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8〕6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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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温政办〔2018〕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7〕133号)、《温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培育引进新兴产业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壮大温州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委发〔 2018 〕5 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打造坚实‘铁三角’”的战略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扶持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突出抓好“6+4”行业发展,深入实施“五大工程”,切实强化“三大保障措施”,着力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用,力争实现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5%,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增长11%,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5%,服务业企业“下转上”150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服务业“6+4”产业协调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扶持发展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其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其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1.扶持发展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力争软件和信息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加快推进鹿城、乐清、龙湾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全力打造以大数据研发、智慧安防为特色的鹿城大数据应用特色基地,以智能制造+智能服务、工业软件研发、行业解决方案为特色的龙湾软件和信息服务基地,以工业控制嵌入式软件为特色的乐清基地。加快建设软件产业重点项目30个,着力培育软件产业重点企业20家,其中专业化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细分领域创新型软件企业10家。强化企业招引,引进软件行业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3家。


2.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业。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温州金改2.0版,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速提高2.5个百分点,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和保费收入增速达全省平均水平,新增金融业融资规模1200亿元,其中新增银行贷款750亿元以上(含不良贷款处置还原)。大力实施“凤凰计划”,加快推动服务业企业上市工作。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发展,加快地方法人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筹建进度。依托蚂蚁金服技术力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与省小额信贷信息服务公司合作,推广应用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金融”模式。打造民营银行发展标杆和村镇银行“温州品牌”,加快温州银行上市步伐。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健全企业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推动不良资产深度处置,力争完成处置重大风险担保圈5个,不良贷款率降至1.8%。


3.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物流,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10家,规划建设现代物流集散基地和相关专业市场。全面实施降本增效专项行动,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配送节点网络。实施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点656个,继续深化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推动物流、制造、商贸等联动发展。提高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推进国际邮轮港、乐清湾港区等口岸扩大开放,加快邮政口岸商业快件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温州市公共物流实训中心和温州市“互联网+”高效物流公共实训基地。加强物流业发展形势分析,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快递服务质量,支持行业信息化建设,建设推广GIS平台、手机端人证比对系统。


4.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着力培育提升创新平台,深化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提升国家高新区(浙南科技城)等平台发展水平。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新增市级以上众创空间64家。加快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年内实现块状经济、工业大县全覆盖。深化国内外科技合作,大力引进各类创新载体,充分利用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的技术资源优势,深化校地科技合作。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大港湾建设,打造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深化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创建,建成温州科技大市场,强化政产学研协作。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推进科技银行发挥引导作用,全年力争新设立子基金2-3支、新增科技贷款1亿元。


5.培育发展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加快打造文化创意千亿级产业,引进国内外优秀资源,办好2018温州国际时尚文博会。高水平打造浙江创意园等省市级文化创意街区、文化产业园区,集中精力打造浙南云谷·温州网络文学众创空间等一批精品示范文创基地。大力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建设,努力培育新增 “省文化企业30强”企业2家、上新三板企业3家、省市级重点企业10家。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谋划推进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20个。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在“文化+”科技、金融、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业态先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推动温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文创金融产品。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打造“创意温州”品牌,提升温州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培育发展工业设计产业,争取创建省级工业设计重点企业设计院1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15个左右。重点打造世界温州人家园·时尚智造设计中心,吸引一批国内一流的工业设计企业入驻,形成完善的工业设计“生态链”。促进工业设计领域国际国内权威奖项项目在温产业化。结合本土院所和科研机构优势,围绕我市产业特色,加大力度引进高水平公共技术和设计平台。


6.鼓励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谋划会展业健康发展,学习广州、深圳、上海、杭州等地会展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围绕我市产业特色开展会展业活动,培育若干个在国内和国际有影响力、特色鲜明、辐射力强的区域性展会,继续办好第十四届浙江(温州)轻工产品暨2018国际时尚消费博览会,全年举办各类展销会50个以上,1000个展位展会10个以上。积极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咨询评估、信用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服务市场化发展。着力推进人力资本服务发展,出台更加务实、高效的人才新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序推进龙湾(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浙南(瑞安)人力资源产业园做大做强。充分利用促进就业等专项资金、政策,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启动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暨家政服务综合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主体,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


