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发〔2018〕13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03:03:40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8〕13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4〕15号),设立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监察局协调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及其他地市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稿。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各区市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调度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各区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网上信箱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政府调查研究、地方史志、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及驻外办事机构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五)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促进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政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日常事务;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等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市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备案或报批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管理单位及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工作;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文秘科。


负责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工作;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搞好文电制发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机要、印鉴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编辑《威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三)秘书一科。


为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审核工作;负责编辑《政务通报》。


(四)秘书二科。


为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民营经济、金融、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安排相关会议、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参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好市政府领导调研工作,落实好服务领域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五)秘书三科。


为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统计、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程、物价、粮食、服务业、应急管理、政务公开、调查研究、税务、教育、农业和农村、海洋经济、卫生和计划生育、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海事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安排相关会议、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参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好市政府领导调研工作,落实好服务领域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六)秘书四科。


为负责商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口岸、地方史志、文物保护、公安、民政、司法、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宗教、国家安全、信访、政府法制、仲裁、社会稳定、打击走私、民兵预备役、军民关系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领导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安排相关会议、活动,起草、审核有关文稿,参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好市政府领导调研工作,落实好服务领域的督查工作,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七)信息科。


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编辑《威海政务信息》《参阅件》。


(八)政工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帮扶村、军转干部包扶等工作;负责部分市级老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行政接待科。


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承担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公用设施、财务、国有资产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或参与市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会议及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


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政务舆情科。


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工作,收集、整理涉及全市政府工作的舆情;协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组织起草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


(十二)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全市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调研部署事项、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民生实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人大审议意见、省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指导下级政府督查工作。


(十三)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拟定全市反走私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反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市和有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对走贩私案件及线索的查处进行督查;参与协调处理有关打私工作的突发和应急事项;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


负责受理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箱和手机短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对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的协调督促及回访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社情民意,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十五)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值班室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查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提出全市应急管理政策和规划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做好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按程序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应急值守科、协调处置科。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6名,配备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按市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配备,其中1名副秘书长兼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市政府正副市长编制单列。


五、其他事项


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协同市委办公室管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37156.html

本文关键词: 威政办字, 威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