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4〕2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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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4〕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日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号建议案

办理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办好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全面推进社会适老化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议案》(以下称3号建议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将社会适老化建设与老年友好型社区、无障碍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市适老化建设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老年宜居生活环境,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适老化工作机制

1.凝聚社会共识。深化共同缔造理念,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加强适老化改造工作调研,全面、系统、准确把握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将适老化观念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残联;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明确责任分工。理清职能职责,市级负责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区级负责支撑保障、检查督办;街道(乡镇)负责搞好组织、具体实施;社区(村)负责整合资源、兜底管理;各方面精准发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市委社工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联动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原则,建立研究、调度、督办等协调机制,解决适老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残联;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快推进适老化建设

4.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实现新建城市道路、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公园和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5.制定标准规范。加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管理,完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和居住小区适老化建设标准。加强对城镇居住建筑、居住区以及小区内部设施等无障碍适老化环境的规划建设,推进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促进无障碍适老化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交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6.完善设施配套。对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和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创建要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设计与改造。加大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支持力度。遴选小区闲置空间改造为老年人活动场所。推动适老化交通体系建设。新改建适老化公共体育设施。加强银行网点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银行网点适老化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社工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营管部、市城投集团、武汉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武汉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

7.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福利院“一院两区”“两院一体”发展模式,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支持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医保部门申请,将医养结合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属于基本医疗范畴的诊疗项目纳入省医保支付范围。(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8.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基本护理需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降低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成本。有序扩大安宁疗护试点,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9.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将老年食堂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研究具体举措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强综合监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数字技术适老化改造

10.推动实施“多卡合一”。建立民政、公安、人社、残联、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等各级各类为老服务部门和单位间数据共享融合机制,加快推动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等涉老二维码纳入武汉城市码体系,提升老年人应用体验。加快落实《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老年人社保卡、交通卡、老年证、残联卡(证)等“多卡合一”。(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11.提供移动化数字化服务。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适老化改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培训,让老年人享受新技术带来的便利。(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残联,武汉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武汉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3月)。研究制订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办理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限要求,3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将工作方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4年4月-9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适时带队检查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邀请市政协领导及委员视察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建议案办理。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报送建议案半年办理工作小结。

(三)总结汇报阶段(2024年10月-12月)。各责任单位于11月底前提交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总结,由市民政局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总结材料,邀请市政协领导及委员视察办理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的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统筹和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负责3号建议案办理的组织联络、协调推进、检查督办和通报宣传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将3号建议案作为我市提升适老化无障碍水平、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宣传办理工作中的亮点成效。各责任单位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1篇以上。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市政协汇报工作进展。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3号建议案各项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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