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7〕66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28号)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努力构建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供给体系,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以“三区三园”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农业发展新局面;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1.有效供给明显增加。“米袋子”安全有效保障,中高端农产品消费品比重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亿斤左右;“菜篮子”供给明显优化,优质蔬菜产量超过450万吨,优质果品产量20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140万吨以上。
2.现代农业技术得到推广。以智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互联网+农业”技术为引领的现代农业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
3.质量效益明显改善。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地产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鲜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7%左右。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稳定在2%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
二、重点措施及相关任务
(一)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提升产能和优化品质。
1.加快划定粮食生产核心区。以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等产粮大县为重点区域,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定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核心区。玉米生产核心区集中分布在辽河、柳河以北的康平县东南部、法库县大部和新民市北部的24个乡镇,新民市和辽中区西部交界的6个乡镇,以及辽中区南部的朱家房镇和于家房镇等土质较肥沃、地势较平坦、适合农业机械化作业的3个区域。水稻生产核心区集中分布在辽河、蒲河流域的沈北新区、于洪区、新民市和辽中区的26个乡镇,苏家屯区西部浑河灌渠的4个街道等水系密集、灌溉条件好的2个传统水稻种植区。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加快改进划定粮食生产核心区的粮食生产设施、技术装备和品种更新换代。(牵头单位:市农经委、规划国土局、发展改革委)
2.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和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区为重点,持续实施“土壤保护性耕作-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示范推广”“沈阳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等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国家级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成功经验,探索适合我市的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牵头单位:市农经委、规划国土局)
3.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努力构建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紧密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和适应机械化作业、设施栽培的新品种,建设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基础创新和新品种推广转化,到2020年,推广优质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
4.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大幅增加中高端型、全产业链的优质农机装备供给。探索制定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作业标准,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升集成配套农业机械化技术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0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二)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5.继续推进以调减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逐步调减新民市大民屯和张家屯、辽中区杨士岗子、法库县孟家等17个乡镇的玉米种植面积,规划建设30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持续加大支农政策倾斜力度,做大做强蔬菜产业。持续推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加大设施小区新建改造力度,到2020年,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40%。开展耕地轮作试点,抓好康平县粮豆轮作2万亩省级试点工作。推动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发展,实施“粮改饲”试点,在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等地区推广青贮玉米、燕麦、苜蓿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2017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6.3万亩,2020年完成调减总面积5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6.全面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积极推进肉牛、奶牛、羊等优质特色草食畜牧业,发展驴养殖等特色养殖业。推进辽中区肉牛、法库县奶牛、康平县生猪、新民市蛋鸡等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规模生态养殖项目,提升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秸秆青(黄)贮窖等项目建设,引导散养户逐步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支持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养殖基地,2017年新建、改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场10个。加强畜牧业繁育体系建设,持续提高种畜禽质量,到2020年,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7.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重点推广渔业健康养殖技术,推进设施渔业建设,2017年新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到2020年建成50家。着力推进水产种质体系建设,在稳定常规品种繁育的基础上,增加丁桂鱼、鲈鱼、鲟鱼等名优新品种繁育,到2020年,确保主导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70%以上。继续做强鲤鱼、鲫鱼、鲢鳙鱼、鲶鱼等优势特色水产品,大力推进淡水鱼加工项目建设,扶持沈阳绿生水产养殖场依托“红运来”品牌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优势特色品种产量达12万吨,产值达14亿元。(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8.着力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五龙山葡萄、辽中区寒富苹果、康平县地瓜等现有区域特色农产品,以康法地区西北部和新民市柳河流域风沙区为重点,规划建设花生、西瓜、甜瓜、葡萄、树莓、草莓、花卉、红干椒、杂粮、寒富苹果等十大特色作物核心区,逐步壮大北虫草、菊苣、苏子叶、金针菇等新发展特色作物规模,到2020年,建成“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10个,高效特色作物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不断优化绿色林果产业结构,到2020年,重点在新民市、辽中区等地区发展培育杨树大径材林2万亩,培育建设林下示范小区30个、特色经济林之乡2个,水果标准化覆盖率达70%以上,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面积5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9.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确定2017年为全市农业品牌推进年,集中支持沈阳盛京大米、寒富苹果、沈阳乳制品、小梁山西瓜、辽育白牛、沈阳杂粮、沈阳西芹、沈阳食用菌、华美畜禽、福来豆制品等十大农业品牌,力争2020年实现品牌价值突破200亿元。持续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区创建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全市重点培育农产品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20个、省级名牌(著名商标)60个。(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三)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
