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23〕2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扬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及扬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农村经济增长中的驱动力作用,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5%以上,农业数字化应用率达90%以上,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100个以上,加快推动“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应用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90%,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率达100%,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显著提高,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入库乡土人才达5000人以上。经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大幅度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发展需求导向。按照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影响优质高产高效和质量安全等问题,支撑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低、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助力乡村振兴。
(三)坚持体制机制统筹协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除体制障碍,统筹协调好各类科技创新力量,释放科技创新潜能,增加高质量农业科技供给。
(四)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论,全面落实生态优先、集约发展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绿色高效理念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全领域全过程。
(五)坚持专业人才优先引培。大力培育、选派、引进各类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及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不断增强科技支撑农业发展能力,着力提升自主创新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产学研结合,发挥农业科技新动能作用
1、拓展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依托扬州大学、里下河地区农科所、省家禽研究所的科研优势,深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支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推动加快实体化运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扬州本土落地转化。加快建立扬州市乡村振兴研究院,积极推进新品种培育、生物农药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乡村振兴重点问题的研究,探索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联合建立国省级农业园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对与我市农业企业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的科研院所,按照当年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对省级以上农业园区引进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最高给予每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推进农业种业发展。鼓励支持在扬“一校两所”以及种业企业开展种业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培育一批“扬字号”优质种业品种、品牌。作物方面重点围绕优质高产、宜机化开展品种选育攻关;畜禽方面主要围绕优质高产、抗病选育攻关,同时兼顾优势特色畜禽新品种选育;水产方面围绕特色水产品种,重点支持河蟹、罗氏沼虾、青虾、克氏原螯虾、黄颡鱼等品种选育。充分发挥种业企业科技支撑作用,通过项目扶持、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农牧渔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模式、多元化销售模式、一体化服务模式和现代管理制度,做大做强本土种业企业。到2025年,培强种业企业30家以上,基本完成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珍稀、特有种质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提升优化综合服务效能。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农业科技创新,通过吸收引进一批高水平专家团队,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选育推广一批绿色优质新品种,集成创新一批农业重大科技成果。深化科技与产业融合,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强化乡镇农技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各类农业专家和专业人员开展送科技下乡,指导一线农业生产,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每年培育30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500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集聚科技、资本、信息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加快形成科技成果熟化应用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二)突出智改数转,提升农业科技新装备水平
4、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围绕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推动农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在有条件的园区、基地、企业等建立智慧农业管理系统,提升农业生产的精细化、自动化、无人化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农业生产的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农产品的全程质量控制,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一批智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蔬果产业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新增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5、积极推广智能农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依托,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30个以上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注重推广应用新型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鼓励配置具有远程控制、自动导航、全路径规划无人驾驶功能的各类智能农机装备,实现粮食生产精准化作业、智能化管理。对于率先使用信息化、智能化新型农机具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作业补贴。推进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农机作业及生产信息的可视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智能农机及各类新型农机具安全监管水平,拓展深化农机安全“柳堡模式”。到2025年,智能农机装备占比实现大幅提升,全市拥有无人驾驶插秧机、植保机、收割机、拖拉机等智能装备3000台以上,特色农机装备水平达70%以上,建成各类智能农机装备示范基地20个左右,实现智能农机装备“入网上云”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6、着力建设数字乡村。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推进县域涉农数据与省“苏农云”平台数据共享,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以加速发展农业农村数字服务业为主攻方向,以实施乡村数字基建提升、智慧农业升级、乡村数字产业培育、信息技术惠农、智慧绿色乡村建设、乡村数字化智力提升等“六大工程”为主要抓手,实现农业管理数字化、服务精准化、治理网格化、决策科学化。加快建成扬州智慧农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长江禁捕执法数字化管理平台。到2025年,建立集涉农数据资源库、技术支撑平台、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一体的农业数据资源中心,提高全市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和大数据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三)突出自主创新,推进农业科技新平台建设
7、打造企业自主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联合我市“一校两所”和省内外科研院所创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在项目扶持、创新平台搭建、校企合作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优先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新创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15家、涉农高新技术企业10家、农业龙头企业达550家,产值超650亿元。对首次通过省级涉农高企认定的,在有效期内,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涉农高企,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招引入驻我市的涉农高企享有同等政策,高企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配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8、优化农业园区创新载体。重点依托高邮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区,引入“一校两所”、国内外涉农科研院校科技与人才资源,引进院士工作团队,加速建设高层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帮助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省级农业高新区。到2025年,高邮农科园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9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85%。鼓励高邮农科园和宝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农业园区二次创业、提档升级,对创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的,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农业高新区给予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9、建设农创孵化中心。整合完善各县(市、区)、功能区现有基础条件和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招引国内大型涉农央企等头部企业和各类资本,共建一批集科技研发、种业发展、品牌创建、数商兴农、农业农村服务为一体的农创孵化中心,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政策、网络营销、技能培训、运营指导、品牌宣传、仓储物流、创客孵化等全方位服务,将农创孵化中心打造成农业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四)突出人才培育,壮大乡村振兴新农人队伍
10、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和培养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鼓励申报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绿扬金凤计划”“英才培育计划”“名师工作室”等重点人才项目。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着力在优势学科领域打造国家知名科研创新团队,培养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加强国内外开放交流,与一批知名团队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在国内学术团体中发挥核心作用,为扬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11、全力培育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加快建设农业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为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实践基地。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吸引青年大学生返乡创业,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注册审批、市场准入、融资服务、税收优惠、项目资金等方面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双创”活动,选树一批“双创”典型。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加强对“土专家”“田秀才”的关心、培养和使用,认定扶持一批农业经纪人、能工巧匠,精准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培训高素质农民30000人次,培训农业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2、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积极吸引外出务工者、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创办领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农业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生产经营服务等特色产业。组织开展新业态新技能培训,加大对从事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力度。支持各类返乡人员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良种繁育、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机械化统施、农机租赁维修等生产服务,重点支持一批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新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主体100家以上,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村村全覆盖。引导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各类乡贤等以投资项目、科技支农、村企共建等多种方式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大力实施农业人才培育“百千万”工程,到2025年,全市新增100名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1000名“新农人”“农创客”等创业创新人才,10000名高素质农民和乡村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一校两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各地实际和各自职能,细化落实推进农业科技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举措,确保农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相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稳定支持,扎实推进农业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支撑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政府引导、金融支持、农担担保的合作机制,推出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进一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优先安排农业高质量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和保障农业科技成果在扬州顺利落地转化推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规局)
(三)强化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稳粮保供、减损增效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能力。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疫情测报和病虫害防治。加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机制,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选树农业科技创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在农业科技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展现农业科技人才风采,弘扬甘于寂寞、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和艰苦奋斗、投身农业的奉献精神。切实加大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营造各级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全市合力共建的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