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24〕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市财政税务系统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市财政税务系统的通报
郑政文〔2024〕1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面对繁重的经济恢复发展任务,全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盯“跑出加速度、确保高质量”要求,锚定“两个确保”,开展“三标”活动,推进“十大战略”行动,围绕“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克难攻坚、多措并举、勇于创新,强化财税协同,大力开展税费共治、广开源促增收等专项行动,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5.8亿元,增长3.1%,连续多年保持千亿元规模,其中税收786.4亿元,增长8.6%,收入质量为67.5%,较上年提升3.4个百分点。我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在全省排名较上年提升7位,收入质量较上年提升8位,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凝聚力量,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税务系统予以通报表扬。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地的攻坚之年。希望全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发扬拼搏精神,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财政、税务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实干担当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三标”活动、深入推进“十大战略”行动,加快“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