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沈阳)国际机器人展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1:44:10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沈阳)国际机器人展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三届中国(沈阳)国际机器人展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



第三届中国(沈阳)国际机器人展览会工作方案


为助力机器人产业大发展、快发展,我市定于2017年9月1日-5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与第十六届中国制博会同期举办第三届中国(沈阳)国际机器人展览会。为做好本次展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沈阳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贸促会、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浑南区政府、铁西区政府、科技部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贸促会机械行业分会。


(三)协办单位:中国制博会沈阳市筹备办、沈阳机器人产业联盟。


(四)展务承办单位:青岛金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规模


(一)展出面积:13000平方米,约500个国际标准展位。


(二)展出内容:


1.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本体、工业机器人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工业机器人开发平台与软件应用、工业机器人功能部件及零部件、自动小车与有轨小车等。


2.服务机器人:家用清洁机器人、娱乐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康复机器人、仿生机器人等。


3.特种机器人:水下机器人、无人机等。


4.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软件、虚拟现实硬件、互动及娱乐产品、数字感知解决方案、衍生及相关产品。


(三)参展单位:国内外机器人研发机构、生产商、经销代理商、商协会组织、机器人产业园区等150余家。


(四)参会代表:中国贸促会、市政府领导;国内外参展商及各地区展览贸易代表团;参观展会和开展设备订货、进出口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的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采购商;国内外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代表;国外驻沈总领事馆、驻华贸易机构代表;国内外商协会代表及新闻媒体代表等。


三、主要活动


(一)开幕式(开馆式)。9月1日上午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二)采购商大会。9月2日-3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三)机器人大赛。9月1日-4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四)机器人应用演示会。9月1日-4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五)国际机器人表演赛。9月1日-4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六)成果发布会暨优秀机器人展品颁奖仪式。9月4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七)有关省市政府、参展企业和商协会等机构将举办专题推介会、新产品发布会、技术交流会、技术讲座及招商说明会等活动。


四、工作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和落实有关市领导出席活动日程,审核市领导主持用语和致辞。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三)市贸促会:负责展会总体策划和工作方案;邀请中国贸促会相关领导出席活动;展会及配套活动的组织协调、市场宣传、招商招展、境外展品通关、现场搭建与服务;协调展会安保;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活动。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沈阳机器人产业联盟参展并开展经贸洽谈;宣传解读我市机器人产业相关政策。


(五)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我市机器人企业与参会的国内外机器人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浑南区政府:负责设立沈阳机器人综合展区,全面展示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成果;组织区有关部门、园区和企业观展并开展经贸洽谈。


(七)铁西区政府:负责组织中德装备园参展;组织区相关部门、园区和企业观展并开展经贸洽谈。


(八)中国制博会沈阳市筹备办:负责将本届展会纳入第十六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中,并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九)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疏导工作。


(十)市财政局:负责经费审核拨付工作。


(十一)市服务业委:负责将此本届展会列入市重点会展活动计划,做好展会效果评价等工作。


(十二)市外办:负责安排市领导会见国外重要嘉宾,安排市领导外事活动日程,邀请国外驻沈总领事馆代表出席活动。


(十三)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各相关LED屏进行宣传。


(十四)市地铁建设指挥部:负责地铁多媒体宣传;协调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做好场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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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沈阳市,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