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发〔2023〕32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扬府发〔2023〕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22〕72号),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扬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我市争做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示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加强计量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服务供给和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计量科技基础支撑作用,加快提升我市现代先进测量能力和水平,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聚焦建设“三个名城”、争做“三个示范”,把“好地方”扬州建设的好上加好,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提供坚实计量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我市现代先进测量能力和水平、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科研能力,新建1个省级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参与制(修)订省级计量技术规范4项。培养8名计量学科带头人(行业专家、领军人才),打造4个计量科技创新团队。新建空气污染物检测及装置校准实验室。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建成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300家以上,培训企业计量管理人员400人次以上。建成1个省级仪器仪表产业园,引导发展10家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仪器仪表企业,培育1-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品牌。市、县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能力基本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强化法制计量管理,充分保障计量技术机构落实强制检定责任。全市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以上,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95%以上,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5%以上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计量社会共治、联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计量基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深化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建设5个“计量管家工作站”。推动“计量惠民”工程提质增效,新建1个以上省级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1800家以上。加强计量文化和科普工作,建设3个“计量文化基地”,培养8名“计量文化宣传大使”。
到2035年,我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仪器仪表制造业影响力显著提高,重点领域计量技术取得有效突破,计量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计量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建成符合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完善先进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
三、加强测量技术研究与科技创新
(一)加强现代先进测量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我市计量技术机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技资源优势,完善计量科技创新协作机制,在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型电力装备、化工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尤其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高辨识度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一批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加强计量测试理论、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重点推进测量传感、远程测试、在线测量、量子计量等先进测量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围绕支柱产业强链扩链、新兴产业加速扩量、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开展现代先进测量技术科研攻关,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装置研制,推进新领域计量校准规范的技术和方法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促进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加强市、县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建设,保障各项计量基础设施稳定、有效和持续投入。保持计量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确保国家量值的统一和安全。支持鼓励计量技术机构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评价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鼓励计量技术机构构建发展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远程计量协作网,提供远程教学培训、远程技术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加强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现代先进测量需求,在气体计量、容量计量、医用声学计量等领域筹建省级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推动我市专业技术委员会及委员在省级及以上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鼓励在全国、全省有优势的现代测量领域建设全国、全省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省级及以上计量技术规范,为量值传递溯源及计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现代计量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依托“英才培育计划”,培育计量测试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施计量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大力培养全省计量专家库计量学科带头人和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量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大力培养注册计量师,开展计量职业技能竞赛。支持鼓励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设立计量测试相关学科、专业。加强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和计量专业职称评聘工作。支持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和企业创新岗位设置,探索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推进计量技术应用与产业服务
(五)建设高水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围绕“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民生领域,以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计量测试需求,搭建产业计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在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高端装备、新型电力装备等领域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跨扬州、南通、泰州三地的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协同推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计量公共服务。建立完善大型计量测试设备共享机制,提高大型测试设备的利用率。支持鼓励计量技术机构联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共建共享计量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现代先进测量技术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促进现代先进测量技术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计量校准、测试、验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培育和壮大专业化测量技术服务市场,提升现代先进测量服务业的竞争力,构建多元开放的测量服务新格局。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测量技术服务市场行为,探索建立测量技术服务业主体的技术能力和信用第三方评价制度,促进测量技术服务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我市测量技术服务业整体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七)加快仪器仪表产业发展。引导高压电气测试、传感器、衡器、流量仪表等仪器仪表制造业集聚发展,支持鼓励江都区等地建设省级仪器仪表产业园。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在仪器仪表产业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推动仪器仪表产业升级和核心设备自主可控,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仪表品牌。开展仪器仪表质量提升工程,强化仪器仪表制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仪器仪表制造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鼓励市、县计量技术机构与仪器仪表制造企业合作共建仪器仪表计量测试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八)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高端装备、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数字科技、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现代先进测量的需求,完善计量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平台,加强关键测量技术、方法研究和装备研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围绕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计量支撑能力,落实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开展基础零部件特性量及结构成分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基础材料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性能评价、基础工艺过程计量控制研究和应用,服务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九)实施“计量助企纾困”提质增效行动。推动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加强计量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培训。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测量技术、自动监测设备仪器,研发专用测量设备和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计量数据的有效应用。鼓励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覆盖产业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测试可靠性保证体系。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设备投入的支持政策,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和专用测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加强对空气污染物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建设空气污染物检测装置校准实验室,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能源计量审查服务,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加大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推进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建设和试点示范。加强过度包装治理,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监督抽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计量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支撑服务。加强碳排放、空气污染物检测和光污染、声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在线监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支撑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支持引导计量技术机构等开展生物医药、体外诊断试剂等健康产品的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服务健康扬州与平安扬州建设。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开展智慧计量技术攻关与先进测量装备研发,加强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试评价,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技术保障能力,推动交通强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五、健全计量监管机制与治理体系
(十二)建设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要求,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动态管理,持续满足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需要。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领域民生需求,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市、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市级计量技术机构优先建设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的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县级计量技术机构根据本地区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需要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三)创新计量智慧监管模式。完善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格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逐步建立智能计量器具状态评价、大数据实时监控、抽样检定、在线检定等新型强制检定方式。加强计量监管数字化平台运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积极打造新型智慧计量监管体系。通过数据系统化、器具智能化,促进计量工作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转变,提升计量协同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民生计量工作。加强支撑公平贸易、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生命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计量保障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出租车计价器、验光配镜设备、医疗设备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加强计量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着力防范计量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领域民生计量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治理。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重点服务粮食收储、农资销售、农村电商等环节,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推动区域计量协同发展。加强对全市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计量工作部门会商机制,统筹推进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促进计量资源共建共享,完善社会共治、联动监管的计量监管与服务体系。加强区域性计量工作合作,广泛参与长三角计量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区域计量能力和测量结果互认,优化区域计量发展合作机制,推动区域量值等效统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完善计量基础设施与支撑保障
(十六)推进计量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持续满足全社会计量溯源性要求,规划、建设和管理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共享共用。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所属实验室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鼓励技术机构针对产业发展,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积极发挥计量等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体化基础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七)推进计量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计量准确。指导供气服务企业推广安装燃气智能表。开展诚信计量示范行动,支持高邮、仪征等地推进“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建设,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围绕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养老等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计量文化和科普建设。开展“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教育体系,通过开设计量科普讲座等形式推动计量走进中小学校园。鼓励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发掘计量文化资源,建立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计量文化基地”,聘请“计量文化宣传大使”,做好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收集、整理、保护等工作,培育计量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九)深化计量“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计量纾企解难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业计量技术“直通车”服务。优化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流程,缩减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时限。建立计量管家工作站,培育扬州计量管家“畅连”服务品牌。推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逐步推进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改革。构建智慧计量一体化检测服务体系,开展企业校检情况分析、器具性能分析、制造厂商质量分析等计量测试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计量工作全过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加强计量工作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计量事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大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将计量技术机构实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等所需经费,以及市、县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计量能力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发挥公益性作用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惠民工程的支持力度,保障列入国家、省、市、县的科技项目建设涉及的新建计量标准、技术改造、能力提升等项目所需经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计量重大项目、计量创新平台、计量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方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现代先进测量技术研发、计量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现代先进计量器具设备研发和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计量工作绩效考核,将依法履行计量职责和公益性计量工作情况作为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2025年底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推广贯彻落实情况的典型经验做法,提出下一阶段计量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