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发〔2018〕61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城区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城区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8〕61号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兰州市城区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0日
2018年兰州市城区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管理,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架空线缆入地,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面做好2018年全市城区线缆入地工作,结合《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区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14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8年,全市城区对21条路段实施线缆入地工作,总长度约34.6千米。其中,接转2017年线缆入地路段为17条,2018年新建线廊路段为4条(详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摸排。完成21条实施线缆入地路段架空线缆基本情况的摸排,包括入地管线需求、线缆种类、数量等相关情况。各线缆产权单位结合业务承载和未来信息化发展,科学合理的提出管道扩容、维修及引入引出需求。中人管道公司根据各线缆产权单位提出的建设需求,完成道路开挖手续的办理工作。
时限要求:1月15日-4月15日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线缆产权单位、中人管道工程公司
2.线廊建设。根据摸排情况,加快线廊建设,按时完成线廊扩容建设,满足各类线缆入地需求,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完成张掖路、南昌路、中山路、酒泉路、平凉路、庆阳路等6条路段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和秦安路、南滨河东路2条路段新建线廊建设(4月16日-5月31日)。其中,4月15日前完成张掖路、南昌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5月5日前完成中山路、酒泉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平凉路、庆阳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5月31日前完成秦安路、南滨河东路新建线廊建设。
第二阶段:完成永昌南路、金昌路、皋兰路、静宁北路、静宁南路、天水北路、天水南路等7条路段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其中,6月25日前完成永昌南路、金昌路、皋兰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7月20日前完成静宁北路、静宁南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8月15日前完成天水北路、天水南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
第三阶段:完成和政南路、火车站西路、定西南路、红星巷等4条路段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和大砂坪路、广场南路2条路段新建线廊建设(8月16日-10月30日)。其中,9月15日前完成和政南路、火车站西路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10月15日前完成定西南路、红星巷通信运营商新增建设需求的线廊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大砂坪路、广场南路2条路段新建线廊建设。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生态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线缆产权单位、中人管道工程公司
3.线缆入地。结合摸排情况,按照“摸清一条,实施一条”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限和标准分三个阶段压茬实施管道线缆穿放、设备优化更新、线缆接续成网工作。
第一阶段:完成张掖路、南昌路、中山路、酒泉路、平凉路、庆阳路、秦安路、南滨河东路等8条路段线缆入地工作(4月11日-8月15日)。其中,5月5日前完成张掖路、南昌路线缆入地工作,5月30日前完成中山路、酒泉路线缆入地工作,6月25日前完成平凉路、庆阳路线缆入地工作,8月15日前完成秦安路、南滨河东路线缆入地工作。
第二阶段:完成永昌南路、金昌路、皋兰路、静宁北路、静宁南路、天水北路、天水南路等7条路段线缆入地工作(6月26日-9月15日)。其中,7月20日前完成永昌南路、金昌路、皋兰路线缆入地工作,8月15日前完成静宁北路、静宁南路线缆入地工作,9月15日前完成天水北路、天水南路线缆入地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和政南路、火车站西路、定西南路、红星巷、大砂坪路、广场南路等6条路段线缆入地(9月16日-11月30日)。其中,10月15日前完成和政南路、火车站西路线缆入地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定西南路、红星巷线缆入地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大砂坪路、广场南路线缆入地工作。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线缆产权单位、中人管道工程公司
4.处置清理。在各线缆产权单位完成线缆入地后,对原有架空线缆及线杆进行剪除清理工作。同时,对发现的未按时限要求剪除、拆除和无权属单位确认的线缆、线杆,按照废弃线缆和违章建筑集中进行处置。
第一阶段:完成张掖路、南昌路、中山路、酒泉路、平凉路、庆阳路、秦安路、南滨河东路等8条路段处置清理工作(5月6日-10月15日)。其中,5月30日前完成张掖路、南昌路处置清理工作,6月25日前完成中山路、酒泉路处置清理工作,7月20日前完成平凉路、庆阳路处置清理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秦安路、南滨河东路处置清理工作。
