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发〔2017〕53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02:16:10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兰政发〔2017〕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兰州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全省权责清单统一规范的整改要求,参照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标准,经2017年8月2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国土局等4个部门的120项行政职权,其中:增加8项、取消32项、调整承办机构1项、合并后保留2项、合并减少77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及时调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公布的内容 。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责任。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兰政发5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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