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明电〔2017〕24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沈政办明电〔2017〕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住户调查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今年是全国统一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4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样本轮换能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及时反映人口流动及城乡范围变化带来的影响等,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准确掌握全市和分市县城乡居民生活状况、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样本轮换关系到今后5年住户调查和与之相关的收入翻番、全面脱贫监测、农民工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等调查的数据质量,各区、县(市)政府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确保抽选出的样本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国家、省、市、县各层级数据需求,为提高住户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职责,强化配合
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影响大,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牵头具体组织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负责部署动员,开展培训,督促指导各区、县(市)级统计调查机构严格执行方案和有关工作规范,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各区、县(市)要指定相关责任部门,配合沈阳调查队做好本次样本轮换及未来住户调查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核实、摸底、抽户、开户工作,并根据需要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和社区居民情况的工作人员做好入户访问、登记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样本轮换各项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调查保障,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统计、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统计调查机构开展工作。
三、加大宣传,做好保障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发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加大对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抽中户的理解支持,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分市县住户调查结果主要为地方政府服务,调查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予以保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切实落实记账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和业务培训、样本稳定等相关经费,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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