10.启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完善提升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现有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功能和承载能力,支持新民市大民屯、浑南区健康食品等新建园区探索专业化企业运营模式,组织推进法库县孟家、康平县朝阳等园区申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推进沈北新区申报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到2020年,建成管理机构健全、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功能设施完备、集群效应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6个,形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11.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支持中粮集团、沈粮集团等重点龙头企业拓展粮油精深加工领域,开发优质稻米、玉米油、精炼油等产品,带动绿色、有机稻米及其他粮油作物产业发展。着力扶持昊明禽业、恒丰源肉业、鑫金肉业、千喜鹤食品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建成北方地区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带动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支持禾丰、大成、正大、希杰等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建设全国最大的饲料生产基地。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等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2017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户以上。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12.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突破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建成一批生态观光、田园采摘、民俗创意等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带,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庄园综合体,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示范村,树立一批特色品牌农家乐,到2020年,建成具备优质农产品生产、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户外健身、示范教育、餐饮住宿等功能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20个,高标准采摘园10个,重点休闲农业特色村10个,丰富提升4条精品旅游线路,休闲农业年接待人次达300万人,建成全国知名的农业休闲观光名城。(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旅游委)
13.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以供销社为龙头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店交易,鼓励与京东、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打造农产品沈阳特产馆。推进创新型涉农电子商务发展,力争2017年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企业50家。推进市供销社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在农村布点,力争2017年建成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50个。鼓励相关地区结合产业优势,发展特色电子商务,争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7年重点推进康平县、新民市等县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覆盖主要县域,培育1-2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供销社、农经委)
14.加快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供销企业集团、沈阳副食集团、地利生鲜等流通企业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盛发市场、十二线市场等大型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推进农超对接,支持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与家乐福、华润万家等大型超市对接,确保2017年本地农产品能够进入100家大型和连锁超市门店。充分利用与北京、江苏、厦门对口合作的契机,推动沈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与外地经销商对接,使沈阳优质农产品走向全国乃至打入东北亚市场。(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供销社、农经委)
(四)推动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5.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20项。鼓励新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资格认证,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展示园、采摘园、示范乡(村)、示范场(社),提升农产品生产全程标准化水平。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并重发展,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市)4个、国家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16.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水肥一体化和涵养水分等农艺节水保墒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广循环水养殖等节水养殖技术。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完善田间工程设施。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农经委)
17.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使用范围,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配方施肥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探索实施有机肥和化肥合理配比计划,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支持发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农民使用农药行为。鼓励农民采用绿色防控措施防治病虫害。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加大高效大中型药械补贴力度,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民使用农药提供指导和服务。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省级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县(市)4个。(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18.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方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建设,2017年实施秸秆腐熟还田和完全粉碎还田60万亩、建设青黄贮项目1万立方米,加快于洪洪元、康平聚能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加大对不符合标准地膜使用的监督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当季地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加快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应用,大力推广“三改两分离”技术,推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改造,加大畜禽废弃物处理力度。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19.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重点完善涉农区、县(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建设,到2020年,涉农区、县(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5家,新增平台监管企业试点63个,实现农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全方位信息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贯通市、区县(市)、乡镇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地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98%、9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五)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20.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探索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新模式,推进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在科技金融、孵化器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支持沈北新区成为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自主创新典范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1.强化科技对农业的支撑。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建立公益性科研和服务并重的运行新机制。继续深化与俄罗斯、韩国等科研机构、企业的国际合作,引进适合我市土壤需求的马铃薯种薯快速繁殖等实用技术和优质种质资源。围绕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推动科技创新,突出科技引领作用,实施关键环节技术攻关。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农业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和优新品种示范推广,到2020年,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15项。(牵头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林业局)
