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办发〔2017〕5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修补中融入文化元素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修补中融入文化元素的实施意见》
长府办发〔2017〕5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修补中融入文化元素的实施意见
长府办发〔2017〕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的部署,提升城市文化底蕴和文化标识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城市修补中融入文化元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动城市文化融入城市建设为目标,以创新城市建设模式为动力,大力推进城市文化与城市修补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老城区文化品质,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人民原则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需求。
(二)坚持内外兼修原则
重视对建筑、街区、广场等外部环境修补以及文化活力等城市文化内在品质的提升,做到外在形象与内在素质的统一。
(三)坚持突出特色原则
保护城市历史文脉,挖掘文化禀赋,塑造城市生态文化、产业文化和人文文化,凸显城市文化特色。
(四)坚持创新驱动原则
创新城市修补工作模式,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优化文化发展外部环境,以文化元素激发城市发展的内生活力,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总体目标
依托城市修补工程,实现“文化网络构建—文化地标打造—文化风貌提升”的文化融入城市修补“三部曲”发展战略。借助城市修补契机,突出冰雪、森林等自然文化,引领城市绿色发展;培育汽车、客车、电影等产业文化,塑造城市文化风貌;挖掘关东、雕塑、警示等城市特色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四、城市修补重点工程
(一)城市文化基础网络构建类工程
主要包含基础文化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公共交通设施改造2项重点工程。从解决民生问题角度出发,依托城市修补工作,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老城区基础设施品质,夯实基础,完善网络,补齐短板,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的文化服务内涵。
1.城市文化设施改造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
实施市、区、街道、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改造与建设,重点包括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站等。
(2)工作重点
加快建设长春国际汽车博览馆、大马路历史博物馆、中东铁路博物馆等,凸显不同时期长春历史文化和工业文明。
加快建设长春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创意推介展示中心,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现代文明。
加快建设长春工业遗产艺术中心和城市公共艺术展示中心,促进公共艺术在全城发展。
加快建设长春演艺中心和长春市评剧院,传承地方文化,提升市民文化生活品质。
加快各城区、开发区文化馆和图书馆的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的网络构建,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设计方面,通过建筑材质与建筑色彩着重突出地域特色;外部环境设计以及内部公共空间设计方面,通过展板、雕塑、展台等形式,展示汽车、电影、轨道客车、冰雪、关东等地方特色文化。
2.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推动落实轻轨3、4号线,54、55路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设施改造工程。
(2)工作重点
文化元素融入轻轨3、4号线。利用车站内部的公共空间,融入长春特色文化元素或城市公共艺术,打造展示城市文化的窗口和风景线。
文化元素融入54、55路有轨电车。利用车厢内装和车体外观融入长春电影文化元素以及公共艺术,打造电影文化和公共艺术的流动展示平台;利用沿线公共空间,建设林荫大道,将多种艺术形式融入本地文化建设,结合沿线的历史、文化、商业氛围打造城市电影及公共艺术的风景线。
文化元素融入常规公交。利用车厢内部座椅、扶手以及内饰空间,采用特色文化元素符号进行特色造型的细节设计,体现城市文化细节;利用车厢内多媒体视频宣传城市文化与公益广告,提升文化知名度与市民文化素质。
(二)城市文化核心区建设类工程
