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商企指〔2017〕2号《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全面提升开办企业注册登记效率的通知》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全面提升开办企业注册登记效率的通知
宁工商企指〔2017〕2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社会团体:
在省工商局今年公布的“江苏省区域市场准入环境指数”中,我市市场准入环境指数总分在全省设区市中排名靠后,其中“工商注册效率”仅排名第12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做出批示,要求认真对标找差,必须进入全省前三名。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开办企业注册登记效率,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办企业限期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1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的工商注册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注册登记效率,缩短名称预先核准、营业执照登记的办理时效,在全省争先进位,努力实现我市市场准入环境进入前三名的目标。
二、对标“3550”登记时间“再加速”
1.缩短开办企业市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登记从受理至核准的办理时间,包括通过内网提交的远程名称核准时间、申请人在窗口直接办理名称预核时间。对名称预先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核准,不予受理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的文书。
2.申请人通过工商网站,提出网上登记或者借助辅助系统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自登记数据进入工商登记系统后,加快登记数据处理时间,上午收到数据的下午处理完成,下午收到数据的次日上午处理完成。
3.申请人从各政务中心综合窗口送交设立登记材料的,缩短自综合窗口收取材料至登记部门初步审查时间,各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应当场将开办企业申请材料移送给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登记要求的,登记部门应当场受理,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场不予受理。
4.缩短登记部门在企业设立登记业务中,从受理到核准的办理时间。对申请材料符合登记要求当场受理的,应当场核准登记,并当场颁发或者通过邮政专递向申请人送达营业执照和登记文书。
5.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效内,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聚焦登记注册流程“再优化”
1.着力提升“南京市工商局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的使用率和通过率,加强广泛的宣传,鼓励申请人使用名称自主选择系统,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与设立登记的合并审查。
2.进一步加强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宣传和应用,提高全程电子化登记率。同时,开展营业执照邮政专递服务,实现企业开业登记全程“不见面审批”。
3.加强与银行开展“政银合作”,充分利用银行分布广泛的网点免费代办工商登记,方便创业者就近办理工商登记,我市各登记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政银合作”。
4.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办企业限期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1号)的工作要求,各登记部门要建立与当地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日办结”的工作要求,对公安部门推广在线刻制公章、税务部门实行在线申领发票及银行实行电子开户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为企业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后的后续事宜提供有力保障。
四、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再深入”
1.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和“开办企业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按照《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效率。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办企业限期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3550”工作目标,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2.深入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公章备案“六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次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十四个涉企证(备案、审批)事项进一步合并取消,试行企业登记“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
3.大力推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使用。积极推动涉企服务部门接入、使用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涉企部门之间的数据归集、信息共享,逐步将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链条延伸到开办企业的整个过程,有效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在各部门的应用,切实简化工商登记后各类涉企事务办理的流程和环节,实现“网上办理、应上尽上”,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持续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清理现有名称库,建立更为完善、准确的“禁、限用”字库,制定标准统一的查重规则,优化软件流程设计,探索实施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制度,取消名称预先核准流程。
5.推进江北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积极配合江北新区管委会、市编办等部门研究、制定江北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获得政府批准后,在江北新区探索实施主体资格与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模式,改革经营范围登记方式。
6.继续探索扩大“证照联办”改革的范围,在实现企业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关于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工作任务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等其他行业的“证照联办”调研,条件成熟即制定工作方案,逐步扩大“证照联办”的范围。
五、进一步强化登记效能的督查工作
加大对全市注册登记窗口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加强开办企业在“江苏省区域市场准入环境指数”中,涉及“工商注册效率”指标的对标差距,采取“一季一查”、定向抽查等方式通报检查结果,并对照相关问题督促整改。
各登记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把“江苏省区域市场准入环境指数”中的指标差距,作为注册登记部门服务创新创业的“短板”去补。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落实开办企业当场办结的情况,于本月底前上报市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注册登记窗口人员,将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配置到窗口一线,努力在全省争先进位,实现我市进入前三名的目标。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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