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4〕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单元(BJ03)等8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单元(BJ03)等8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杭政函〔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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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批复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单元等8个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3〕30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滨江区西兴单元(BJ03)、长河单元(BJ05),余杭区钱开区单元(YH02)、良渚西单元(YH04),临平区山北单元(LP09),富阳区东洲岛东单元(FY02)、鹿山单元(FY13)、场口单元(FY14)等8个单元的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1.滨江区西兴单元(BJ03):东至风情大道,南至南环路,西至泰安路—江晖路—江虹路,北至钱塘江中心线,总用地面积为13.96平方千米。
2.滨江区长河单元(BJ05):东、南至滨江区界,西至时代大道,北至南环路,总用地面积为13.55平方千米。
3.余杭区钱开区单元(YH02):东至杭宁高速公路—仁和街道界,南至仁和街道界,西至东苕溪—仁和街道界,北至德清县界,总用地面积为34.62平方千米。
4.余杭区良渚西单元(YH04):东至西塘河,南至长深高速公路,西至毛家漾港,北至良渚港—潘塘港,总用地面积为11.09平方千米。
5.临平区山北单元(LP09):东至禾丰港,南至星光街,西至望梅路,北至临平大道,总用地面积为6.06平方千米。
6.富阳区东洲岛东单元(FY02):东至富阳区界,南至富春江中心线,西至东洲西单元,北至黄公望单元,总用地面积为19.49平方千米。
7.富阳区鹿山单元(FY13):东至富春江中心线,南至新桐单元,西至鹿山外围单元,北至富春东单元和富春西单元,总用地面积为38.87平方千米。
8.富阳区场口单元(FY14):东至龙门镇界—常安镇界,南至桐庐县界,西至新桐乡界,北至环山乡界,总用地面积为58.05平方千米。
(二)总体发展目标: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等内容。
(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和规模。
(四)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道路网系统规划。
(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消防、防洪、竖向及海绵城市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明的建设用地,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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