主要包含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业遗产改造、生态环境改造3项重点工程。从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角度出发,通过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保留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加强城市地标、标志性场所和典型空间建设,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核心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提升城市文化形象。
3.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推动落实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6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宽城子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长影电影制片厂历史文化街区、长春柴油机厂生活区历史文化街区4个市级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东北师大吉大南岭历史风貌区、长春拖拉机厂历史风貌区2个历史风貌区的改造工程。
(2)工作重点
建筑改造。对不符合整体保护要求、有违景观风貌的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恢复历史建筑原貌,突出建筑本身的时代特征。
文化标识改造。结合地面标识、街区围墙、街道家具、公益广告、街区雕塑等,设计“地面、墙面、设施、空中”视觉景观标识系统,体现不同历史文化街区的独特文化品牌。
文化场所改造。深度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人文故事和历史空间,将人文故事与历史空间进行对位化的景观设计,打造独特的人文景观节点;打造具有公共性质的文化场所,强化文化符号,推动工程设计和工程改造。
文化线路设计。围绕街区内具有纪念意义和人文气息的景观节点,构建文化旅游参观路线。
文化商业培育。鼓励民间力量积极发展餐饮、酒吧、茶室、文创商店、书店、艺术室等文化商业,丰富历史街区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播功能,营造文化氛围,提升城市活力。
4.工业遗产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推动落实拖拉机厂、机车厂、热电厂等包括厂房及整体内部环境在内的工业遗产改造工程。
(2)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塑造典型工业风貌。重点围绕园区内部街路肌理、生态绿化空间、建(构)筑物以及公共开敞空间,进行风貌综合整治。
强化保护,深度挖掘文化空间载体。重点挖掘厂区内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工业文化设施,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展示,丰富其人文内涵。
合理利用,植入新功能新业态。适度改建,赋予工业建筑新功能,合理融入新业态,打造城市工业文化艺术园区。重点改建成博物馆、展览馆、艺术馆等文化场馆,游泳馆、室内足球场、羽毛球馆等体育设施,以及特色咖啡厅、书店等文化服务设施。
5.城市生态环境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推动落实伊通河、南溪湿地、北湖公园、南湖公园、汽车公园、林园公园、友谊公园、儿童公园、御花园、长春公园、胜利公园、劳动公园等公园水系绿地改造工程。
(2)工作重点
融入文化元素。将文化元素融入自然生态环境,强调精细化、故事化、情景化人文景观设计,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城市绿化空间。
建设文化设施。沿水系的慢行系统设置文化雕塑、茶室、石碑、休憩广场和文化场馆等,增设水面游船、文化表演等项目,将滨水绿地空间打造成为城市的文化景观带。
(三)城市特色文化风貌提升类工程
主要包含拆违与夹馅棚户区改造、街道立面改造、夜景亮化改造、冬季景观改造、景观节点改造和公共空间雕塑建设6项重点工程。从风貌塑造与风貌提升角度出发,通过景观设计和工程实施,全面提高城市市容市貌,实现城市整洁有序,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品质和文化内涵,塑造具有地域文化气息的独特城市景观风貌。
6.拆违与夹馅棚户区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推动落实全市夹馅棚户区(含D级危房)改造工程。以重点地块改造项目为示范,引领全市修补工作。
(2)工作重点
融入文化元素。通过雕塑、文化展窗、园林园艺、公益宣传等形式植入文化元素,借小微空间改造实现“小空间大文化”的功能转换,打造城市人文美观“无死角”,增强城市文化内涵。
合理确定改造方案。针对不同地块条件及各种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改造后的新功能,鼓励利用城市小微空间,将其改造成为小型市民广场、绿地和社区服务设施等。
7.城市街道立面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推动落实新民大街、大马路等历史街路,重庆路、桂林路、西安大路等商业街路,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区域,体育场、会展中心、市政府、金融中心、科技园区等区域街道立面改造工程。
(2)工作重点
