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4〕1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竖向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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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竖向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杭政函〔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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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杭州市竖向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4〕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竖向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域;重点规划范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二)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统筹“三生空间”,推进治山、理水、营城,构建“多元统筹、系统安全、分类施策、管控有度”的竖向系统,提高城市韧性承载力,塑造城市特色,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四)规划原则:以衔接竖向现状、保障底线安全、分区分类管控、刚性弹性结合传导为原则。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竖向规划分区、规划策略、规划技术要求、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及各区、县(市)竖向规划等内容。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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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