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2018〕1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1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省市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合肥高新区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简便、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市场监管体制下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探索有效可行、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有效弥补开发区知识产权力量不足,着力解决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效能不高等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知识产权执法监管职能。整合市文广新局行使的高新区范围的版权(著作权)行政处罚职能、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行使的高新区范围内专利行政处罚职能,委托交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市工商局行使的商标行政处罚职能已经委托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其他管理服务职能仍由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行使或者其委托的高新区相关部门承担。
(二)明确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高新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承担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核增高新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事业编制5名。
(三)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形式。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以委托执法方式将涉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权保护及行政处罚权交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具体工作由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中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等部门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执法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群众公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和七天双公示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立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副市长任组长,高新区管委会、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中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合肥高新区法院、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市政府法制办、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执法。在试点工作中,市相关部门要采取蹲点帮扶、协助办案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
(三)严肃纪律,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职责调整等相关工作,要按照试点任务分工认真履职,积极完成。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作风拖沓,影响试点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把握改革方向,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时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副市长
副 组 长: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市政府联系科技工作副秘书长
市编办主任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市科技局局长
市文广新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市场监管工作副主任
市中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合肥高新区法院院长
合肥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市场监管工作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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