整体规划。以“一街一景、文化装扮”为原则,整体规划设计,以《长春市旧城改造街道设计导则》为指引,开展不同类型的街道立面设计,有针对性地实施改造。突出塑造城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街道立面的文化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分类设计。历史街区内部街路的改造设计要突出表现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元素;特色商业街区域的沿街立面要强调趣味性、亲近性,能够让人驻足其中;火车站、体育场等需要加快人流疏散的区域,沿街立面要简明、直观,能够让人迅速辨明方向;市政府、金融中心等区域的沿街立面要大气、壮观,展示城市的现代化和改革发展的成果。
强化管理。完善城市市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历史文化建筑(构筑)物的保护与管理,加强对街道牌匾广告的管理,牌匾广告不得损害、遮挡原有建筑立面景观。
8.城市夜景亮化工程
(1)工程内容
重点推动落实人民大街、新民大街、吉林大路、解放大路、景阳大路、南湖大路、西安大路等主要街路,广场、公园、商圈、历史街区等重点区域,交通枢纽、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等空间载体的夜景亮化工程。
(2)工作重点
统筹规划,突出文化。明确城市不同区域灯光和夜景的搭配协调,逐步推进全市夜景亮化,着重凸显文化元素,将城市的冰雪、雕塑、关东等文化符号通过特殊的造型和灯光变换展示出来,增强城市夜晚活力和现代化气息,打造特色文化夜景。
因地制宜,协调搭配。展现城市的夜间风貌,做到颜色与亮度的和谐搭配,避免光污染。商务商业区光线宜较亮、色彩较丰富,凸显城市的繁华和活力;历史街区光线宜采用黄色,增加历史和文化的沉淀感;居民区光线宜较暗,不影响市民的正常休息,减少光污染;公园绿地光线应明暗结合,营造夜晚公园安全静谧的氛围。
9.城市冬季景观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重点推动落实“两廊、九区”的冬季城市景观体系。其中,“两廊”指城市南北功能带冬季景观廊道、城市东西功能带冬季景观廊道;“九区”指老城区、南部新城、串湖水系、国际汽车城、城市东南门户、北湖、净月潭森林公园、莲花山和空港新城。实现“1条河、100条街路、13处冬季景观风貌节点、15个公园”等重点空间的打造。
(2)工作重点
营造全城冰雪文化。结合重要节点项目建设,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冰雪景观,造型和主题要与长春本地文化元素相融合,体现汽车、电影、轨道客车、关东文化等元素和内涵,彰显冰雪文化。
冰雕雪雕相结合。重点突出雪雕、兼顾冰雕,强调多元化艺术形式和文化融入。在城市主要的出入口、主要街路、交通节点、重要商圈以及人流密集场所营造浓郁的冰雪文化氛围。
10.景观节点改造工程
(1)工程内容
重点推动落实全市交通枢纽、城市门户等重要景观节点改造工程。
(2)工作重点
选定节点,制定特定文化元素设计方案。选取城市重要节点,结合区域文化特征与周边文化氛围,根据文化与空间对位发展的建设原则,提出设计方案,打造“一景一文化”的特色风貌。
采用多元艺术形式。利用大型雕塑、园林园艺设计、周边建筑外观设计以及文化活动的举办等多种方式,突出城市特色文化。
11.公共空间雕塑建设工程
(1)工程内容
围绕全市重要的广场、街路、公园、商圈、居住区等区域,布设特定主题或体现实景生活、现代艺术的雕塑作品。
(2)工作重点
统筹规划、全城布局。推动落实《长春市雕塑专项规划》,深入研究雕塑文化与汽车、冰雪、电影和警示性文化的融合,实现每种文化通过雕塑艺术与城市空间的融合发展。统筹设计主题文化雕塑作品,提升长春雕塑城整体形象。
继续推进“三走向、一融入”工程。在广场、街路和社区设置一批市民喜闻乐见的雕塑,打造一批雕塑社区、雕塑街路和雕塑广场。
在老城区中植入雕塑文化。结合城市修补工程,在城市的重要节点和环境较好的区域布置75座左右的雕塑,提升旧城改造的文化品质。
在伊通河综合治理中融入雕塑文化。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在南溪湿地公园中选取适当位置建设大型雕塑作品。依托国际雕塑大会等形式,在伊通河流域中段布置中外雕塑作品80余件,建设成带状的雕塑公园。在其他流域中,把雕塑文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景观结合进行规划和建设。
五、实施保障
(一)旧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坚持全市统筹,由城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城市修补中融入文化元素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时间计划,指导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设计方案评审把关机制
列入城市修补计划中的工程,各实施单位要将文化元素的融入作为重要的设计内容,提出修补方案,由市规划局组织城乡规划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评审把关。
(三)创新工程联动管理制度
强化管理,实行城市修补工程和文化建设工程联动管理的创新管理制度,确保文化元素融入城市修补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维护全阶段,对全阶段进行实时监管,保证城市修补与文化建设双重目标的同步实现。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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