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秘〔2018〕44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8〕44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3月21日
合肥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常态化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建立服务实体经济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常态化,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完善一套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联动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强化由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机构,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专司相关工作,形成省、市、县联动机制,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
建立完善分办交办机制。按照“属地化解、逐级上交,统一交办、分头落实”原则,条块结合、分办交办处置企业反映的问题。
建立完善协调调度机制。每月定期报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开展情况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企业问题清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素对接项目清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素需求清单》等工作标准化表格,市、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协调调度,推进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完善挂牌督办机制。市、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对重大、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统筹解决。
建立完善督查评估机制。市“四送一服”办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抽样核查、数据分析、电话调查等方式,评价市各牵头单位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落实情况、市有关单位支持配合情况。
二、建立一个问题收集平台
优化市政府网站“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在线平台“诉求与反馈”栏目,重点强化问题收集功能。增加企业名称、属地、问题与建议、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实现企业反映问题统计功能“一键导出”。探索建立健全问题限时反馈、限期督办、定期提醒等制度,把“诉求与反馈”栏目建设成帮助全市企业排忧解难的关键枢纽。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实际通过微信、APP等畅通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统一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省、市领导小组分办、转办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合规及时处理。
三、组建一个服务企业的团队
由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市发改、经信、科技、人社、国土、财税、金融等部门选出业务骨干,并从高校院所选出专业领域专家教授,组成一个服务企业的团队。市各牵头部门根据包保企业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会同市“四送一服”办从团队中选择匹配人员,每季度共同赴联系县(市)区、开发区开展针对性宣讲服务,提升宣讲专业性和服务精准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安排与企业联系紧密部门,每个部门分别选择2-3名同志,编成若干服务企业的小分队,按照每个月至少一次的频率,进企入园,举办专场政策宣传和对接服务。
四、有针对性地出台一批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
根据“四送一服”活动开展过程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批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推进政策落地。同时,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对症下药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企业突出问题。
五、一企一策帮扶重点企业
市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联系包保机制,每个季度至少深入对口联系县(市)区、开发区和挂牌联系的重点企业调研对接一次,直接倾听企业的真实感受和心声,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服务。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常态化推进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比较的评价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四送一服”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赋予市各牵头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考核评分权限,市各牵头部门在每季度赴联系县(市)区、开发区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问题处理情况和要素对接活动成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同步进行量化打分。
七、确定一批常态化活动主题
“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期间,将全市同步开展的、与解决实体经济问题密切相关行动打造成“四送一服”活动主题,不断掀起活动高潮。2018年,由市有关部门牵头,有序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政务失信治理、降低企业成本等专项行动。
八、持续解决一批问题
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电话、APP、微信等各类灵活有效渠道,持续不断收集处理辖区内企业问题,帮助企业培育一批创新项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要素问题。问题收集数量与辖内企业数量比,以及收集问题办结率等都将作为考核办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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