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23〕20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现将《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两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按照《扬州市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扬府发〔2022〕90号)等文件要求,统筹打造“云、网、数、用、安”架构体系,深入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现提出2023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基础建设,全面夯实数字基座
1.推进政务云网环境优化。升级一体化政务云平台,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务云平台联通对接,实现全市政务云资源互联共享与统筹管理。开展网络基础设施IPv6升级和安全加固,进一步提高政务外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承载能力。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推进全市非涉密政务应用上云部署,提升政务云使用效能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推进通用支撑能力应用。全面梳理省、市已建政务信息系统共性应用,重点推进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统一支付和地理信息等基础支撑能力统建共用,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共性服务能力支撑,减少共性模块的重复开发、重复建设。升级完善党政工作平台,上线运行工单系统,提升平台协同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3.推进门户网站质量提升。实施门户网站群符合性改造和数智化升级项目,开展全市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打造市级政府门户网站老年人服务专区,加快寄语市长平台智慧升级,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智能政策问答、智能搜索有机结合。依托门户网站群数据资源实施便民服务场景打造,指导并促进1-2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创新型应用示范和服务功能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4.推进数据安全稳步建设。探索制定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推进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存储加密、接口管控、水印追溯等安全防护能力,强化敏感数据监测与保护。推进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出台《扬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办法》,推动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向县(市、区)延伸,形成市县一体化的安全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强化数据攻坚,深入推进共享开放
5.加大数据共享开放力度。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摸底调查,更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开放的范围和程度。推动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服务提升和功能扩展,升级优化供需对接、省市级联、标准管理、统计分析等平台功能模块。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结合部门需求和场景需要建设一批专题库。改造升级数据开放网,纳入门户网站群统一管理。健全数据共享开放“月跟踪、季通报、年考核”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统筹办好数据创新“一赛一会”。系统设计数字发展有关赛事论坛活动,不断提升层次能级水平。聚焦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等热点领域,举办第三届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吸引政府部门、高校院所和数据服务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评选一批优秀作品,加强应用和推广,打造标杆和示范。筹办数字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发布研究成果、公布赛事结果,机制化、持续化引入数据创新资源。(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7.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以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应用,加快推进扬州企业征信平台系统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赋能等工作,推动数据要素产品落地。对接上海等数据交易所,促进资源共享和产品交易,探索数据产品跨区域互认,努力融入更大的数字生态圈。积极引导培育本土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向数商转型,大力招引数据资源服务、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合规咨询、数据开发、数据经济等“数据服务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教集团、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强化服务效能,持续深化“一网通办”
8.聚焦“总入口”建设,打造“一网通办”四端融合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总入口”建设,推动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全面完成重大项目审批、人才服务、新生儿出生省政务中台应用试点。深化掌上预受理系统建设,对掌办事项清单进行再梳理,对企业开办、项目审批、资格审查等事项定制个性化表单,广泛应用证照共享、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等支撑能力,提升企业群众掌上办理的便捷度。深化“政银”合作,推动查询、打印、办理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银行自助机。推动涉及市场主体的产业、税费、投资、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等惠企政策在“苏企通”“易申报”平台应归尽归。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易申报”服务系统,推动实现涉企资金“一平台”“一表单”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9.聚焦“一件事”改革,打造“一次办”全流程服务模式。巩固提升扬州特色“一件事”线上办理成效,进一步明确事项业务流程、规范和需求,依托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推进实现‘一件事’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线上好办’”。探索“智能申报”“智能审批”,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执业药师许可、劳务派遣许可等事项提供“秒批秒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10.聚焦“便利化”服务,打造“线上线下”电子证照应用体系。完善电子证照应用机制,推动市级自建政务服务系统电子证照全量归集和省电子证照数据按需下放,为全市证照共享提供数据和接口支撑。