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工商办〔2018〕11号《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工商办〔2018〕11号
天府新区城市和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环保与城管局、简阳市工商和质监局,各区(市)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决定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互联网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导向管理,严格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事关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与时间安排
(一)整治重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含有低俗、色情等违法内容的网络游戏广告;
6. 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二)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3月底前)。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2.整治阶段(4月-10月底)。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工商总局及省、市工商局将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统一指挥调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
3.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2月5日)。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将组织督查,对工作开展有力的单位进行表扬。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大执法力度。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和执法。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大要案件,从重从严查处严重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曝光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树立执法权威。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
(二)强化协同共治。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属地网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重点互联网广告案件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实行联合惩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联合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积极作用,督促指导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落实广告审查,发现、制止违法广告等相关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手段,扩大整治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
(四)狠抓督促落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执法监管一线,强化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中,遇有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每月25日前报送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工商局广告处。(联系人:
彭小平;电话:85394271)
附件: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略)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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