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2018〕4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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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深府〔2018〕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战略目标


以市民满意为基本准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突出改革创新和科技引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核指标,补齐我市食品安全短板,构建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三网立体智慧监管和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从线下实体店到线上电商交易和市、区(新区)、街道、社区全覆盖、从质量安全保障到品质营养提升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有效保障有质量、可持续的食品供给,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二、实施策略


以补短板、提品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标迅速解决食品安全民生热点,提振市民信心,提升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支持度和满意度,以治本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破解困扰我市食品安全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实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战略目标。


(一)法治保障策略。


以《食品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围绕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等系列难点,分批分类研究制订食品安全处罚、信息公开、“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管理、信用建设与联合惩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构建符合深圳实际的食品安全法制体系;组建食品领域专业法律法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食品监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专业水平及执法能力;加大企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守法意识;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与职业道德教育,为食品安全的依法治理提供基础保障。


(二)科技引领策略。


针对监管力量不足等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制约因素,以及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食品安全新问题、新风险,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具有先进水平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公共检测平台、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法规标准动态数据库和追溯体系。突出科技引领,强化科技支撑,鼓励食品安全相关技术的研发应用,实现智慧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率,推动深圳食品产业优化升级。


(三)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策略。


以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地方标准为基础,结合深圳实际,借鉴国际标准、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标准,研究建立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绿色健康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管与风险防控,制定一批包括基地供应、产品追溯、物流运输、检验检测、信息公示、风险交流、信用奖惩、认证认可、品牌培育、宣传教育、社会共治等在内的关键技术标准,积极参与上级标准制定,为食品安全城市战略工程提供坚实的技术标准保障。


(四)主体责任策略。


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依托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通过培训、扶持、奖励等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制度,导入先进管理体系,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能力;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黑名单”“红名单”,以及失信企业与从业人员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和促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杜绝潜规则,实现全市食品质量安全品质提升。


(五)全链条治理策略。


针对深圳食品主要依赖市外供应的特点,有效整合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模式,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权责清单,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和专业服务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把市外生产、来深准入、市内供给、餐饮消费四个端口,加强输入源头与各环节把控,有效降低各类食品安全风险,打造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监管链条。


(六)立体监管策略。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大市场”资源优势,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区(新区)、街道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构建全市食品安全“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三网立体监管体系,实施“巡办分离”,以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以检测精准确定问题,以执法严惩处解决问题,建立最严格监管体系。


(七)阳光策略。


顺应新时代市民对食品安全信息需求,以公开为原则,将市民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抽检、食品违法行为、办事指南、经营者自我承诺、自我申明等信息,以及餐饮的后厨加工过程等,通过媒介、移动智能终端、显示屏、信息公示栏等易获取、易传播的途径和渠道,及时进行公开,消除信息不对称,打造监管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互相信任、互相监督、互相沟通的平台。


(八)风险防控策略。


针对深圳食品输入性风险高的特点,加强风险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行业共性问题的研究治理;强化风险因子大数据收集,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析模型,提升风险研判和预测的精准度,提出风险预防、隐患治理的有效防控措施,构建符合深圳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杜绝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九)社会共治策略。


充分调动与整合政府部门、市场和社会各方资源,发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团体、志愿者、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构建完善制度机制,打造各类平台载体,培育社会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与互动体验式活动,丰富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构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责任保险机制、消费者监督等机制,打造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国际高地,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


三、主要工程


围绕九大策略,实施十三大工程,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做法,开展60个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全面推进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协同共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为市民群众可持续获得高品质食品提供保障。


(一)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食品标准研究机构;推动完善以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控为重点的供深食品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以城市消费量为重要依据,分类分批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加强标准比对研究与实施工作,分步骤对供深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包括质量等级、认证认可等在内的技术标准研究;建立标准比对、标准研制、标准跟踪评价和标准实施应用的信息化平台;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与团体标准制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发基地;选择重点品种,遴选试点企业,并加大宣传推广,推动优质优价的市场选择。实施如下项目:


1.供深食品标准与法规体系建设项目;


