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发〔2017〕55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第15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02:16:06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第15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兰政发〔2017〕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增设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52号)要求,经2017年8月2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部门第十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22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增加行政许可项目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项、变更名称行政许可项目3项、下放行政许可项目6项、下放部分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项、下放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取消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项2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区县、各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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