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发〔2017〕342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3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兰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全面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根据《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甘肃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基本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0%,并逐年稳步提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好体育课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并合理安排课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上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至2年级每周安排4节体育与健康课,3至9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含职业学校)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高职高专阶段体育课总学时不少于108课时。
2.合理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根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重视提高学生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和基本运动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掌握2项受益终身的体育运动技能。要帮助学生在中学阶段逐步掌握科学锻炼的运动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体育教学要面向全体,一人一技,一校一品,特色发展,努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
4.重视科学研究。市、县区教科所(教研室)、兰州市体育中心教研组和学校要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着眼学生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现状、问题、经验及成效,广泛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加强对体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各校积极探索与国内外学校进行体育互访交流学校活动。学校校长听体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分管校长和主任不少于3节,体育教研活动每一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
(二)积极开展课外体育锻炼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全面实行每天上午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校确保全校每学年会做两套操:一套部颁广播操、一套部颁武术操,并积极推行自编操,做好眼保健操。寄宿制学校每天实行早操或晨跑制度。加强大课间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科学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和形式,丰富活动项目,提高活动质量,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要特别关心指导病残学生、体弱学生的体育锻炼,保证他们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2.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冬季长跑、足球、篮球、排球、武术等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借助学校和社会体育资源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盘活资源,为学生提供有益的体育教育活动。
(三)开展多样体育竞赛活动
1.组团参加并办好各级学生运动会。精心谋划、突出优势、早做准备,组团参加好3年一届的全国学生运动会和全省中学生运动会。从2017年开始每3年举办一届市级中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每2年举办一次县区级中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在春、秋两季各举要办一次以田径或传统项目、趣味项目为主的学校运动会,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构建校、县、市三级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
2.参与并组织好单项比赛。积极参与全国及全省中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单项赛事;组织好每年的排球、篮球等项目的市级中学生联赛及田径、围棋、健美操等市、县(区)单项比赛。不断完善、推进校园足球及其三级联赛的竞赛体系和竞争机制。不断改进运动会的举办形式和项目设置,注重全员参与,激发广大师生的运动兴趣,营造体育文化、生活、运动和锻炼相结合的良好氛围。
(四)做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
1.完善考试评价办法。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认真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继续把体育学科纳入中考范围,以满分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并作为中考录取依据。完善残疾学生体育考分评测机制。完善智能化测试设备功能,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市、县区教育局要以强化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为基础,联合体育和卫生部门,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逐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要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汇总整理、上报工作,测试数据上报率要达到100%。各县区教育局要负责逐级对测试上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科学预测变动走向,开展体质健康预警,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决策水平。
3.有效应用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要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市、县区教育局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校长工作绩效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五)切实强化评估报告工作
1.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对中小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逐项评价打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市县区教育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形成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并公布复核结果。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督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
2.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重点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市、县区教育局每年要全面总结一次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编制和公示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报情况进行分析、反馈,并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汇总和动态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持续推动各地交流体育工作经验,展示体育改革成果,共享优质信息资源。同时,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3.积极参加甘肃省“快乐校园”创建工作。市、县区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带动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健康发展。
三、条件保障
(一)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增加并落实体育教师补充计划。严格按国家要求配足配齐体育教师。通过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途径,每年招录一批合格体育教师,尤其是掌握足球教学技能的体育教师到师资紧缺学校任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聘用退役优秀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同时,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和特岗计划教师中,选拔部分热爱体育教学的非专职青年教师,经业务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
2.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将体育教师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提升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重点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市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
3.试行体育教师走教制度。各县区选择1—2个乡镇中心学区为单位,统筹聘任、管理学区内专职体育教师,鼓励每名体育教师在两个以上学校任教。建立走教制度,化解学校体育教师缺乏、兼而不专、年龄偏大等问题。中心学区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走教支教的体育教师。
4.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将学生早晨锻炼、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运动训练、比赛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工作合理纳入教学工作量(组织一次30分钟大课间活动人均计0.5课时、组织40分钟课外体育活动人均计0.8课时、组织1小时运动队课余训练计1课时,寒暑假全天训练一天计4课时,半天训练计2课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省、市教育部门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条件。学校要为体育教师配备工作服装等必要的教学装备。
(二)改善并利用好体育设施
1.加大体育场馆、设施设备标准执行力度。在新建、改建学校设置审批中,要把体育场馆特别是足球场地及器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各县区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学校体育器材纳入教学装备采购计划。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给予体育器材资助。
2.提高体育场馆设施使用效益。学校要健全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应对本校师生和中小学生有序开放。并充分利用县区级体育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加大学校体育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教学训练、师资培训和组织竞赛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在体育场地建设、器材配备、教师调配、资金等方面,向阳光体育示范校、校园足球特色校、体育传统项目校给予适当倾斜。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经费要严格参照教育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满足学生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的需求。
(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要将体育活动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和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处理能力。要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体育器材安全台账,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举办大型体育活动、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参加比赛和训练时,要做好应急预案,预防和避免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五)落实统筹管理责任
财政部门要完善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教师的补充工作,搞好师资岗位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教育、体育、发改、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县区强化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二)严格考核督查。要将学校体育工作列入各县区政府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县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
2.兰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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