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字〔2018〕27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8〕27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成绩。
各级各部门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推动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市域内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新模式校车运营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等3个项目列为国家试点,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等近20个项目列为省级试点,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所辖区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满堂红”的地级市。全市教育工作在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中始终位居前列,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连续多年保持满分。
1.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全市共有幼儿园295所,在园幼儿6.44万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较“十一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小学89所,在校生11.1万人;初中85所,在校生7.79万人;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始终保持在100%。普通高中17所,在校生3.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5所,在校生3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生373人。高等院校9所,较“十一五”末增加2所;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生7.1万人,较“十一五”末增加1.1万人,增长17.8%。
2.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5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分别达到78%、80%,镇中心幼儿园省级认定率、市级学前教育示范镇创建率达到100%,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比例达到78%,基本实现市域内无非法办园。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启动“智慧教育”项目,中小学远程录播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室实现全覆盖;发展新模式农村校车586辆,实现对市域内农村中小学全覆盖;加快推进学校管理创新,列为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试点实验区;建成威海四中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普通中小学省级规范化学校比例达到62%。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所学校创建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4所学校创建为省首批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在全省率先实现“每县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市级示范实训基地49处;实施“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双证互通”等试点,畅通了中职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学习渠道。
3.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深化师德师能建设,开展了师德建设年、师德师能提升年、深化师德师能提升年等活动,健全了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了师德先进评选表彰机制,评选表彰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35个、师德标兵398名。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完善市、县、校三级培训机制,年培训教师3万人次以上;评选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398名;组织实施“四名工程”,200人通过第一期届终考核;启动“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设和“威海教育大讲堂”,着力培养本土教育家和教育家群落。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率先在乳山市和高区试点实施。出台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优化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政策文件,建立了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稳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出台了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完善了教育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
4.教育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财政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65.7亿元,年均增长18.47%。201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9.86%,较“十一五”末提高4.43个百分点。出台了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10倍的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出台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市及区市教育部门均建立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并将各学校重点区域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提升了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完善资助政策,投入2.04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01万人次。拓宽社会资助渠道,设立了“威高助学金”。
5.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市域内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列为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后首批国家级改革试点,“新模式校车运营管理”列为国家6个试点之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列为全国7个试点实验区之一,同时还实施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初中起点本科师资培养等多个省级试点,开展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考改革、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重点改革,启动实施学前教育、学校体卫艺教育、特殊教育、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类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加强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德育工作以及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校车改革等经验做法被国家和省予以推广,并被省委改革办列为向中央改革办推荐的2个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地市之一。
(二)“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形势。
尽管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办学内涵和教育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需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较弱、民办教育总体办学水平较低和办学活力不足等实际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当前,各级越来越重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特别是国家、省、市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等,进行了政策设计和宏观部署,为积极稳妥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着眼教育事业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把教育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作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的重要内容,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作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培养创新型优秀人才。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系统设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市域统筹的政策设计与基层先行先试的首创精神相结合,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推动确立现代教育理念,全面构建现代教育制度,着力破解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优质均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加快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全面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名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
1.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50%。
2.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全面推进山东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试点实验区和市级特色学校建设,基础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3.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努力构建学段相互衔接、普职相互融通、医教相互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帮助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
4.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基础能力稳步提升,全面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开放兼容、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5.深化高等院校校地共建和产学研合作,高等教育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提高市民素质提供智力支持的能力显著增强。
6.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生思想道德、核心素养、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素质、公民意识全面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
7.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以及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实施,市级培训为引领、县级培训为主体、校级培训为基础的三级培训机制更加完善。
8.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不断健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
