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发〔2018〕9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纳税百强单位名单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1:06:0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纳税百强单位名单的通报》



沈政发〔2018〕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7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以转型创新为根本动力,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特别是一批重点税源单位面对复杂困难的经济形势,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纳税,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营造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风尚,市政府决定对“沈阳市2017年度纳税百强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百强单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壮大税源,继续当好转型发展、依法纳税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行业要以纳税百强单位为榜样,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将企业做大做强做精,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项目为王”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做好简政放权和政策扶持,为企业和项目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养分,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沈阳市2017年度纳税百强单位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37411.html

本文关键词: 沈阳市,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