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7〕103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10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1日
沈阳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和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为总纲,适应沈阳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的需求,针对房地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文化体育产业、科技和信息服务业、健康养老产业、家庭服务业、教育培训产业等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晰改革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优化供给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到2020年,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2%以上;服务业供给结构与消费结构升级相适应,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与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成本明显降低。全力打造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旅游会展3个服务业千亿级产业链(群)。
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有效和高端服务供给,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与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功能相匹配、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体系。
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品质化发展。加紧补齐重点消费领域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供给短板,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消费服务需求,提高全市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信心,提升社会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重点任务
(一)理性发展房地产业。
1.问题。开发企业规模小、经营范围单一、部分开发项目品质不高,适销不对路,商业地产库存较高,闲置资源浪费较大。
2.思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健全长、短期结合的发展机制,不断优化供给体系,合理引导投资,稳定市场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动态平衡。
3.具体举措。
一是鼓励开发企业兼并重组,实现资源结构优化组合。本着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开发企业通过收购在建项目等方式开展兼并重组工作,逐步淘汰落后企业、取缔“僵尸企业”。在实现企业资源结构优化组合的同时,盘活存量土地和“半截子”工程,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二是加强宏观统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统筹,确保土地出让、投资建设、市场运行围绕推进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来进行。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全市土地统一供给体制。加强对开发企业、建筑企业、销售机构、中介机构的管理,保证市场运行的正常有序。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做到工业用地应保尽保,住宅用地按需出让,商业用地严加控制。重点保障浑河两岸用地,兼顾其他区域用地。选择人口密集、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出让规模适宜的住房租赁用地。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完善小区功能。
三是适度把握投资规模,实现开发建设可持续发展。按照“提高投资有效性”的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引导企业积极投资、居民理性消费。适当控制商品房库存量较大区域投资,尤其是严格控制商业用房库存量较大片区的商业用房开发,避免库存体量进一步扩大。加大全市规划布局范围产业区、商业区、生活区的房地产开发力度,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2017年,投资额同比增长15%,达到816.12亿元;到2020年,投资额稳定在1000亿元左右。
四是合理控制施工规模,确保房地产库存基本合理。为保证市场有效供应,充分利用自贸区在沈阳落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叠加引擎效应,适度扩大与此相关的房地产项目规模。尤其要着力推进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消除居民的恐慌心理,防止房价涨幅过大。在扩大住宅建设规模的同时,放缓商业地产的开发步伐,消化商业库存的体量,缩短商业库存的去化周期。
五是努力改善房屋品质,向市场提供有效供给。着眼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改进商品房供给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适销对路。适应房屋更新换代、二胎政策出台等新情况,引导开发企业改进住房的户型、面积和结构。支持“节能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和全装修建筑。要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大力发展养老、旅游、教育等特色地产。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规划国土局、建委、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
(二)改革创新金融服务业。
1.问题。金融服务业结构相对单一,证券、保险、租赁等非银行业发育不足。金融机构规模较小、综合竞争能力不强。区域性金融市场尚处于发展培育阶段,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集团化发展水平处于起步阶段,亟需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2.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通过抓龙头、补短板、建集群、铸链条,推动金融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千亿金融服务业产业链。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新设立、引进各类金融法人和区域总部机构60家,融资租赁机构总量达到40家以上。突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发展产业金融和科技金融为重点,探索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模式,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3.具体举措。
一是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全产业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支持优势企业或产业联盟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申报工作。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整合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集团发起设立财务公司。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金融街等金融集聚区为主体,吸引银行、证券、保险、金融中介、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小贷担保等各类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集聚,发挥专业力量,满足不同层级的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产业金融市场体系。把握国家对东北地区符合上市条件企业优先审核、优先发行的政策契机,按照培育一批、备案一批、申报一批的上市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2017年度,重点推进10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企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企业债券融资,并给予发债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依据政策给予发债企业发债额1‰一次性补助。