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字〔2018〕23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8〕23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
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优化制度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诚信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法治、市场、文化环境逐步优化,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高价值版权。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商标注册量稳定增长,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取得新突破;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上升。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凸显,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基本健全,全市有若干关键核心专利列入省百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群,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达到50家以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达到60家以上,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企业达到40家以上,专利权质押融资额度年均增长10%以上,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部门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企业主体有效运用、专业机构服务支撑的管理新格局加快形成。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结案率力争达到10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80%。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超过85%。
--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代理、信息咨询、检索分析、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业快速发展,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常驻机构达到10家以上。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撑力明显提升。逐步形成一支能够支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服务和研究人才队伍,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每年培养和引进专利代理人达到10名以上,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达到500名。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1.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全面实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逐步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经济、贸易、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推动各类园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形成市、区市、企业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动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高区要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争创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要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鼓励和支持其他开发区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形成科技、人才、知识产权、创新创业、金融等政策的综合效应。发挥政策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对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等按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4.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支持企业承担更多创新计划项目,形成高价值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与预警分析,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机制,促进更多优质专利产出。支持企业加强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
5.建设知识产权强企体系。建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示范企业。继续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争取更多技术和市场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
6.培育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鼓励驻威高校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在优势学科领域获取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支持高校院所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联合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形成更多高质量知识产权。引导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专利布局,培育一批技术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专利,打造关键核心专利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
7.探索建立产业集聚高端发展路径。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配套、新材料及制品、节能环保、海洋科技开发等产业为重点,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园进企开展专利挖掘布局、运营、投融资等高端服务,鼓励和引导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重点产业优势、展现国际先进水平、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实施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围绕现代医药、先进复合材料、海洋生物及制品等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人才团队、创新载体等资源清单,实行“一产业一特色”“一产业链一政策”“一企业一对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创新发展的技术路径,分领域制定产业成长计划,形成具有指导和示范作用的产业技术路线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
8.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建立协作机制,遴选优势企业成为审查员实践基地承担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帮扶和专利分析导航服务,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9.大力培育“品牌”知识产权。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商标文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况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维持年限长的核心专利,打造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培育版权精品,推动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创作与版权登记。积极开展原产地、非物质文化、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和版权的登记、保护工作,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10.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评估费用补助的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利保险产品,鼓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化解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融办、银监分局、知识产权局)
11.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梳理汇总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情况,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档案。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合作,对接企业需求,开展“私人定制”式专利查询、高端预警、交易等专项托管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
12.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聚焦医疗器械、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引入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为产业、企业提供精准导航,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与市场动向,引导企业将专利战略运用嵌入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中,增强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
13.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建设专利信息分析平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重点行业专利分析和战略研究,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提供专利评议和分类指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四)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
14.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强化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落实和建立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曝光侵权假冒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15.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和电商领域执法维权等专项行动,以各类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重大展会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处,查处假冒行为,优化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16.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山东(威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专利权人维权确有困难的,积极给予维权援助,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争议仲裁。探索设立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电话,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举报专利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仲裁委秘书处、知识产权局)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17.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吸引国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威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战略策划、分析评议等服务。构建“5+10+10”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重点扶持1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机构、1家贯标辅导能力突出的咨询机构、1家运营机构、1家培训机构、1家涉外咨询机构和10家审查员实践基地承担单位、10家专利代理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服务业发展局、知识产权局)
18.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执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推行政府知识产权服务外包,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维权、托管、运用、战略规划等高端领域发展,形成服务特色,促进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发明协会、版权保护协会、律师协会、科技服务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服务业发展局、知识产权局)
19.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商标、版权、标准、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科技文献等基础信息。支持社会机构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建设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机器人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完善托管服务模式和服务标准,为市场主体提供量身定制服务。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利用威海市技术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做好知识产权供需信息发布和重点项目推介,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提升技术交易市场中的专利交易份额。(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知识产权局)
(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20.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五进”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作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
21.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育推进计划,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格局,与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推动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企业专利专员等企业急需人才集聚。发挥驻威高校资源优势,提供知识产权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统筹部署和整体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整合和统筹配置相关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在科技创新资金中的比重。突出知识产权特别是高质量发明专利在科技项目中的导向作用,在重大产业布局、示范试点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品牌企业在投资担保、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探索建立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权益担保融资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版权精品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给予奖励。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统计和信息发布,及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推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 伟 副市长
成 员:刘 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 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志伟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徐东晖 市教育局局长
王厚全 市科技局局长
姜泽健 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李 峰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王子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华 市农业局局长
王笑丰 市林业局局长
马端兴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乔 军 市商务局局长
王京伟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兴民 市工商局局长
彭 霞 市质监局局长
侯庆华 威海银监分局局长
郝 芳 市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
乔新跃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 刚 市金融办主任
刘宝华 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马良悦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厚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军伟、知识产权局局长马良悦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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