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7〕100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10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5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视野,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特点,借鉴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验,顺应群众对公共文化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化的需求趋势,采取实质性措施,整合资源、调整结构、补齐短板、优化布局,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品质,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融合,吸收社会资本,激发市场活力;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推进相协调,确定重点领域,力争取得明显效果;坚持整体部署,积极构建文化艺术主流阵地,深入实施重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惠民工程,着力打造沈阳特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品牌,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统筹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各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工作目标。以“做亮窗口、做雅艺术、做出精品、做好服务”为载体,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优秀作品不断涌现。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高质量的公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供给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在更高起点和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平衡。
二、重点任务
(一)以健全公共文化设施为前提,为扩大文化供给、满足群众需求提供基础条件。
1.推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在全市现有6家公共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通过新建、改扩建,力争使全市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
2.推动县级以上艺术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在全市现有15家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通过新建、改扩建,力争使全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向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靠近。
3.优化博物馆结构。全市现有博物馆17家,其中国有博物馆11家,非国有博物馆6家。“十三五”期间,力争我市拥有1座较大规模、功能健全的博物馆,文物大县拥有1座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博物馆。积极建设历史文化、工业遗产、自然生态、社区等专题博物馆。落实有关政策,组建行业协会,促进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发展。推进数字化博物馆、掌上博物馆建设。深化博物馆内部机制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力争每年举办各类展览100个。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非国有博物馆,努力打造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全市博物馆新格局。
4.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力争到2018年,全市7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300㎡以上。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每年支持50个村文化室建设,力争到2019年实现全市1262个村每村都有文化室的目标。对基层文化设施资源进行整合,力争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5.完善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服务体系。落实“书香辽宁”建设工作,完善城乡阅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完成1329个农家书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使用效能,拓展服务功能。
6.完善农村电影服务体系。建设乡镇数字电影室内放映场所,改善农村观影条件。到2018年,全市室内放映场所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实现室内放映场所全覆盖。
7.提升公共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广电产业资源整合,推进市、县、乡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实现全省“一张网”。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增加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供给。
1.加强优秀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树立精品意识,完善引导激励机制。打造一批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鲜明辽沈地域特色、具有市场潜力的艺术作品。2017年,参加中国第八届京剧艺术节、辽宁省第十届艺术节,参与中国保利院线及北京北演院线演出。到“十三五”末期,推出话剧《雨夜》《生命密码》,京剧《青天道》《春江花月夜》,评剧《孝庄长歌》《宝玉和黛玉》等10台以上原创精品剧(节)目,保障优质足量的文化供给。
2.打造更多供给平台。精心打造覆盖全市、辐射城乡的我市艺术活动品牌。重点抓好盛京大剧院中外高端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新年音乐会”“新春传统优秀戏曲周”“假日打开艺术之门”等品牌演出季品质。扩大“盛京红磨坊”“天幻系列杂技”“沈阳交响乐”三大惠民基地常态演出的影响。尽快启用沈阳艺术大厦剧场,将其打造成为儿童剧主题剧场。建设杂技剧场,继续创排“天幻”系列杂技剧。办好沈阳艺术学校,充分发挥艺术名家传承、帮教、领带作用,在培训艺术新生力量方面多做贡献。举办社区文化艺术节、群众文化节、全民读书节、百姓大舞台、非遗进社区等全市性系列公益文化活动,落实辽宁省“百馆千站万村”培训计划,使群众普遍受益。
3.创新产品供给机制。深化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大力推进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创新。办好沈阳交响乐团,推动国有院团与民营院团共同发展。鼓励艺术院团面向市场和群众需求,提供菜单式演出服务。深入开展送戏“到乡村、到社区、到厂矿、到军营、到学校”活动,方便群众观看。建立“结对子、种文艺”机制,整合我市戏曲、戏剧演出资源与社区、校园戏曲演出等社会资源,使优秀艺术名家、精品剧目贴近寻常百姓。支持老艺术家回归,建立艺术家工作室、艺术馆,开展知识讲座与技艺传授工作,深入社区开展表演艺术“教、学、帮、带”活动。
4.拓宽文化产品供给方式。改变文化服务传统方式,大力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传习所等流动文化服务,将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服务中,弥补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不足。
5.实施“名家精品”演遍城乡工程。持续开展“艺术名家进社区”“传统戏曲进校园”“经典艺术走基层”等活动。鼓励京剧和评剧“韩花筱”流派传承新老艺术名家走近百姓传授戏曲表演技艺。沈阳演艺集团和沈阳杂技团组织13支演出小分队,深入全市社区和家庭近距离交流演出,年均演出300场以上,使社区成为艺术传承、普及的大课堂,使艺术家得到丰富的群众滋养。“十三五”末期,实现送戏到基层演出全覆盖。
6.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与省同步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建设任务,实现中央广播电视台12套电视节目、3套广播节目,省广播电视台3套电视节目在全市覆盖。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确保灾害预警发布和应急指挥及时高效。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为突破口,构建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1.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6〕32号)和《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沈委办发〔2017〕45号),强基层、保基本、补短板、惠民生,以区、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围绕设施开放、读书看报、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提升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以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复制示范区建设经验,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3.拓宽文化服务供给范围。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2号)要求,落实购买主体责任、购买清单,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大力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工作。建设沈阳故宫游客服务中心,回收帅府红楼群,提升沈阳故宫博物院、张氏帅府博物馆、沈阳金融博物馆等陈列展览水平。组织开展“百万市民走进博物馆”“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百万游客走进博物馆”等系列活动。
