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4〕3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4-04-15 00:01:13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4〕33号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高水平建设新时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下简称和美乡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按照科学规划、竞争择优,产业兴旺、绿色生态,共同缔造、建管并重的原则,统筹资源要素,突出示范带动,坚持扩大覆盖面与提档升级相结合,探索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美、产业兴旺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和美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东西湖区、青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以美丽乡村示范片带为基础开展和美乡村建设,适当兼顾脱贫村和革命老区,集中连片建设和美乡村精品村(湾)、重点村(湾),形成一批重点街道(乡镇)。到2026年,全市创建15个和美乡村重点街道(乡镇),新建150个、提档升级30个和美乡村精品村(湾),新建300个重点村(湾)。
重点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好,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特色鲜明、规模经营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和美乡村(含各级各类已建成的美丽乡村)行政村(湾)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精品村(湾):选择农村人居环境品质较高、村“两委”战斗力强、农民群众意愿高、规划保留型村湾或者扩新型村湾进行建设,联农带农成效明显。选择原有省、市级美丽乡村进行提档升级。
重点村(湾):选择群众意愿高、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村(湾)进行建设,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发挥乡村责任规划师作用,聚焦乡村建设短板和薄弱点,在街道(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分类编制精品村(湾)、重点村(湾)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引导塑造具有武汉特色的乡村风貌,确保村湾布局合理,村湾形态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传承农耕文明,彰显乡土元素和地域特色,延续乡村历史文脉。
(二)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以国企联村为抓手,动员市、区国有企业联合村集体建设稳定的乡村产业项目,大力培育生态旅游、民俗文化、农耕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探索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模式,因村制宜发展1个以上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深化“村集体+企业+农户”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闲置资源资产经营开发、农产品产销经营、村湾物业管理等业务。
(三)建强农村基础设施。实施街道(乡镇)农村公路双通道建设,合理布局生态停车场,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开展农村安全饮用水提标升级工程,农村饮用水实现自来水全覆盖。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加大乡村基础通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农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打通快递下乡“最后一公里”。实施农电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加强农村路灯建设,实现村内主要道路路口照明全覆盖。
(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科学布局农村公厕,统筹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有条件的村建设改厕小花园,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河塘沟渠整治,消除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开展村湾小微环境整治。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
(五)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共同缔造、建管并重,引导农民群众、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实现国有企业联建一批、民营企业帮兴一批、乡村能人提升一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开展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模式。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大拆大建、人为造景、突兀用材,盲目建门墙亭廊栏及大广场“堆盆景”;过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风“刷白墙”;过度硬化村内池塘、沟渠、河道等水体驳岸;新增一户多基,建新不拆旧;新增违反耕地保护政策问题,且整改不到位;村党支部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情况的,不得被评定为和美乡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和美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抓手,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市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市级引导、区级主体、街道(乡镇)主责、村级实施、群众参与”的要求,各区要加强对本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街道(乡镇)明确发展定位、工作重点和建设步骤,避免重复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新建和美乡村精品村(湾)、重点村(湾),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且每户总额分别不超过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提档升级精品村(湾),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且每村(湾)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被评为重点街道(乡镇)的,市级按照每个街道(乡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统筹用于和美乡村建设。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针对和美乡村建设需求,盘活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施点状用地差别化土地征转和供地。
(三)强化工作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市和美乡村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安排等,结合职责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支持政策、加强指导督导,将项目、资金、工作重心向和美乡村建设聚集。各区要建立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库,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责任、投资规模、绩效目标和验收标准,切实推动和美乡村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美乡村的重要意义,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武政办〔2024〕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