2.供深食品标准建设项目;


3.供深食品评价与合格评定项目;


4.深圳市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及信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二)供深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继续推进供深“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供港农产品基地产品同时供深模式;以“深圳标准”为依托,通过签订供深农产品合作协议、供深农产品政府补贴等方式,培育认证一批市外供深“菜篮子”基地和供深农产品;探索对供深农产品基地外延监管,建立完善供深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标准、扶持政策、飞行检查、安全追溯等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加大对供深农产品基地的监管力度。实施如下项目:


5.供深农产品认证和质量督导提升项目;


6.“菜篮子”基地认定项目。


(三)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出台实施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新变化和居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以及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方向,坚持属地管理、市场化和分步推进原则,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管理升级,将全市农产品市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清洁卫生、安全有序、配套齐全、管理制度完善、流通方式先进的农产品市场,有效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如下项目:


7.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8.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9.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四)放心肉菜超市建设工程。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针对深圳食品对外依赖度高的特点,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以下统称“肉菜”)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实施“肉菜”市场准入、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实行信息公示等措施,切实提高超市“肉菜”质量安全水平,建设一批信息来源可溯、质量安全可靠、群众放心消费的现代“肉菜”超市。实施如下项目:


10.放心肉菜超市评价体系建设项目;


11.创建100家市级放心肉菜超市项目;


12.创建10家省级放心肉菜超市项目。


(五)阳光智慧餐饮工程。


完善和细化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标准;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阳光智慧餐饮监管及信息公示系统,推进餐饮单位经营和监管信息的公开公示,实现后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监控;开展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培养和推动第三方专业服务,提升餐饮单位规范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学校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量化提A(提升至A级),园区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景区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及网络外卖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消C(消除C级)工程;对学校食堂提A、医院食堂特殊用餐建设、园区景区食堂规模化规范化供应、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等重点特殊领域进行专项改造,整体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如下项目:


13.餐饮业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项目;


14.阳光智慧餐饮监管与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项目;


15.“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项目;


16.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17.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提A项目;


18.园区集体食堂规模化供应及规范提升项目;


19.医院食堂和特殊供餐建设项目;


20.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提升项目;


21.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质量提升项目;


22.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协同共治项目。


(六)“熟食中心”规划建设工程。


借鉴新加坡等国家、地区在食品小贩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制定“熟食中心”(指主要为社区和工业、商业园区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场所)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各区(新区)按标准规划建设“熟食中心”试点,并探索将“熟食中心”建设纳入新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将“熟食中心”建设成为体现深圳质量、满足市民需求的美食场所。实施如下项目:


23.“熟食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制定项目;


24.社区“熟食中心”建设项目。


(七)“三小”食品品质控制工程。


综合考量社会对食品生产经营“三小”业态客观需求(特色食品需求、早午餐饮食需求、维持生活经济来源、城市管理等),完善政策措施,实行“三小”分类监管;实施小餐饮品质控制和安全水平提升项目;鼓励连锁大型集中配餐单位参与食品摊贩、小餐饮的经营;各区(新区)规划建设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小摊贩经营区,确保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土地、空间资源分配;建立完善合法登记“三小”食品单位的监管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小作坊、小摊贩到指定区域生产经营,同时打击非法“三小”单位,全面提升全市“三小”食品安全水平。实施如下项目:


25.食品小作坊品质控制和安全水平提升项目;


26.食品小摊贩清理整治项目;


27.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项目。


(八)三网立体监管工程。


构建全市食品安全“巡查、检测、执法”三网智慧监管指挥平台;在现有执法监管人员力量的基础上,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规定,通过购买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人员、技术服务等方式聘请食品安全督导员,建立专业化巡查、检测、执法队伍;建立完善巡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在各区(新区)推行“一街一车一室”快检体系建设,实现每个街道一台快检车、一个快检室。强化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监管,构建“巡查、检测、执法”三网立体监管体系。实施如下项目:


28.食品安全督导员队伍建设项目;


29.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项目;


30.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31.食品安全检测“一街一车一室”建设项目;


