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23〕50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成果,完善中小企业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和服务水平,打通涉企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精神,切实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心作用,以满足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宗旨,整合、规范、优化配置现有的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转型升级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二、建设安排
争取在2023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各乡镇(街道)完善配套中心,12月底前形成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县乡两级中心为骨干,社会相关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高效服务。
三、建设要求
(一)中心定位。中心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助手,成为便捷、高效的服务窗口。
(二)建设部门。县级中心建设由当地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可独立设置或依托辖区开发区(高新区)设置;乡镇(街道)中心建设由各地经发局牵头负责,可依托当地工业集中区设置,无工业集中区的亦可在便(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涉企服务窗口”。
(三)人员设施。各级服务中心应明确专(兼)职服务人员,配备必要的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财务独立核算;设有全市统一的标识,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中小企业咨询。
(四)能力建设。通过自身能力提升和资源整合,逐步具备政策宣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创新创业、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县级中心紧密合作和联系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乡镇(街道)中心紧密合作和联系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四、中心职能
(一)建设企业服务“一张网”。依托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加快建立贯通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的全市企业服务“一张网”,指导企业使用“易申报”“惠政策”“我来办”等系统,加强涉企信息和公共服务资源归集共享,推动服务模式从单向供给转向双向互动,打造政策推送、资源聚能、供需对接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市、县、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
(二)建立服务资源“四个库”。一是建立“企业名录库”。市、县两级中心要分类建立辖区内“四上”、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名录库;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辖区内完整的企业名录库,每年动态调整,依托企业名录库建立微信服务群或QQ群。二是建立“惠企政策库”。收录汇集国家、省、市支持产业、企业发展的各类法律政策,实现分类查询、智能匹配、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建立“服务机构库”。依据服务能力、制度建设、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入库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帮助企业方便、快捷地找机构、找服务。四是建立“典型案例库”。按照不同行业、服务内容、企业类型等维度,进行标准化服务产品和专业化服务案例分类展示。
(三)贯彻落实惠企政策。充分发挥产业研究院、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各类智库和社会组织作用,通过线上精准推送产(行)业政策资讯、线下开展惠企政策宣贯解读、举办企业家论坛、组织乡镇(园区)行、专题培训会等多种服务方式,助推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产业政策导向和前沿技术方向,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
(四)聚力技术创新服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优化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收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瓶颈问题和具体需求,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现场诊断、技术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弥补短板。积极引入培育研发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仿真设计、技术转化加工、产品样机制造、模拟试验、测试检测等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个性化技术服务需求。组织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宣贯、规划布局、咨询培训、权利维护、成果转化等从创造到运用、保护、管理的集成式全周期服务,切实为产业集群(链)上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五)搭建企业沟通桥梁。发挥中心的纽带作用,促进产业链高效精准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引导链主企业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向配套中小企业提供共享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展览会等大型综合性、专业性展会,为企业搭建展示、交易、合作平台。
(六)开展特色品牌服务。整合社会化服务机构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中小企业量质提升、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群体,结合辖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区域性的中小企业特色服务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加大中心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统筹服务资源,强化人员配备,对中心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工作有举措,落地见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各级中心扩大服务覆盖面、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效,对认定符合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条件的中心,根据其服务中小企业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予以奖励。
(三)提升服务能力。市中心每年举办1-2期中心专(兼)职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拓宽中心人员的视野,优化知识结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持;根据各地需求,筛选推荐优质服务机构轮流进驻乡镇(街道)中心,参与调研走访、服务企业等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年底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营商办、市政务办、市优化办对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将纳入上述牵头部门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224611.html
本文关键词: 扬府办发, 扬州市, 进一步巩固, 双创, 示范, 成果, 完善, 配套, 市县乡, 中小企业, 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