殖场自建病死畜禽处置设施。

(五)推广绿色建筑应用,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1.深化源头减量。推动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立绿色建筑长效推进机制,持续提高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打造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维持100%。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70%以上。推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绿色策划、绿色设计及绿色施工,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排放控制,强化建筑垃圾指标考核,到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2.补齐收运短板。制定《扬州市市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固定投放点及转运堆放点建设方案》,合理规划装修垃圾暂存点。加强垃圾投放和收运有序衔接,缩短建筑垃圾暂存时间,强化运输监管,依托网格化管理,快速发现并有效处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按产生者付费原则,探索装修垃圾按量收费,定期公布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单位信息。构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将居民装修与农村自建房产生的建筑垃圾纳入收运体系,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制度,强化建筑垃圾和渣土车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主动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信息。

3.提高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处理设施运营水平。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参与建筑垃圾源头分类、规范收运。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奖补和再生产品推广支持政策,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动形成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建筑内部循环,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开展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行业专项整治,规范设置堆放、消纳场所,提高企业运营质态,提升常态长效治理水平。到2025年,工程渣土消纳场所规范设置率达到100%。建设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工程规划、施工、车辆进出、称重计量、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实现建筑垃圾“产、运、消、利”全流程实时监控。

(六)营造良好“无废”氛围,强化顶层体系建设引领

1.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体系顶层设计。开展《扬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研究,制定《扬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根据自身区域特点和工作基础制定属地“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政策体系,重点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河道清淤淤泥、再生资源源头管理政策,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环节管理政策,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终端管理政策。开展固体废物环境保护专项合规试点,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各环境要素治理联动,推动“水固协同”“气固协同”“水气固协同”治理。积极探索与南京、镇江等周边城市间的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重点围绕飞灰等产生量大、难利用的固体废物,共建共享示范项目,解决共性难题。

2.培育市场,扩大再生产品应用。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管理体系,将固体废物管理行为纳入企业环境信息评价范围,鼓励、倡导企业参加环境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等级从政策、税收、监管等方面对其进行分类监管,推动从事固体废物经营活动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鼓励支持资源循环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建立以资源化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管理水平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气价、电价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再生产品目录并定期公布,鼓励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等项目优先选用再生产品,加快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3.创新技术,助力行业良性发展。成立市固体废物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制定实施等方面的作用,深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协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技术研讨,邀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地方固体废物再生产品标准、污染控制标准、装备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制定,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解决固体废物领域处理处置技术问题,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自主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本地龙头企业内遴选人才组建专家库,持续指导“无废城市”建设。

4.强化监管,防控固体废物污染。梳理五大类固体废物现有智慧化管理平台,加快各类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优化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监管统一,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现代化有机融合。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科技手段,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溯源,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固体废物典型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推动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依法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构筑“齐抓共管”大格局。

(七)一城一河一网两点,打造扬州“无废城市”特色

1.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美丽扬州“无废古城”。通过数字赋能等举措,推动“无废城市”理念与扬州古城保护深度耦合,以“无废”理念引导“无废”行为。坚持建筑垃圾原位利用,推动餐厨垃圾收集改造升级,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助力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大力推广新能源,推动有机固体废物就地利用,持续减碳增绿,擦亮绿杨城郭底色。结合扬州文化旅游名城定位,制作推广帆布袋、水杯、团扇等“无废旅游”文创用品,减少旅游过程中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强化宣传引导,彰显历史文化魅力。到2025年,实现古城“无废理念”全覆盖,古城修复建筑垃圾回用率达到100%,园林绿化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源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设施全覆盖,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2.加快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打造岸净水清“美丽运河”。围绕“大运河”一条主线贯彻始终,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有机融合。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提高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强化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到2025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控制两岸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水环境整治,推进矿山整治修复,通过综合整治打造绿色岸线。建立生态环境监控网络,提高环境综合监管和执法能力,加强运河环境风险防范。开展“无废船舶”“无废景区”等特色“无废细胞”建设,以“运河十二景”为重点,打造“无废”主题口袋公园、宣传打卡点。

3.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治理能力,建设数字监管“云上扬州”。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数字化水平,建设覆盖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与“我的扬州”APP集成。打造固体废物在线交易系统,搭建产废单位、处置企业信息桥梁,畅通固体废物处置渠道。建立再生产品信息库,定期将综合利用企业及再生产品推送至“我的扬州”APP。设立市级科创基金,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快融入数字时代,形成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数字监管“云上扬州”。

4.强化固体废物风险防控,打造精细管理“扬州样板”。推动扬州化学工业园高质量发展,争创全省“无废园区”示范引领。引入绿色发展领军环保企业,高标准规划建设“产业集聚、技术示范、科教宣传、示范辐射”的“无废城市”示范园区,构建集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多位一体”综合利用新格局。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引导性公告,长期设立并动态更新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库,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绩效评估,推动产废园区与经营单位耦合联动,形成危险废物非现场监管能力,构建气固同治的“炭管家”平台,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

5.推进减排固碳绿色发展,助力农业废弃物“有机循环”。做好“一根秸秆”文章,形成生态经济发展大产业,打造高邮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模式县示范样板,走出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发展之路。坚持有机循环理念,构建“畜禽粪污+秸秆+蚯蚓养殖”模式,全面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培育发展扬州特色的粪污利用新典型。走好生态富民之路,创建新时代鱼米之乡示范区,全力推动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打造“生态兴业、生态强村、生态富民”样板村,做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集成与推广,形成“水稻+绿色生产技术”。到2025年,形成3-5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循环农业种养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功能区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无废城市”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由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牵头处室负责人为组员,专项工作组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运作,定期召开“无废城市”研讨会,研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群力群策,共同探讨并寻求解决办法。

(二)压实工作责任

梳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各部门要加强重点工作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管理政策、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等落地。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将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实施期间,分年度对建设进展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判,评估建设成效及目标可达性,适时对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保障制度

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范围,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提高设施公益属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争取“无废城市”绿色贷款金额和绿色债券量,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与“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相衔接,积极争取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基层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交流研讨。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人才列入全市紧缺人才并纳入扬州“人才贷”范围。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咨询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技术咨询、过程指导和评估验收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宣传长效机制,开展全面立体、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力度。开展“四进”活动,开设“无废”公开课,传播“无废”理念,培育“无废”文化,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新格局。定期公布“无废城市”建设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效,宣传推广成功经验,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无废城市”建设带来的幸福感。开通“市无废办”网络专栏,积极采纳和落实合理的意见建议,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主动为“无废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附件:【点击下载

1.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2022-2025年)

2.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

3.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2022-2025年)

4.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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