32.国家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33.食用农产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34.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5.进口食品安全跟踪评价中心建设项目;


36.供深生鲜食品冷链运输智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九)追溯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研究与规划,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系列标准;通过财政资助,鼓励企业、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以商业运作等方式,开发建设和维护管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广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以数据库为基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追溯与监管联动,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如下项目:


37.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38.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推广使用项目;


39.进口食品追溯与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十)产业培育和品牌建设工程。


构建食品安全标准化产业体系,提升城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组建市属国有全资的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公益类企业—深圳市食品安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推动食品安全战略实施,推进食品安全产业质量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技术研发以及保障学校食堂、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领域食品经营安全;实施骨干食品企业促进计划,培育若干大型食品企业,引领食品产业集群加速壮大、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带动深圳食品产业供给品质改善和升级,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食品连锁经营品牌推广,推动食品知名连锁经营店进社区;加大食品品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本土优秀食品品牌及地方特色食品品牌,提升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实施如下项目:


40.组建深圳市食品安全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41.食品生产产业扶持项目;


42.食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进项目;


43.食品品牌培育及示范推广项目;


44.食品流通领域示范单位创建项目;


45.餐饮“深圳名牌”建设项目。


(十一)社会共治工程。


研究并发布深圳食品安全指数,构建以市民满意度为核心指标的食品安全社会评价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季度座谈交流机制,定期听取意见建议;打造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为社会提供全面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全面推进“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发动多方参与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如下项目:


46.深圳食品安全指数研究项目;


47.“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


48.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广项目;


49.深港及中外食品品质比较试验项目;


50.食品安全社会评价项目;


51.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


(十二)宣传科普教育工程。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超市、进餐馆宣传培训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辨识能力;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宣传格局,围绕“新闻发布、宣传策划、媒体关系、科普辟谣、文化传播、舆情管理”六大核心业务开展宣传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和处置机制;建立一批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从业人员免费教育。实施如下项目:


52.食品安全传播力提升项目;


53.新闻舆情风险信息管理项目;


54.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5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继续教育项目;


56.进口食品技术贸易措施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十三)食品营养健康提升工程。


对市民食品营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动员全社会加强食品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把营养健康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体系,倡导培养健康膳食习惯;开展食品营养、健康膳食等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编制健康膳食指南,推广“健康食谱”“营养套餐”,服务市民科学健康饮食;开展营养食品检测及生产技术科研,指导企业生产营养食品。实施如下项目:


57.市民食品营养状况调查项目;


58.食品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项目;


59.食品营养健康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及推广项目;


60.深圳主食食材营养成分检测分析与大数据共享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战略实施。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形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是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政治任务,各区(新区)、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深圳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战略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本方案实施工作。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专责小组负责推进项目落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要及时跟进方案实施进展,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序推进。


(三)建立工程化管理机制。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要求,分期、分步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完成项目立项、经费申请、招投标等工作;要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完善责任分工表,将项目目标和进展情况数字化描述,明确项目责任主体、进度安排并层层压实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要依据职责做好项目立项申报指导工作。


(四)建立群众满意跟踪机制。


打造全过程“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将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诉求有机结合,加强工作导向性。引入群众评判、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价等机制,建立完善跟踪机制。


(五)严格项目经费管控与绩效管理。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职责边界,明确和规范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并加强绩效管理。对项目涉及部门常态化工作的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保障,分年度申报解决;对一般性经费支出的严控类项目,严格论证审核后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涉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申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区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市、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对项目立项与经费需求严格把关,做好保障。


(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战略实施经验总结,对有利于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食品质量品质的措施、管用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要及时通过制订政策措施、法规制度、“深圳标准”等形式固化下来。要有计划、分步骤建立一批适合深圳食品安全特点的扶持政策、法规规章,构建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保障体系。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要适时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七)建立行政问责机制。


完善联合督导机制,市食药安办要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问题,改进工作。对于进展滞后的项目,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督办并及时协调重大问题。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或推进不力导致任务无法落实的,由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项目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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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深圳市, 政府文件,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