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工商办发〔2016〕84号《关于印发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工商办发〔2016〕84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市工商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经局领导同意,现将《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工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六个年”活动和打赢“四场硬仗”的工作要求,推进项目大兑现、审批大提速、作风大转变,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解决项目落地难、行政审批速度慢等问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实现如下目标:
(一)登记注册类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方法进行审批服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现当场受理,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其他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提速需达70%以上。
(三)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必需依法依规进行。
(二)并联审批的原则。配合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积极参与联办工作机制,变外部行政行为为内部行政行为,实现“一站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
(三)全程代办的原则。涉及到招商引资项目的,一律由“直通车”服务窗口专人代办审批的全过程。
(四)材料共享的原则。依托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的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互信互认,审批结果实时同步,不同业务协同推进,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审批能力和审批效率。
三、主要任务
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制定如下优化方案:
(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梳理办事流程,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可通过事中事后进行监管的,审批前置条件一律取消,不得自行设置审批前置条件,并按照法定办理时限提速70%的目标明确审批时限。
(二)实行流程管理,压缩审批时限
1.制定企业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广告发布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实行全流程控制,缩减不必要审批环节。
2.压缩审批时限。不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工商注册审批流程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限均为即收即时办理。通过对审批环节和时限调整,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
(三)参与部门并联审批
1.派驻专人到政务服务联办窗口,按照“一窗对外,并联审批”的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受理相关材料并对咨询进行解答。
2.申请人先在工商部门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商部门在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项后,即向有需要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申请人说清注意事项。
3.申请人向联办窗口一次性提交办理“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的,联办窗口的工商工作人员进行工商登记审查,录入部门综合管理系统,打印营业执照(前后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四)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
1.开通招商引资“直通车”。设立招商引资项目直通窗口,专人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核准登记的帮办工作。
2.压缩审批时限。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在当日完成审批;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告知,并指导完善有关材料。
(五)全面推行“全市通,就近办”服务
打破管辖区域限制,解决企业办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由企业自主选择登记机关,方便企业办事,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全面实施“全市通、就近办”登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实现登记区域无限制、服务区域全覆盖,方便群众就近申办营业执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各有关单位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工作落实情况的宣传力度。
(二)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中,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环节一律取消,同时将各类项目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期限、审批结果等信息在办公场所和中心网站上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责任追究和组织措施。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办、督查室加大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执行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由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办及时整理公示。
(二)各审批部门内部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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