设立基于商业信用的沈阳票据资产交易中心,开业当年计划实现交易规模2亿元以上。创新发展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鼓励中小微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三是加强产融结合,强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产业资本、民营资本与金融资本跨界融合,为辽宁振兴银行、融盛财险筹建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提升传统金融机构的产业服务能力,推进综合化经营。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强化精准服务,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争取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运用贷款保证保险、流动性债权基金、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工具,加大对沈阳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深化和拓展科技金融试点,支持金融商贸开发区、铁西区、浑南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网点,支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设沈阳基金小镇,实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作模式,重点依托打造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的优势,围绕创新创业和我市优势产业,实现资本对接产业、资本服务创业、资本推动创新。推动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及市场投资者搭建快捷互动通道,破解融资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以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为主体,构建满足企业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和重建期融资需求的股权投资体系,发展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社会各类资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加快促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培育壮大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并购基金。
四是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开展产业金融服务创新。争取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服务中德产业园、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等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利用境外人民币市场资源,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境外发债、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业务,畅通企业境外融资渠道,降低企业对外贸易汇兑成本,提高企业跨境贸易便利性。以金融集聚区为主体,加强与北京、厦门、南京等地区的金融合作,推进金融机构跨地域合作,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依托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中兴金融研究院等,开展中兴通讯金融科技项目创新试点,2017年启动金融云项目的实际商用。大力推进浑南区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五是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优化产业金融服务环境。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14号),以直接服务企业为中心,探索建立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工作体系。推动沈阳金融法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重点关注国有骨干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兑付风险,防范企业债务风险传导到金融行业。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在监管机构指导下共同化解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等风险。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为主体,深化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为产业金融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财政局、国资委、各区县(市)政府)
(三)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业。
1.问题。道路运输信息化、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村地区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相对较弱,“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突出。邮政快递发展基础弱、资源集聚度不高,中高端及末端、跨境服务供给明显不足,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任务艰巨。
2.思路。创新运输管理和服务手段,运用“互联网+物流”模式推动“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打造千亿现代物流业产业链。到2020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实现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0家以上。全力打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推进沈阳港集团重组,加快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创新“三网融合”服务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共用,提供时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保障。推进邮政和快递服务向多元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3.具体举措。
一是高起点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城市。以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沈阳港建设。充分利用“辽满欧”国际集装箱班列,推动沈阳铁路综合货场及沈阳国际物流港海关监管场站规划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通道网络。以哈沪高铁为纽带,对接大连、青岛、上海、宁波、泉州、莆田、深圳等出海口,深度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通道网络。积极开通更多飞往东盟、中亚和欧洲等地区的国际航班,构筑水、陆、空立体物流通关体系。
二是全方位完善现代化物流体系。培育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提升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动和引导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沈阳金正物流有限公司、沈阳传化陆港物流有限公司、辽宁门到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无车承运试点,建立无车承运业务相关操作规范,科学设计业务流程和开展物流资源组织调度,集约整合车辆、站场、货源等物流资源。依托农村客运班线,纵向串联市、县、乡(镇)三级路网资源,建设三网融合服务体系。积极申请部、省交通运输站场建设补贴资金,推进沈阳国际物流港示范园区、沈阳铁路综合货场、深国际沈阳现代综合物流园、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等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整合构建‘区域分拨中心—专业配送中心—零售终端’三级配送网络,形成城际配送、城市配送、农村配送有效衔接。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城市配送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7〕1号),构建高效、绿色、便捷的城市配送体系。