22.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依托涉农高等院校、区县(市)职教中心、各乡镇成人中心校、村教学点,建立健全区县(市)、乡镇、村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网络实体,逐年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率。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训制度,加强区、县(市)级培训基地和农业田间学校建设。支持区、县(市)职教中心根据生产需求和农民需要,动态调整增设涉农专业,做大做强畜牧兽医、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等专业,帮助农民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逐步建立公益性机构、科研院所、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教育主体共同参与、横向互动、统筹协作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力争一线农民参训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23.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贯彻落实智慧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搭建具有沈阳特色的智慧农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应用,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电子商务、咨询等支柱服务体系,推进1000个行政村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满足信息进村入户基本覆盖需求。(牵头单位:市农经委、大数据管理局)
(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4.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意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巩固提升苏家屯区“整区推进”和“9+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成果基础上,力争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确权登记任务。不断完善“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公平、公正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和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以市级中心市场为龙头,区县(市)级分市场、乡镇产权交易窗口为支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三级架构体系,支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引导推动集中连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交易。(牵头单位:市农经委、国资委)
25.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在辽中区“整区推进”农村“三资”清理核查试点,在其他地区再选取10%村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村稳妥推进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26.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广“7+1”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模式试点成果,优先推动沈康现代农业示范带、蒲河生态经济带、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等现代农业发展较好地区土地流转进程,逐步辐射引领周边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生产服务设施、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等,扶持重点向承担“一乡一品”等带动当地农产品经济项目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鼓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社会资本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兴办、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种植业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27.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农业咨询服务体系,推广“农业科技110”“农技通”等网络平台应用,建立集提供实用技术、科技信息、农事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快速通道。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到2020年,形成覆盖40%以上粮食作物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体系。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防治和应急反应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开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探索发展政府购买农牧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技术人员有偿承包服务和科技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实现100%的乡镇通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认证,建成8个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区县(市)。加快健全区县(市)、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实现区县(市)设立专门农经管理机构,乡镇设专人负责农经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气象局、供销社、林业局)
28.加快推进和提升农业对外合作。充分依托自贸区沈阳片区政策优势,加快农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启动沈满俄农产品铁路运输大通道,积极推进沈阳-长春-哈尔滨农产品流通产业集聚带建设,到2020年,培育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50家、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20家。建成市级以上农产品出口示范区8个,打造出口加工产业集聚区4个。建成境外展示中心2个,年出口额突破5000万美元的出口国家和地区2个、突破1亿美元1个。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跨国企业。优化出口农产品结构,深加工出口农产品比重超过50%。(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七)强化政策支持,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9.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深化国家农业补贴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落实国家、省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突出财政支出保障重点,积极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三区三园”建设,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设施农业、特色农业、都市休闲农业、寒富苹果产业、畜牧养殖业、水产业等促进农民增收项目。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充分利用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避免发生补贴资金发放“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农经委、林业局)
30.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加大财政对农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点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继续推进县域小贷公司规范发展。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壮大。总结推广于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成功经验,在有条件的地区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财政局、林业局、农经委)
31.创建现代农业创业园区。推动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区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为各类人才提供扶持和服务。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和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支持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发展收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32.全力实施脱贫攻坚。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专项扶贫,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300万元用于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扶贫项目,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和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推进行业扶贫,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社会扶贫,以113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定点驻村帮扶为牵引,落实民营企业、驻沈部队助力脱贫攻坚。2017年继续巩固扶持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康平县由省批复退出贫困县名单。扶持人均年收入6000元(市级标准)以下相对贫困人口2.1万人增收。到2020年,按照国家、省要求,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涉农区、县(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政策措施。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三争取”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做好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相关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
(四)强化督查落实。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务求实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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