9.教育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资金投入机制更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督导制度和依法治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实施德育综合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落实“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践课程”四位一体的中小学德育实施体系,促进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德育实践活动系列化、层次化、科学化,强化全科育人功能。整合中小学德育课程资源,促进国家、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有机统一,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传唱活动、“爱文明家园 做文明市民”主题教育活动、民族复兴教育实践活动,编制“威海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版图”,各类学生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推动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实践锻炼和研学旅行,“十三五”期间完成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整体建设工程;2018年,荣成市、乳山市至少建成1个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实践基地。启动普通中小学“图书馆式”学校建设和师生“大阅读工程”,开展市、县、校三级中小学经典诵读、校园朗读者、现场作文大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支持学生自主管理,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评价体系,小学1年级至初中3年级保证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配齐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少先队活动经费,提高少先队辅导员队伍职业化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推行家长志愿者服务制度,实施中小学家庭教育普及工程,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密切参与的新型教育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能力,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班教导会制度等,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德育工作培训,建立学科教师德育教研制度。改进学生德育评价方式和评价机制,注重过程评价,充分体现德育评价的鼓励性、引导性和纠偏性功能,强化对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政府(管委)、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及文明城市建设等各类考核评估中的权重。
深入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落实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尊重学生的课程选择权,鼓励和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自主选课学习日活动,指导普通高中丰富选修课,提高选修课开设质量。充分发挥青少年综合教育实践基地作用,为学生定制个性化实践活动课程。全面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个体差异,根据学科特点,深入探索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有效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基于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有效教学、生命化课堂构建、课程整合等课题研究和实践,改革实验教学,强化综合实践和劳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能力。设立市级教学成果奖,鼓励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加快推进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等改革。实施普通中小学运动场地提升工程和体卫艺设施器材配备工程,新建学校要建设体育馆(体育活动室)和游泳馆(游泳池),寄宿制学校和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设立医务室,其他学校设立卫生保健室,学校艺术教室及专用教学设备齐全。改进学校艺术体育课程、教学、竞赛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及体育技能测试、艺术素养测评、等级认定体系和学校艺术、体育项目俱乐部制度,开展形式多样、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艺术体育活动,探索有效衔接的艺体后备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学校开设丰富多样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探索实施中小学体育艺术低年级多样化、高年级专项化教学模式,支持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团,开展“两操一歌”活动,认真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方案,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启动体卫艺教育师资配备计划,探索实施学校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区域注册和多点专业备案管理,到2020年所有中小学艺体教师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到位;开展艺体教师“1+2”项目,每名教师在胜任必修课教学的基础上,能够开设1门选修课,辅导1个学生社团或运动队,积极开展“体育健将、艺术专家进校园”活动。开展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游泳、足球、传统艺术进校园等特色活动,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2020年前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60所。深化体育艺术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体育与健康成绩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的比重不低于10%,逐步将足球、游泳等运动项目列为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纳入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中,艺术素质测评结果作为中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升级工程,完善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实行一考多取,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改革考试评价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方式、成绩呈现形式的改革,采用“分数+等级”的方式评价学业成绩,加强学生应用能力考查;修改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探索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上管理系统,逐步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比重;完善特殊考生中考加(降)分政策,合理确定学校自主招生比例,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加快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制定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教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严格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使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新建、改扩建80所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依法开展幼儿园登记注册,并实施登记注册“全链条”办理。规范幼儿招生工作,指导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划定服务范围,就近接受适龄幼儿入园。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幼儿园各类人员。到2020年,实现幼儿园教职工全员持证上岗。加强办园行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幼儿园年度检验制度。对所有幼儿园至少进行1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办园行为,确保无非法幼儿园。
提升保育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将游戏作为幼儿教育的重要形式,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培养幼儿的基本社会常识、团体意识及动手能力、自理能力等。充分尊重幼儿发展个体性差异,支持幼儿主动探索、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
完成省级学前教育实验区建设任务。健全“市级统筹,以区市为主,区市、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断完善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认定及教师编制核定工作。加强民办幼儿园的分类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至3岁早期教育指导。
(三)扎实促进基础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扩增城镇及重点开发区域教育资源,系统推进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办学条件标准化提升工程、新模式农村校车、“智慧教育”项目等工作,全面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提升改造任务,基本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统筹推进优质发展,按照市域统筹、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突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构建小学与初中学段纵向衔接、相同学段学校横向协作的办学模式,实现学区内教师资源、课程建设、设施设备等统筹配置,探索形成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和市级特色学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加强特色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由标准化、规范化向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推动形成“一校多品”“一校一品”。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在东部滨海新城建设威海一中新校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和教学改革,在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国家课程校本化,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丰富有效的选修课程,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探索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探索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鼓励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施联合育人,对有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推进普通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强化专业引领,以学校课程建设为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德育类、教学类、学科类、管理类为创建重点,通过典型引路、孵化培育等方式,引导学校积极探索特色化办学,推动内涵发展,培养一批特色鲜明、师生认同、社会认可、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学校,提升学校品质,促进学校内涵特色化发展、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扎实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市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推进,以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全面启动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教育评价制度、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教师管理与培养培训、社会力量办学体制、社会参与监督体制、深化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学校现代治理体系等10个方面17个试验项目的改革工作,通过先行先试、大胆创新,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试点实验区建设。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改革,将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项管理职责作为主要内容,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示范校为引领,促进中小学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稳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强化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以市为主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明确县级政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责任。推动市域内职业教育布局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有效对接,突出办学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将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调整到9所,全面完成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整合工作,按计划做好设备配套、师资配备和招生工作,加快学校特色化发展步伐。
