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23〕5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2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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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遵循立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围绕我市率先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任务和努力建成“创新之窗”“人文之窗”“美丽之窗”“开放之窗”“善治之窗”“幸福之窗”目标,结合深入推进“八八战略”,紧扣数字经济创新提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三个“一号工程”,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综合运用立改废释等多种方式,聚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我市的重大改革决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为以头雁姿态奋进“两个先行”新征程、建设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立法保障。
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立法问题、重要规章制定等向市委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科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制度规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坚持民主立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要注重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听民意纳民智,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立法。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开展政府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
三、严格执行立法计划
对列入计划的法规规章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向市司法局报送符合立法规范要求的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市司法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起草。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对列入计划的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责任部门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于2023年10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为下一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未列入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的事项,确因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进行立法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附有关背景资料报市司法局论证和审查,报经市政府批准。按照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报告的要求,由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报告,并根据市委意见作出调整。
四、加强立法工作考核指导
除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进行调整外,《杭州市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中正式项目的起草质量和完成情况,以及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起草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起草单位落实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1 |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暂名) | 市农业农村局 | 余 岱 |
2 | 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 | 市商务局 | 郑永标 |
3 | 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 | 市交通运输局 | 金焕国 |
4 |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 西湖区政府 | 俞 晖 |
5 | 杭州市促进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规定(暂名) | 市经信局 | 杨晓勇 |
6 | 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市城管局 | 邵伟华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责任人 |
1 | 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 市建委 | 梁 旭 |
2 | 杭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市园文局 | 唐宇力 |
3 | 杭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 | 市审计局 | 俞 斌 |
4 | 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行政投诉办法(修订,并更名为《杭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 | 市信访局 | 余鹏标 |
5 | 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朱友好 |
二、预备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暂名) | 市商务局 |
2 | 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条例 | 杭州临空经济 示范区管委会 |
3 | 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暂名) | 市建委 |
4 |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修订)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5 |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修订) | 市城管局 |
6 |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 临安区人大常委会临安区政府 |
7 | 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 | 市文明办 |
8 | 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9 | 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市住保房管局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修订) | 市人防办 |
2 |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修订) | 市气象局 |
三、调研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改) | 市生态环境局 |
2 |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 市建委 |
3 | 杭州市公共租赁自行车管理条例 | 市城管局 |
4 | 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 | 市交通运输局 |
5 | 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市司法局 |
6 | 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 | 市司法局 |
7 |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 | 市生态环境局 |
8 | 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9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 | 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
10 |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修订) | 市生态环境局 |
11 | 杭州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 市民政局 |
12 | 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修订) | 市园文局 |
13 |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暂名) |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 |
14 |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条例 | 市发改委 |
15 | 杭州市招商引资促进条例 | 市投资促进局 |
(二)政府规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 | 杭州市预付式消费交易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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