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7〕83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沈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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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沈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沈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9日



沈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44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坚持以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目标,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创新培训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努力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为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部署和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紧扣需求,按需施教。紧扣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方法,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能力培养贯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3.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培训工作,实现培训均衡发展。扩大培训覆盖面,将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殊需要相结合。重点加强基层和行政机关基础岗位(以下称“双基”)公务员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


4.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需要,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生机和活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


5.依法治训,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强化培训监督与服务。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规范培训流程,从严管理教师、学员行为,保持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接受初任培训的参训率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新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任职培训的参训率达到100%,其中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分类培训”的要求,采用“通用能力培训+类别专业能力培训”的方式,扩大涉及岗位的范围,规范专业类别和科目设置;在职培训参训率达到90%以上,其中县处级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公务员培训体系更加健全高效,网络培训成为培训的重要方式,培训理念、管理方式、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养。


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情形势、廉政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培训,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深入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廉洁等方面培训,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文明人格、高尚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养成。


深入开展全市公务员在“两大目标”、“三大转型”、“五大战略”总体部署中“争先锋、打头阵”主题实践活动。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扎实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把雷锋精神培育成为沈阳的城市精神,通过强化使命担当、对标先进、问题导向、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管理机制等措施,引领全市公务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争先锋、打头阵”,锻造一支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公务员队伍,提升服务理念、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把“争先锋、打头阵”主题实践活动与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及爱国主义、党风廉政教育等结合起来,通过读书讨论、主题征文、演讲比赛、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加大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建立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20个(其中市级10个、区级10个),每年组织1万名以上公务员走进基地接受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二)开展大规模公务员培训,转变思想观念,全面提升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1.深入开展四类培训。初任培训以提高岗位适应能力为重点。坚持“凡进必训”和集中统一规范的培训原则,重点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的宣誓工作。


任职培训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正、副处级公务员实名调训、分级培训的管理和教学模式。强化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领导科学、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重点。一是围绕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抓好履职基本功训练,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促进不同类别公务员专业化发展;三是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行政机关公务员类别特点和不同培训需求分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强化法律意识和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推动专门业务培训实名制备案工作。


在职培训要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内容扎实开展。一是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训,加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简政放权政策培训,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中国制造2025、自贸区建设、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培训,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进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方法,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等培训,突出宪法培训,加强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治素养,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围绕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素质,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以及国防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环保、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


2.大力开展“双基”公务员培训。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实行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现场教学与网络培训相结合,重点加强区县(市)、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全市每年分级分类培训基层公务员不低于基层公务员总数的20%,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本领。组织开展“送教下基层”,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每年基层送教26场,培训基层公务员8千人次。每年举办2期基层公务员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每期培训50人。


实施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工程。以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工作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新一轮基本功训练,重点加强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执行力能力、互联网+应用能力、公共服务与管理创新能力等方面科目训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自选科目训练。“十三五”期间,每年选定1-2项基本功训练科目作为培训的必修科目,各地区、各单位的参训率、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定期组织“双基”公务员开展“基本功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通过“以赛促练”促进“双基”培训工作创新发展。


3.扎实做好与北京、厦门等先进城市公务员对口培训和交流合作。为转变陈旧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摆脱传统路径依赖,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扎实做好与北京、厦门等先进城市公务员对口培训和交流合作。加强对口培训工作需求调研,创新培训模式和方式方法。一是扎实做好与北京的对口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北京优质的师资力量,围绕产业政策与区域发展转型、经济发展与创新驱动发展、政府管理与职能转变、老工业基地振兴与体制机制创新等专题进行培训与交流。“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派100名处级领导干部赴北京市进行对口培训;二是扎实做好与厦门的对口培训工作。重点在经济科技、金融商贸、交通城建、旅游民生、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领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派100名处级领导干部赴厦门进行对口培训。通过对口培训达到与对口城市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目的,形成以培训促交流、以交流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4.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培训的教学和管理水平。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标准,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立完善市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制定市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管理办法,实现优质培训教育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上讲台制度和授课教师竞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提高素质”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对全市各级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全部轮训一遍。重点了解我国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精神和新政策;学习掌握现代培训理念和最新培训操作技术;研讨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加强培训管理者的业务交流与合作。通过专门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业务考察和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培训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培训管理者队伍。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共享和应用,提高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深入做好以“沈阳市公务员在线学习网”为载体的公务员在线培训工作,推进培训方式方法创新。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多元化的培训机制。加强“沈阳市公务员在线学习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培训平台和运行机制,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网络培训体系,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培训需求。到2020年底,实现沈阳市公务员在线培训全员覆盖,使网络培训成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方式。建立健全“供、选、学、管、用、评”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分类选课制,完善网络培训课程体系,每年更新高质量在线学习电子课件不少于200学时。全面实行在线培训实名制管理。针对网络培训特点和先进理念、先进技术,不断创新网络培训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单向式实时讲授、双向式研讨交流、集中面授以及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切实提高网络培训的实效性。


(四)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础建设。


健全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强化需求导向,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录用转正定级、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推行建立公务员培训电子档案,出台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运用评估结果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健全完善教学培训内容及课程更新机制,完善新课程立项开发、重点课程招投标建设和培训课程评估淘汰机制。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发挥市、区县(市)行政学院(校)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作用,坚持突出特色、动态管理;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资源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服务。组织编写或统一采购务实管用的培训教材和富有时代特征的学习读本。加大精品课程开发力度,建立培训精品课程库。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出一批培训工作范例。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依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都要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度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务员要严格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保证培训经费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公务员培训管理分工安排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完善培训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和“跟着公务员走”的使用方式,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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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沈阳市,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