4.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发挥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的文化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服务视障人士的“对面朗读”、服务聋哑人的“手语世界”、设立“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实践基地”“惠民公益演出”“农民品牌团队”培训等系列活动,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面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沈阳故宫博物院、张氏帅府博物馆等遗址类博物馆,完善服务特殊群体的场馆硬件设施,开通绿色服务通道。
5.探索文化供给新机制。加入辽宁省公共图书馆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发展。探索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总分馆制。探索推进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与政府合作投资兴办公共文化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与管理、参与群众文化的演出和推广、参与专业艺术生产和舞台演出、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参与“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展示展演活动,建立全社会共同推进文化供给的新机制。
6.推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由指定供片向指定供片与群众自主选片相结合转变,丰富公益性电影片源,实现城乡同步。全市各农村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公益电影,全年免费放映公益电影18000场,观众达到200万人次。
7.推进农家书屋、社区书屋与图书馆、实体书店阅读资源共享共建。建立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常态化机制,推进书屋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以培育文化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为依托,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1.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以“融合发展、创新供给、拓展受众、提升形象”为总体思路,突破传统界限,采用多业态融合的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采取网吧+书吧+咖啡+食品餐饮+电子竞技+网络培训+网络代购+代理支付等方式,引进管理团队,扩大经营范围和收益来源。按照辽政办发〔2016〕153号文件要求,每年推动15%营业场所实现转型升级;到“十三五”末期,7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现转型升级。
2.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通过转变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理念,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业态丰富、受众多样、形象正面,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在公众文化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现代文化消费场所。着力培育3-5家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转型升级示范场所,完成我市转型升级先行试点工作,2017年内全面推动文化娱乐场所转型升级,到“十三五”末期,60%文化娱乐场所实现转型升级。
3.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推进信用监管,开展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一般违法警示名单和严重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文化经营场所星级评定,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管理机制,营造健康发展的文化市场环境,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
4.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业态,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发挥我市技术、人才、资金密集优势,重点打造“中国东北文化博览交易会”等文化会展活动,扶持龙头动漫企业发展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5.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加快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形成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文化消费模式,有效整合文博资源,盘活文化资产,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不断增强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以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为抓手,促进文化领域结构优化。
1.大力开发文创产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精神,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传承弘扬优秀文化,推动文化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鼓励和支持沈阳故宫博物院、张氏帅府博物馆等单位先行试点,加大研发“永福系列”“八旗系列”文创产品,建设数字影像博物馆,制作4D动画片《大汗宸妃海兰珠》并向游客开放。力争到2020年,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
2.积极振兴传统工艺。通过开展生产性保护,使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重点对群众基础好、有市场前景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打造“盛京好手艺”等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产品,逐步形成以传统雕刻、传统陶瓷制作、传统花灯制作、传统白酒酿制和传统食品、医药为主要内容的非遗产业格局。
3.不断拓展国际市场。扶持沈阳杂技团等具有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打造对外文化贸易品牌。加强剧目衍生产品开发。支持《熊猫寻梦之旅》等具有浓郁中国文化特色的剧目抢占国际演出市场。推动杂技、歌舞、器乐、戏曲、非遗等自有品牌剧(项)目开发“一带一路”演出市场,扩大我市国际影响,提升经济效益。
4.推动多领域合作。大力推进“文化+科技”“文化+互联网”工作,推动文化与科技、制造、旅游、农业、体育、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启动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优化生产布局的重大工程(项目),促进文化领域供给结构优化,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5.推进国家级印刷产业基地建设。做好沈阳园区绿色印刷转型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印刷业与高端制造、信息电子、功能印刷的融合延伸。落实省促进印刷业发展政策规定,鼓励和引导印刷产业集约化发展。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引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引导群众文化消费,激发消费热情。大力推广PPP模式,优先吸收社会资本加入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更多市场主体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领域,提质增量,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受益范围。(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深化简政放权。落实中央“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加快简政放权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本。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促进文化市场发展的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大力培养人才。加强我市各类文化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各种人才培养平台,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分配机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文化领域。通过人才机制创新,使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人才支撑。(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强化组织领导。市、区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主席令第六十号),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完成《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相关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严肃问责。(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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