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发〔2018〕23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01:55:24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8〕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25

 

 

 

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就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提出如下方案:

 

一、学法时间

 

原则上每月最后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法,学习时间每次约30分钟。

 

二、学法内容

 

(一)公共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二)专业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组织形式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市政府法制办组织配合;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实施各自学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学法前印制法律文本单行册,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统一发放,全市同步学习。

 

2.坚持“谁执法、谁讲法”的原则,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学法方案内容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整理辅导资料,印发与会领导。

 

3.负责讲法的相关部门,要切实吃透每部法律的核心要义,以典型案例为线索,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杜绝面面俱到、照本宣科。

 

4.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形式,切实加强区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工作。

 

 

 

附件:

 

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表

序号

学法内容

主讲单位及人员

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市政府法律顾问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市环保局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规划局

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市政府法制办

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市财政局

7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市国土局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市财政局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市监察委员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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