三是大力度促进邮政快递特色化发展。积极主动为电商企业提供仓储物流解决方案,健全完善仓、配一体化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开拓快运、冷链等服务,推动服务品类向生鲜、医药等高端商品扩展。推进快递业与加工制造企业协同合作,为其产品销售和内部流程服务。鼓励企业深耕农村市场,深入原产地、贴近消费者,形成特色农副产品的垂直服务渠道和区域服务网络,发挥“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渠道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外经贸局、服务业委、各区县(市)政府)
(四)创新发展科技信息产业。
1.问题。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能力不强,集聚效应不明显,关键性高端复合人才缺乏。
2.思路。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加快推进协同创新,加大集聚建设力度,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软件、技术转移等关键领域,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效益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到2020年,培育1家年收入超过百亿元的软件企业,建设3-5家区域性、15家市属检验检测和工程试验公共服务平台。
3.具体举措。
一是积极强化政策引导。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17号),积极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以“后补助”方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服务。
二是加快打造科技服务平台。依托德国SAP项目建设,打造全球供应链采购交易平台、东北-全球供应链交易综合服务基地和SAP产业互联网创新基地,构建东北地区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生态体系。搭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推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数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优东北科技大市场。
三是大力发展工业软件以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面向工业装备、智能终端、数字医疗等领域,发展嵌入式软件系统。依托东软集团、中科院自动化所、中科院计算所、易迅科技、东大自动化等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打造沈阳工业软件完整的研发体系。重点建设以装备制造设计、汽车设计、航空设计等为主的工业设计体系,大力推进“中国装备制造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重点发展工业大数据、工业控制安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企业资源规划、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软件。围绕装备、石化、冶金、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支持中科院沈阳计算所、自动化所、东大自动化、中科博微等公司发展工业控制系统,重点开展先进过程制造和制造执行系统(ME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计算机柔性制造(FMS)等的研发应用。积极推动东软集团、东大自动化开展工业流程、过程控制、物料管理等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是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加快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进程。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检验检测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品牌建设,支持技术能力强的品牌检验检测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争创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和方法。
五是加强科技服务业聚集区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和科技服务机构向国家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科技园区等区域聚集。推动高新区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建设,打造良好的研发、孵化、创业和服务环境,建设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六是培养科技服务高端人才。面向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快培养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综合性紧缺人才,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在科技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多渠道、高层次引进业务拓展能力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大数据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
(五)培育壮大会展旅游业。
1.问题。会展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不高,展、会、节、演互联互动不足。旅游产品不足,市场主体偏小偏弱;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仍是短板。
2.思路。大力推进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市场化发展,力争每年引进1-2个国际性、国家级经贸展会落户沈阳,培育可连续承办区域性品牌展会企业超过15家,会展交易额年均增长10%以上,协调促进展、会、节、演、赛、游互联互动、融合发展,打造千亿会展旅游产业链。建设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市场化改革,发展工业、乡村、清文化等主题旅游。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东北区域会展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国际旅游城市,到2020年,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
3.具体举措。
一是打造地区品牌展览和会议。突出展览主题——现代制造和品质消费。围绕现代制造主题,培育打造沈阳制博会、汽博会、建博会、医博会、航空展、五金展等展览品牌,强调“融合”、“智能”的产业发展特征,促进产业发展。围绕品质消费主题,培育打造农博会、食博会、婚博会、文博会以及珠宝展、老年用品展、旅博会、国际名品展、名优土特产品展、金融产品展等展览品牌,形成在国内乃至东北亚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消费类展会。逐步做大做强会议业,积极争办全国性、国际性高端专业会议,提升沈阳会展业内涵。加强与国内外会展组织和企业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和输出,提升沈阳会展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壮大沈阳会展规模。
二是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大力抓好4A级景区创建,建设东部“黄金旅游带”。加快建设沈北、浑南、铁西、苏家屯等4个旅游产业集聚区,打造老北市民俗旅游、盛京皇城旅游等10个旅游产业集群。推进盛京皇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促进棋盘山风景区景观质量整体升级。加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力度,坚持和完善旅游景区评定和退出机制,促进景区监管和退出机制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稳妥推进不同资源属性、不同管理层级的国有旅游景区市场化改革,促进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支持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合作团队,提升景区市场化运营水平。
三是开发新型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互联网”、“旅行社+景区”等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有条件的酒店企业开发度假公寓、乡村客栈、特色民宿等旅游产品。树立“大旅游”发展观,促进“旅游+”与“+旅游”相向而行,推动旅游业向更广阔领域和更深层空间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大力发展工业旅游和旅游制造业,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休闲旅游。通过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打造推出一批复合型乡村旅游产品”。启动盛京古城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推进北市场特色街区、全健乐园、七星海世界、仟睿达二期、爱琴海山庄等项目扩展建设,争取熊猫馆、铭都温泉、红豆杉酒店等项目开业运营,加快温泉海乐园、格轩马术度假村等项目建设进度。