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优化专业布局服务产业发展,围绕“一带一路”、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开放试验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专业设置的统筹调整力度,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推进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运输设备、旅游服务、电商物流、健康养老等相关专业发展,基本形成规模适宜、对接重点产业密切、专业调整灵活、错位发展与特色发展并行的新格局。改善实习实训条件,中心城区和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分别建设1所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加大校内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设15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5个市级品牌专业,市级示范实训基地总数达到60个以上,建成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5所山东省示范性或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0所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1所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过程,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完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对接紧密、特色鲜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中职与本科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到2020年,争取省教育厅等部门支持,扩大我市中职学校3年中等职业教育(含师范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范围,逐年增加专业类别和招生数额,逐年扩大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的专业覆盖面。到2020年,争取“3+4”和“三二连读”招生专业分别达到5个和30个以上。扩大春季高考报考规模,尝试职普师资共享。探索在中职学校建立普通高中班,分类注册学籍。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混合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
(五)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完成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启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全纳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4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优化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增加招生类别,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探索早期救治、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模式。促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工作,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为不能到校就读、有学习意愿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纳入学籍管理。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协同的医教、康教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与指导,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医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六)扎实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促进高等院校提升办学条件和质量。扎实推进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威海海洋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扩建工程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引导高等院校优化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支持将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改建为山东外事翻译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骨干专业,鼓励学校探索建立校地合作、产学研结合新机制,扎实提升各高等院校的学术影响力和人才培养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七)大力促进民办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吸引鼓励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办学,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鼓励公办与民办学校开展资源共享和深度合作。积极探索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备案制试点。
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建立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市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法律地位,注重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推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机制和育人模式,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
完善民办教育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建立民办学校监事会和民办学校管办评分离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与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督导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构建完善的继续教育、城乡社区教育体系。积极推动高校继续教育由函授教育向现代远程教育过渡。加强对高校驻威函授站和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招生、教学、考试和学籍管理等各个环节,杜绝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完善市、县、镇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和指导专家队伍。发挥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举办各种形式短期职业教育和文化生活类培训。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探索符合老年人特点的课程开发与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示范镇(街道)建设,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社区学院、示范性社区学院和示范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面向农村、城市社区提供教育服务和职业培训任务。
统筹建设老年教育体系。整合各级老年大学资源,探索建立全市一体、区市统筹、城乡结合的老年教育体系。区市老年大学对外加挂威海市老年大学分校牌子,在市老年大学统一指导下开展教学管理工作,在师资队伍、教学计划、学习培训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在条件成熟的镇(街道)和社区,设立老年大学教学工作站,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推动老年教育社会化,整合教育、高校、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培养壮大师资队伍,鼓励图书馆、体育场馆、广场等社会资源支持老年教育发展。依托老年大学,办好老干部党校。各级政府要将支持老年教育发展资金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
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立德树人和民族团结教育,做好我市新疆班、青海海北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对各民族学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推行内地民族班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八)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并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培育,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加强师德考评,完善师德考核档案,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施师德先进表彰制度,全市每两年评选表彰10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00名师德标兵。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及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精减非教学人员,清理各类挤占中小学教师编制人员。推动落实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创新公办职业学校编制管理方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对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照中小学班额、师资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分别向县级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分配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积极推动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推动紧缺学科教师学区内走教。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实施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计划。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将教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选优、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向一线教师、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
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有效开展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推进全员培训常态化、校本化。积极参加省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威海教育大讲堂”、质量下乡百校行等活动。建设市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双助工程”。加强幼儿教师前瞻性培养,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制度。鼓励各区市政府(管委)与省内师范类高校开展校地合作,联合培养培训农村教师。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提高职业吸引力和人才培养专业化水平。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不断改进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年度体检制度,合理解决城乡交流轮岗教师交通问题,实行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途径,依法保障教师权益。
