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7〕57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关于推行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
市工商局关于推行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国法函〔2017〕3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通过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记录方式,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和归档,以及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为全国行政执法机关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全程留痕。对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主要执法工作职能进行全面覆盖,对每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客观记录和保存,实现可回溯管理。
(二)立足实际,依法有序。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规则制度、明确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配备记录设备,依法有序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执法软件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和监督方式。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全过程记录实效。通过梳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完善制度建设、搭建全过程记录平台等方式,加强执法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归档等规范化建设,以文字资料、执法记录设备、智能执法设备、办案软件系统等作为记录载体,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客观记录。
(二)加强记录可回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程序标准化、记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行为各项资料采集、管理和统计分析,利用全过程记录平台对保存的行政执法资料按照行政行为方式、执法主体、市场主体、记录时间等,进行分类可回溯查询管理。
(三)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通过推进试点工作,发现问题、查找漏洞,有针对性地强化行政执法基础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执法行为的标准和程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强化协调配合。市工商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试点工作的重大决策、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协调、督查试点工作落实,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二)梳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记录要点,形成工作规范。同时,规范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制订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和案卷(档案)装订制作规范,统一文书标准和信息格式。
(三)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全程留痕。修订和完善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试点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面覆盖,对执法全过程的各环节留痕。
(四)加快平台建设,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我市商事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通过智能执法系统完成行政检查等相关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自动留痕。
(五)搭建监督平台,实现回溯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整合现有执法办案、行政检查、注册登记、投诉举报等执法软件系统的基础上,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回溯管理平台,实时回溯管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投诉等执法行为。
(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硬件配备。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增配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建设执法办案询问室,在各类重要行政执法固定场所加装摄像设备。原则上每个执法小组要配备具有定位和录音录像功能的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每个执法部门要设置加装监控设备的专用或共用询问(接待)室,每个对外执法窗口要加装专门摄像设备。建设智能回溯管理平台监督室,按照实际工作需求配备相关设备。同时,建立健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有效地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二)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加强对建立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对未按规定开展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统筹,注重衔接。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工作衔接,力争各类执法平台和监督平台的互联互通。各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参照市工商局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四)总结经验,做好评估。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和执法一线开展调研,定期交流、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总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经验做法。市工商局要于2017年11月前将我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做好试点评估工作。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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