7.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顺应消费需求升级趋势,推进商业布局、商圈形态和时尚业态有机更新,培育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力争实现批零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5%,住餐业营业额增长14%;网络零售额1800亿元,同比增长18%。拓展提质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力争改造提升省、市级重点电商产业基地(园区)20个以上,招引主流平台在温设立区域总部1-2家;力争新增实体零售业、生活服务业等电商应用商家5000家以上,省、市级个性化网络定制试点项目10个以上。认真做好温州(瓯海)等阿里巴巴“区域产业带”的提升工作。深入实施“电商进万村”工程,力争改造提升电商专业村20个以上、农村电商服务站500个以上,新建社区电商智能终端300个以上,建成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10个以上。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市场主体,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10%左右,争取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省级境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加快布局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主动对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争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8.升级发展休闲旅游业。加快打造“中国著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积极打造休闲旅游千亿级产业集群,力争全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数、总收入同比均增长15%,谋划推出温州自驾旅游精品线路5条以上。全面提升雁荡山、楠溪江、百丈漈—飞云湖等重点旅游板块开发水平,务实推动永嘉、洞头、文成、平阳、苍南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争取洞头、苍南通过省级验收。加快创建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重点抓好刘伯温故里、楠溪江创建5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 14家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单位建设,力争年内创成2家并通过省级验收。推进“旅游+”和“+旅游”发展,推动工业、康养、党建、文化、体育、生态等产业融合发展。谋划实施一批重大休闲度假旅游投资建设项目,推动各县(市、区)落实重点项目1-2个,确保全市旅游重点项目落地8个以上(含盯引项目)。进一步打响“神奇山水·传奇温州”旅游品牌,加大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策划举办山水诗之旅、自驾游大会、网络旅游节、休闲博览会等系列品牌节庆,加强对日韩、美国、东南亚、台港澳等国家与地区旅游市场推广。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完成新建改建提升旅游厕所132座,新增A级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点停车场40个。


9.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深化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国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全力推动医疗与体育健身、旅游休闲、养生养老联动发展。大力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新建社区养老园(养老驿站)30家、农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0家,新增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实现40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6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80%的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3万张以上;引进健康养老大企业大项目,增加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大力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创建市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以上,建设2-3个市级示范基地。积极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体育小镇和样板示范基地建设。


10.引导发展房地产业。积极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0%。深入开展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市场联动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着力推进物业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物业服务业“龙头”企业,大力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深入实施五大工程。


11.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新动能培育21条”, 提升优势产业,支持分离发展、引进专业机构,引导实施总集成总承包重点项目10个。着力培育创新能力强、投入强度高、人才密集、具有裂变式发展和爆发式增长特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本服务、现代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化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将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工业设计部门、个性化定制部门、营销部门、物流部门、工程总包模块、云平台等分离,设立独立法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鼓励引进、设立或非法人转独立法人的国内外知名研究开发、创意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人力资本等专业服务业机构。各有关单位分别负责分级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发挥好政策激励效应,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12.深入实施服务业“双百”企业提升工程。开展“双百”企业典型案例研究,在“双百”企业中筛选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四大经济”示范企业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完成“规下”服务业企业升“规上”150家,“限下”批零住餐小微企业升“限上”100家以上。


13.深入实施服务业发展平台示范工程。进一步深化鹿城、瑞安服务业强区(市)试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发展34个省市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点发展包括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总部基地、物流园区等四大类16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开展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督查考核和统计直报工作。


14.深入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盯引工程。紧盯全市服务业投资增速11%的目标,制定实施2018年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加快推进总投资1159亿元的109个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92亿元,重点推进31个涉及金融、物流、科技信息、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服务业重大项目精准招商工作力度,重点引进信息、金融、物流、科技、文创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争取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个。积极争取一批带动全局的项目进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


15.深入实施服务业品质塑造工程。加强服务名牌建设,市级服务业名牌新增4枚以上。加强“标准化+”,重点推进物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民宿经济、公共文化、健康养老等领域的16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发挥示范效应。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重点推进现代物流、行政审批、教育、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公共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文化等领域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分解落实市服务业行业部门、各县(市、区)年度服务业发展指标。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情况,提出下步工作举措与建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


(二)夯实要素保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及其他中央、省级预算资金支持。围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一批重大课题研究,加强政策研究储备。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政府高效率、优服务助推服务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人才新政,强化重点行业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围绕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家人才等四类人才,创建各类招才引智平台,健全服务业人才引留细则。切实强化用地保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服务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积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计划指标等用地专项指标。


(三)抓好监测考核。建立完善与国家统计口径相对接的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做好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商务服务业、现代商贸业、休闲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房地产业等“6+4”产业的统计分析和监测。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季度运行分析,客观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


附件:1. 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doc


           2.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重点指标责任分解表.doc


           3. 2018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各县(市、区)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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