四是完善会展旅游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沈阳经济区旅游服务中心(总站),鼓励各区、县(市)建设旅游服务中心(站点)或集散服务点,加快推进旅游景区停车场、厕所、标识、道路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成绿色、便捷、高效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构建完善会展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会展旅游产业数据平台。加紧完善大型展馆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路网体系及公交线路布局,提高承接举办国际性大型展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旅游委、交通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转型升级商贸流通业。
1.问题。商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不足,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发展竞争力有待大幅提升。市场外向度和组织化程度不高,本土跨区域经营的大型实体商贸企业(集团)较少,流通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商贸项目引进多、输出少。统筹城乡的市场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环境以及供需结构错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2.思路。以发展现代流通为导向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城乡统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行业创新,加快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调整供给结构,挖掘需求潜力,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结构全面升级。到2020年,全市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年营业收入“百亿元市场”和“千亿级商圈”分别达到5个以上和1个以上,建成东北区域商贸流通中心。
3.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体系建设,加强治理统筹。建立统筹协调的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全市消费品市场、大中型零售店、便利店等商服设施与社区生活功能区合理配套,保障民生服务;推进沈阳工业品流通内外贸市场一体化,鼓励企业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或海外贸易中心;培育整合建设大型跨区域综合性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融入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立规范诚信的行业体系:制定落实相关流通法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动健全行业标准。建立稳定运行的监测调控体系: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规范重要商品分类管理,完善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二是强化创新驱动,转换动力机制。深入推进落实国家“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流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在流通全领域应用,支持商业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引导大中街、太原街、奥体等都市商圈和吉祥、道义等区域级商圈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智慧商圈。推动流通由经营商品和服务向经营生活方式转变,以大型百货、商业综合体等为载体,培育体验化、社交化等以人为本的新型商业模式。开展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工作,培育沈阳五爱市场等一批年交易额百亿级“沈阳”品牌批发市场。推进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促进沈阳经济区、京沈合作区等市场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集聚和配置效率,促进形成以沈阳地区为核心、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支持流通与工业、农业、旅游、文化、娱乐等相关产业线上线下跨界融合,实现协同发展。
三是调整供给结构,促进供需衔接。以《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修编《沈阳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沈阳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商业布局结构,引导局部地区供应过剩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等大型零售设施有序退出或加快转型。协调促进供给结构与消费结构相适应,引导扩大与消费结构升级相适应的服务业重点领域投资,加大在教育、文化、健康、信息、旅游、社保以及新能源、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增强这些领域的消费供给和保障能力,改善城乡居民消费预期。积极推进以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主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便民菜店等建设,加快建设“君农哥”、“副食汇”、“农丰网”、“菜篮子”和“农博网”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完善适应城市社区生活的各类商服业态和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养老护幼、购物、餐饮、维修、废旧物回收等服务体系。
四是坚持开放发展,扩大服务贸易。以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为契机,提高沈阳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度,融入“一带一路”等国际市场。深化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消费金融。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引进小笨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浑南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于洪区永安新城电子商务产业园两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先导区和重点园区,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及其关联产业集聚,争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借助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政策优势,积极促进跨省市、跨国界的商务合作,在京沈、沈厦、辽苏及东北亚地区对接合作交流中拓展沈阳产品分销渠道,扩大贸易份额。
五是培育商业品牌,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商贸龙头企业:立足沈阳现有商贸流通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专业市场,引导开展产业链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打造商贸企业集团,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企业+市场+产业、总部直营连锁等发展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激发商贸流通中小企业活力:整合服务资源,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塑造地方特色品牌:围绕沈阳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特色和盛京皇城的文化特色,以老字号、老街区、老商圈等为载体,以历史文化、产业文化、品牌文化为脉络,打造地方商业品牌。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外经贸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农经委、供销社、各区县(市)政府)
(七)做精做优文化体育产业。
1.问题。大众文体生活消费市场供需不协调,群众多样化文化、体育需求难以满足。高品质文化艺术、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不够健全,满足群众需求的基础硬件条件不足。
