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秘〔2018〕5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06:17:06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8〕57号






《合肥市加快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30日    




加快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


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城区菜市场改造升级步伐,提升“小菜市场”服务“大民生”水平,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城区菜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定位,把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升级和长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扶优汰劣”的要求,坚持“改造达标一批、优化完善一批、示范创建一批、规划新建一批”,坚持国有资本主导“菜篮子工程”,鼓励适当竞争,促进城区菜市场全面升级达标,形成“规划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善、长效管理规范、菜篮子安全放心”的市场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确立城区菜市场的城市基础性公共设施地位,将菜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规划建设菜市场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尊重市场规律,与合肥城市发展和市民消费需求相适应。在科学规划和选址的基础上,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实现存量提升和增量发展相统一,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保障供给、竞争有序的菜市场发展网络。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市本级重点抓好城区菜市场的布局规划和大型批发市场的建设,严格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的达标评定。各区、开发区(指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重点落实好本辖区菜市场管理提档升级涉及的各项具体工作。坚持国有资本主导城区菜市场建设,以国有平台公司经营为主导,鼓励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城区菜市场经营,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坚持改造升级与扶优汰劣相结合。城区菜市场改造升级要遵循“实用、便民、舒适”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善硬件、提升软件、补齐短板、打造标杆。对依法应当关闭的菜市场,由属地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拆除。


(四)坚持规范经营与适度竞争相结合。优化菜市场经营主体,支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公司化经营,鼓励农超对接、直接配送和“互联网+菜篮子”等发展模式,不断提升菜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市民多层次需求的能力。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引导差异化经营,提高行业集中化和组织化程度,加强市场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


三、目标任务


(一)通过2年时间全面完成城区菜市场示范性改造。2018年,开展“合肥市城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年”活动,年底前完成50%的存量菜市场示范性改造任务。2019年,开展“合肥市城区菜市场全面达标年”活动,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菜市场的示范性改造。在此基础上,各区创建3-5家高标准示范性菜市场,开发区创建2-3家高标准示范性菜市场,持续提升菜市场服务质量与水平。


(二)通过3年左右时间补齐城区菜市场缺口短板。编制合肥城区菜市场布局专项规划,构建大型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示范性菜市场全链条的合肥市“菜篮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示范性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智慧微菜市场、网上菜市场等多样化的零售市场体系。在充分发挥周谷堆批发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规划新建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菜篮子”有效保障。新建菜市场原则上按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800米、郊区菜市场服务半径1200米、服务居民1.5-2万人的标准,以建设国有产权为主。力争到2020年底,通过改造和新建,实现城区菜市场国有产权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通过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城区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城区菜市场各项管理规范,加强城区菜市场的长效监督管理。各区、开发区要根据菜市场职责调整情况,明确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逐步探索并完善与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改造方式


各区、开发区按照“改造达标一批、优化完善一批、示范创建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原则,确定改造升级工作计划,确保通过2年时间实现城区菜市场全面达标,促进菜市场面貌彻底改观。


(一)改造达标。通过完善硬件、健全配套、提升软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补齐短板,全面实现改造升级对标达标,使城区菜市场成为市民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优化完善。加快城区存量大棚结构菜市场淘汰,短期内无法淘汰的,须按照示范性菜市场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对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设、不符合市场规划布局要求、且无法通过改造升级达到要求的骑路菜市场,由属地政府通过拆除重建或异地搬迁等方式进行优化完善。


(三)示范创建。在完成菜市场示范性改造的基础上,各区、开发区进一步提高软硬件建设标准,创建一批高标准示范性菜市场。优化管理模式,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品牌企业,提升信息化和追溯系统,促进菜市场管理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


(四)规划新建。按照城区菜市场布局专项规划,以及服务半径和服务居民的标准,规划新建示范性菜市场。鼓励经营方式多样化,在中心城区土地条件暂不具备新建示范性菜市场的情况下,可考虑利用社区、街道闲置用房引进品牌化、连锁化公司,发展“互联网+”消费新业态,建设以自动售菜机、网订店取等形式的“社区微菜市场”,满足市民基本消费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设计标准。在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定位,提高城区菜市场设计、建设和管理标准,出台合肥市城区示范性菜市场设置与管理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下发。


(二)规范招标施工。由各区、开发区对本辖区菜市场改造升级统一组织招投标。在菜市场改造建设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市里制定的标准,按照改造设计方案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严格验收审计。改造或新建菜市场项目竣工后,由各区、开发区组织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标准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集中进行示范性菜市场评定。菜市场产权人(或菜市场投资建设单位)在菜市场验收合格后,须编制上报详细决算报告,并经具有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审计。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合肥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城区菜市场改造和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和职责另行发文。各区、开发区要比照市里成立相应组织架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菜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二)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市区联动、部门配合、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开发区对本辖区菜市场的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区、开发区负责制定本辖区菜市场改造升级工作2年行动计划,并对本辖区需要改造提升的存量菜市场逐一制定改造方案。


(三)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菜市场产权人(或菜市场投资建设单位)和经营者要根据属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主动配合做好菜市场的改造升级、关闭拆除等工作,履行市场开办者日常管理等职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核评估。实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开发区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实行月度通报、年底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适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和评议,强力推进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区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改造或新建为示范性菜市场,经验收合格的,市财政、区财政和菜市场产权人(或菜市场投资建设单位)按4:4:2的比例承担改造或建设资金,市财政按规定标准给予菜市场产权人(或菜市场投资建设单位)一次性资金奖补。按年度开展评比考核,对年度考核名次靠前的示范性菜市场,由领导小组予以通报鼓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以上奖补具体标准,由市工商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三)落实扶持政策。按照菜市场公益性、民生性基础设施定位,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将城区菜市场作为社区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城区新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条件中,有关条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产权可登记在区、开发区国资公司名下,列入国资考核体系。对政府投资、公益性质的新建城区菜市场用地,按项目立项和规划许可,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城区菜市场提档升级中涉及的土地、规划、消防等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改造或新建的城区菜市场投入使用后,未经市、区两级政府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四)创新管理机制。新建城区菜市场,原则上以国有产权为主导。存量国有城区菜市场,在改造升级时产权保持不变。存量集体、私营和个体兴办的菜市场,鼓励通过回购、回租、入股等方式,加速实现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不断提升城区菜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区可以成立专业化的国有菜市场管理公司,将国有菜市场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划归该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和运营;可以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引进品牌化、集团化、规模化的专业菜市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可以多种模式并举,引进超市化供应链管理,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生鲜为主、质量保障、追溯完备、诚信服务、自主经营、价格亲民、品牌化超市化管理的新型菜市场。结合城区活禽市场整治,大力发展基地生产加工、中心物流配送、网点营销经营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实现菜市场禽类供应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包装化、冷链化。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发区把菜市场与社区服务、邻里中心等有效整合,提升综合服务效益。完善法治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菜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营造良好氛围。菜市场是“小市场、大民生”,推进菜市场改造提升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性民生工程。各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菜市场改造建设过程中,各区、开发区要科学制定临时性过渡方案,在保障市民消费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市场经营户的损失,切实提升全社会对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


各县(市)及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鼓励有条件的菜市场开展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6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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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合肥市, 政府文件,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