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和“苏服码”,在市统一受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电子证照应用体系。围绕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民政、公积金、不动产、水电气、工改等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行“两个免于提交”。(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城控集团、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1.聚焦“智慧化”改造,打造“智能高效”全程自助办理模式。建设政务综合服务、政银合作、税务、公安、人社、医保、人行、不动产等自助服务专区,引入智能机器人、桌面自助终端、无人值守工作台等设备,全面提升24小时自助办、智慧办服务功能。建成政务数据驾驶舱,对智慧政务大厅排队时间、办理时间、服务评价等运行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不动产、公积金、人才码等便民高频应用高效接入“苏服办”APP扬州旗舰店,实现标准清单接入率95%以上。优化提升“我的扬州APP”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市民群众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消防支队、市公积金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强化数字治理,全面加强“一网统管”
12.做强实战化综合指挥体系。畅通三级全领域社会治理指挥网络,加强对各类信息事件的分析研判、指挥调度,强化多发高发频发问题的快速发现和及时处置。大力建设微网格管理平台,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智慧化、科学化,创新服务群众模式。围绕人口管理、社区防控、风险防范、阵地管控、矛盾化解等多个课题,构建“观-管-防-处-研”五级研判体系强化社会面事件线索挖掘,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开展预警预测分析,辅助科学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3.推动高效化部门协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全面融合发展,强化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案件工单高效流转、受理反馈闭环运行、事项跟踪督办监管,形成闭环处置机制。构建“服务+协同+决策”的数字治理新模式,促进全市跨层级、跨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政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4.夯实精准化数据支撑。积极开展“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组织实施人、房、部件、事件、监控等要素多层级共享和“一源多用”,扎实建强社会治理底座。以矛盾纠纷、特殊人群、舆情信息为重点,探索平台智能分析自动派单功能,逐步实现对风险隐患的全面展现、分级预警、事前预防。深化“1+2+N”雪亮平台工作机制,建好建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综合采集,积极挖掘业务数据、视频监控等资源,提升实战应用和智能感知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强化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应用场景
15.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建成数字政府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出台《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清单》《扬州市数字政府运维项目管理细则》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市级部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紧迫性、集约性以及年度资金安排等,对申报项目做好预审和论证,编制年度数字政府项目建设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做好项目立项、实施、采购、验收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工作。加强项目过程监督、验收管理和绩效评价,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对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审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6.统筹推动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建设。出台《2023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的计划编制、培育论证、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聚焦智能制造、数字治理、数字政务等领域,开发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应用场景10个以上,以场景建设服务需求、激发需求,达到惠企便民、服务发展的目的。(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7.推动数字生活新场景建设。围绕教育、就医、文旅、出行等焦点热点问题,持续强化数字化服务供给,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温情、便捷、高效的数字红利。推动扬州智慧学堂APP向扬州教育APP转型,日均活跃用户达5万以上;提升宜行扬州APP出行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智能公交功能;创建一批互联网医院,推广应用省健康云影像平台数据成果;深入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打造一批场景式、沉浸式智慧文旅项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交通产业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六、强化组织保障,调整优化工作体系
18.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推动增设WCCO“运河城市数字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打造对外合作新平台。充分整合资源,加快组建大数据集团。推动大数据研究院实体化、市场化运行,深入开展双碳数字、大运河经济等主题项目研究。建立公共政策制定数据辅助机制,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世遗办、科教集团、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9.提升数字素养。建立涵盖技术、产业、项目、管理等多领域的大数据专家咨询库,定期组织意见征集,为全市大数据发展和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开展首席数据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数字理论水平,打造数字化能力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开展ChatGPT、电子证照、算力网等专题调研,每月举办“数云融合·智在未来”主题沙龙,组织研讨热点话题,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0.优化宣传考核。在《扬州政讯》等载体开设大数据专栏,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优秀经验宣传推广。围绕首席数据官履职、数据共享与开放、数字场景建设等方面,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结果。围绕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内容,探索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