2.思路。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多层次、高质量的文化供给能力。树立“大体育”理念,打造体育主题综合体和1-2个体育特色小镇,推进“体育+”休闲娱乐衍生服务,创造优质的体育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与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
3.具体举措。
一是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产业新兴业态。加强业态创新:推动传统书店、网吧向“网吧+书吧+餐饮”等新兴方向转型。加快影院数字化放映改造、升级,采用以3D、IMAX及4K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运用提升观影体验。促进传统文化:鼓励和支持沈阳故宫博物院等单位先行试点,研究开发“永福系列”、“八旗系列”等文创产品,承袭发展传统工艺。挖掘重塑“盛京好手艺”等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产品,逐步形成以传统雕刻、传统陶瓷制作、传统花灯制作、传统白酒酿制和传统食品、医药为主要内容的非遗产业格局。培育重点活动:打造“中国东北文化博览交易会”等3个文化会展活动、辽宁“蓝猫”等5个龙头动漫企业和1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艺术名家进社区”工程。培育沈阳马拉松赛、哥德杯(中国)世界青少年足球赛、首届国际市民冬运会等自主IP国际大型赛事。举办沈阳首届市民运动会,打造“百姓有动力、资源有合力、赛事有活力”的全民健身品牌。
二是扩大和引导文化体育消费。强化政府购买机制:加快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2号),履行政府购买主体义务,制定购买清单,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引导居民文体消费:组织开展“盛京古城”、“百万市民走进博物馆”、“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百万游客走进博物馆”等系列活动。促进全民健身生活化、社会化、大众化和专项化,以大型赛事拉动市场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增长。
三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体系。创新供给机制:大力推动国有文化院团与民营院团共同发展,加快沈阳奥体中心和市全民健身中心等场馆运营改革。提升供给能力:以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带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社区为节点的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施艺术惠民精品培训“三千万”工程,市图书馆图书借还物流网覆盖全市所有社区。依据“一河两岸”、“一主三副”总体规划,将“一河两岸”建设成为沈阳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供给平台:重点提升“新年音乐会”等重点活动的艺术质量,举办系列公益文化活动,落实辽宁省“百馆千站万村”培训计划。依托“体育+”,构建智慧体育服务平台,提升体育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开创“全民健身、e起运动”数字化新时代。制定沈阳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及表彰奖励办法。研究设立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四是建设改造一批文化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强体育产业设施建设,改造奥体中心、棋盘山水上训练基地等一批大型场馆项目,立足“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和“一河两岸”规划布局,打造奥体中心国家级体育产业休闲集聚区(MSD)、城市体育公园、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健身馆等“互联网+体育”现代服务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市)政府)
(八)积极推动健康养老产业。
1.问题。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和多元竞争机制尚未形成,不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利用率不高,养老机构床位供给不均衡。
2.思路。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重点,逐步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社会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和城市养老综合体,重点推进总投资146亿元的24个健康养老项目,社区养老机构覆盖率达到80%。鼓励发展连锁性度假式养老服务基地,建设分时度假式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候鸟式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3.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加快浑南新区等未来沈阳副城医疗网络布局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医疗机构发展模式:促进二级医疗机构向专科医院转型,鼓励现有二级医院向护理、康复、老年病等专业化医疗机构转型,强化人才培养。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层级,落实服务功能定位,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加快制定出台《沈阳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优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精神、康复等专业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引进。
二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放宽政策限制: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3号),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设置方面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支持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引进社会资本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养老产业集团投资、合作、运营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养老项目。
三是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以国家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发展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充分发挥5162万元国家试点补贴资金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力度,引导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能。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30个。
四是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办养老院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护理服务。加强机制改革: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逐年降低公办养老院的养老床位数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加快推进全市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院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促进养老院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加强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开展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五是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放宽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计委、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九)丰富发展家庭服务业。
1.问题。市场主体小、散、乱,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服务标准化不够,整体竞争力不强。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缺乏评价与监督体系。
2.思路。提升家庭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公益性信息平台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机构。
