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4〕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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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4〕8号
《202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
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以下统称议提案),是政府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和市政协议提案1006件,其中:市人大议案2件、代表建议390件,市政协建议案3件、提案611件。后期还将陆续收到市“两会”闭会期间议提案。此外,全国人大和政协以及省人大和政协还将有一批议提案交由我市办理。为做好2024年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走访率达到100%,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办复时限。对市“两会”期间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会办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含纸质版报送和网上答复,下同),主办单位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对市“两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会办单位自收到议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自收到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另行交办。
二、责任分工
(一)市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每件议案、建议案均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工作专班,明确主办单位、责任人及会办单位(详见附件1、2)。各主办单位及时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程统筹协调推进办理工作。2024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将分别对议案、建议案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民主测评。
(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责任分解,通过市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进行交办。各单位按照《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交办规定》及时签收办理。确需调整办理单位的,主、会办单位可在交办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理由和具体建议。
(三)市长领办件。市人民政府市长、各位副市长分别领办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相关副市长对口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以上统称市长领办件)。对市长领办件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件,各责任单位要专案办理、专班推进、专人跟踪、专题反馈,并于2024年9月底之前形成专项工作总结呈报市领导同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机制,细化办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跟踪调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带头领办议提案,主要负责同志重点领办由本单位主办的市长领办件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件。完善议提案接收、登记、沟通、办理、答复、反馈以及台账管理等工作流程,选优配强经办人员,提高办理水平。
(二)强化沟通协商。各责任单位在议提案办理全过程要强化沟通协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做到办前及时协商、办中积极沟通、办后认真回访;办理答复前,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填写《办理情况见面征询意见表》(详见附件4、6)。议提案反映同类问题较多的,各责任单位可召开集中办理协商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各主办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议提案办理统筹协调职责;各会办单位要主动配合,根据主办单位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办理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议提案涉及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有难度的,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列入规划分阶段解决的,兑现承诺逐步解决;确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难以解决的,坦诚详细做好解释说明。同时,做好2023年议提案答复承诺事项的续办及落实工作,并填报《2023年议提案办理答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7)。各责任单位议提案答复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按照规定格式行文(详见附件3、5),分别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推进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表》(详见附件8)随本年度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于2024年9月底之前分别报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根据年度督查检查计划,2024年6-7月,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组织检查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议提案办理工作;9-10月,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组织检查市长领办件办理进展情况;11-1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全市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并对各责任单位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排序,作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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