第二阶段:完成永昌南路、金昌路、皋兰路、静宁北路、静宁南路、天水北路、天水南路等7条路段处置清理工作(7月21日-10月15日)。其中,8月15日前完成永昌南路、金昌路、皋兰路处置清理工作,9月15日前完成静宁北路、静宁南路处置清理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天水北路、天水南路处置清理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和政南路、火车站西路、定西南路、红星巷、大砂坪路、广场南路等6条路段处置清理工作(10月16日-12月30日)。其中,11月15日前完成和政南路、火车站西路处置清理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定西南路、红星巷处置清理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大砂坪路、广场南路处置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各线缆产权单位、中人管道工程公司
三、任务分工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督促其按时完成架空线缆下转入地整治工作,共享通信线缆管沟资源;配合做好线廊建设、剪除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结合道路整治工作做好地下线廊建设工作,做好架空线缆入地的道路开挖审批、管理工作,督促中人公司按时完成线廊建设任务;配合做好线缆入地、剪除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按时完成架空线缆剪除工作。对未经审批私自挂设在电杆、行道树上的线缆进行入地清理;对未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入地、逾期不执行的、无权属单位确认的线缆,按照废弃线缆处理;统一对散乱零星的线路进行集中束理、捆扎处理;做好自身专用线缆入地改造的衔接实施工作;配合做好线廊建设、线缆入地等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架空线缆入地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及审核,以及自身专用线缆入地改造的衔接实施工作;配合做好道路开挖审批、线缆入地各施工单位及线缆清理单位车辆停放工作。
市民政局:协调兰州警备区、驻兰部队,做好军用架空线缆入地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落实线缆入地整治工作经费,以及建设实施中的配套资金。
市规划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及各通信运营单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管沟建设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根据年度架空线缆综合整治计划,对每年拟实施线缆入地的道路提供管(沟)道线位,实现现有管沟资源与新建管沟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整合。
市房管局:做好线廊建设、各线缆产权单位线缆入地等工作过程中,相关楼宇及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确保架空线缆顺利入地。
市生态局:做好涉及到架空线缆入地路段的树木移栽和绿化恢复工作,简化审批手续。
兰州警备区:在城区线缆入地工作实施过程中,对接驻兰各部队军缆管理单位,对涉及的需入地军缆进行入地工作。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协调和动员辖区沿线单位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保障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解决变压器和分支箱等设备的摆放位置;做好架空线缆入地整治的宣传工作,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线缆产权单位:做好各自线缆的摸排工作,科学合理的提出建设需求;并制定各自线缆年度入地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制定本系统投资计划,确保各类器材、设备保障到位;在地下线廊竣工交付后,组织实施架空线缆入地工作,并对各自废弃线缆进行及时清理。
中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对接各线缆产权单位,深入摸底排查实施路段架空线缆基本情况,包括入地管线需求、线缆种类、数量等;并办理架空线缆入地的道路开挖审批手续,按期完成架空线缆入地路段的线廊建设工作;配合各线缆产权单位线缆入地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架空线缆入地的实施工作。
四、优惠政策
为强力推进和有效保障我市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减轻我市各通信运营商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直接成本,提高各通信运营商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调整甘肃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建城〔2016〕52号)中:“对由建设单位负责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及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减免的,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属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相关要求,兰州中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在办理架空线缆入地路段的道路开挖手续时,拟减免道路挖掘修复费,开挖路面由中人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原设计标准自行恢复,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线缆入地工作对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坚决服从城区线缆入地工作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各单位、部门联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狠抓任务落实。抓住重点,解决制约线缆入地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重点攻关,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线缆入地工作安排的时限,制定各自详细可行的计划,按时完成线缆入地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全程跟踪督查,严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的部门或单位进行严肃追究;对拒不履行线缆入地、架空线缆剪除工作的各线缆产权单位,依法依规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罚。
附件:《2018年兰州市城区架空线缆入地路段及实施步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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