3.具体举措。
一是加快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做好家政服务业地方标准修订工作。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示范企业、协会、培训基地创建活动,逐步完善示范评价标准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家政服务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传统家政服务业经营模式向网络化、集中化、连锁化等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权益保障。加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劳动用工关系,将家政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研究制订公布家政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逐步提高工资水平。
三是建设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公益性信息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建设家政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从业人员追溯管理系统,形成便利、规范的家政服务体系。支持通讯、网络企业设立家政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为家庭和家政服务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四是打造良好消费环境。鼓励市、区两级成立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自治作用。推动等级评定工作,倡导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加大违规经营行为等曝光力度。鼓励通过购买商业保险、邀请第三方协调等形式化解洗染等行业服务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支持发展教育培训产业。
1.问题。人才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招工难与求职难并存;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优质教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社会化办学机构薄弱;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有待完善。
2.思路。以优质均等、覆盖城乡为发展方向,完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加强资源建设,创新驱动、激发活力、增量提质,不断增加优质教育公共产品的供给。积极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
3.具体举措。
一是优化高等院校教育结构。促进市属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加大对高层次、高素质技术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引导市属高等院校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产业转型发展的专业。推动职业院校围绕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建设一批与全市产业转型发展相契合的骨干专业,有效缓解人才就业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
二是扎实推进专业技能培训。广泛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大力推进企业技师培训。不断扩大服务类培训补贴项目,将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相关服务类专业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是推进社区教育实体建设。加快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教育办学实体建设进程,继续对具备办学场地独立条件的区、县社区学院建设和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加大街道(乡镇)层面实体办学的扶持力度,在政策和经费方面予以倾斜;继续扩大市级社区教育实验点规模,逐年递增市级社区教育实验点数量,3-5年使市级社区教育实验点达到100个,以满足市民就近学习的需求,不断完善沈阳终身学习实体网络建设。
四是推动管理模式改革。提升中等教育水平: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巩固新专业年度备案制度,推进高水平特色专业建设。改革中等教育管理模式:理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关系,推进属地化管理,提高区县(市)管理实效,完善管理体系。推进民办中职学校自主依法办学,引导学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增强管理效能。改革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模式:全面下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权限,承担政府普惠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委托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25所标准化中职学校和技工类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全市服务业发展宏观统筹管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对外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民间投资和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以培育有效竞争为目标导向,深化全市垄断性行业改革。建设与全国对接的统一开放市场。落实政府已出台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服务业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实行相同的水价、电价、煤气价。加大对服务业的税收、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工商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完善窗口审批机制和流程。促进窗口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案卷AB角一审一核责任制等制度,开设特别通道服务、延时办理服务、预约办理服务。实行容错受理,建立窗口预审核、预受理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调动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贯彻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国地税联手,持续深化“营改增”改革。以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激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发展中国“智造”、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为抓手,精准发力补短板、促创新。推行派单制,构建税收征管新模式。优化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税收管理,推进“互联网+税务”,降低企业制度成本。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国税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深化“双基三化四解决”工程,强化服务业常规调查和统计。坚持依法统计,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及服务业新兴经济的统计,努力实现应统尽统。加紧建设服务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市)政府)
(五)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和中德产业园等优势,推动发展服务贸易,大力促进服务业企业特别是研发设计等领域与国际对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邻国家和重点市场的合作,“请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逐步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服务业开放体系。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安排并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推进计划,全力抓好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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