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深入推进“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设,完成首期7个名家工作室考核工作,启动实施第二期“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设。深入实施“四名工程”,完成第二期“四名工程”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启动实施第三期“四名工程”建设。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教育理念先进、责任担当意识强、办学业绩突出、学术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大的名校校长,以及师德高尚、学术水平较高、教学能力和成绩突出的名师。
(九)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市与国家、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信息化系统的联通,初步实现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手段智能化。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和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到“十三五”末,争取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智慧校园。
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和管理,推进电子书包、翻转课堂、微课应用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广泛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活动深度融合,提升信息化环境下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加大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全力打造时时可学、处处可学、人人可学的“互联网+教育”泛在学习环境。探索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管理和教学服务应用。
(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市、区市、学校上下联动,融科研、教研、培训、教学等为一体,互动、合作、高效、共享的市域城乡“线上线下”教科研工作创新机制和有效模式,形成不同区市、学校教科研发展的区域模式和特色;健全完善“问题发现征集-问题筛选梳理-课题立项研究-过程跟进指导-成果推广转化”的递进式课题研究与专业指导实施机制;进一步完善教研问题化、问题课题化、课题课程化、课程系列化的学科教科研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基于“标准-评价-改进-提高”的科学化教育教学质量诊断和改进实施新机制。
实施课题引领工程。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围绕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立部分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先行先试,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力争推出10项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成果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的精品课题,50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优秀课题。
加快培育先进科研示范实验基地。通过专家引领、影子培训、课题研究、成果孵化、典型推介等方式,打造20所科研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强、教育教学质量高、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科研示范实验基地。
加快教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通过威海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活动等形式,大力推介和表彰一批基于问题解决、致力创新共享、实现科学发展的优秀教科研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快推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优秀成果推广应用。
(十一)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
鼓励普通中小学以及职业学校与境外学校结为友好学校或姊妹学校,不断加大师生的国际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境外学校在教育科研、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提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涉外学校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十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实施“一校一章程”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快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升校长依法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治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在中小学启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每个区市至少选取1所学校开展试点。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党群工作机制,为全面实施党的教育方针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健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将品德养成、学业发展、身心发展、艺术素养等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指标,以及校长课程领导力、学生课业负担、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班额标准化、家庭教育等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因素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探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供科学指导。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教育工作管办评分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办学水平、校长办学业绩、学生体质、区域教育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持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和实施清单要素,加强事前研判、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根据教育管理的实践与需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健全和规范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强化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公共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实践法治的育人功能。加强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重点抓好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着力完善教育系统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教师法治培训教育机制,将法治知识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十三)深入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和对口协作。
实施精准化教育扶贫。坚持全面覆盖、精准施策、点面结合,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构建以及贫困村学前教育普及计划、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等工作,全面构建到学校、到教师、到学生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体系,确保贫困学生真正受益。做好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对学前适龄儿童免收保教费、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高等院校学生免除学费。
积极开展教育对口协作。全面落实《威海市-枣庄市教育扶贫协作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威海市教育局与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以及对口支援青海省门源县各项工作。从市属学校及有关区市所属学校分别选择一批优质特色学校与枣庄市、云阳县有关学校开展结对交流。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枣庄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重点倾斜招收枣庄市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采取专题讲座、影子培训或名师送教等方式,每年组织威海“四名工程”成员和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主持人等对枣庄市、云阳县的学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开展培训活动。发挥远程网络资源优势,开展教育信息化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各级中小学校建立和完善党的组织和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过硬党支部创建活动,推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加强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域战略发展重点,通过规划、评估等行政手段,加强对教育的宏观管理,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
(三)加大教育投入。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投入体制,强化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逐步提高各学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两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两个比例”,使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市级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对学校建设、教师培训、仪器设施配备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资助方式,构建政府财政资金与企业、个人等社会性资金相结合的学生资助渠道,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四)保障安全稳定。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制度。加强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监测,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市、县、校三级联动研判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和能力建设。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数字化校园安全监管系统。加强中小学校园校舍安全工作和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深化职业院校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车改革试点工作,突出强化校车的公益属性,将民办教育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校车纳入新模式农村校车管理。落实教育部门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安全机制、人员、经费保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案(事)件发生。
(五)完善督导考核。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加强对各区市政府(管委)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围绕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扩大督导层面,以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工作成效。不断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加大督学培训力度,形成涵盖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有效提升督导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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